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 预算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2023)
[连云港开发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二标段的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708-J-20231005-2
二、合同名称: 连云港开发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二标段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320708-J-20231005-2
四、项目名称: 连云港开发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二标段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 址: 连云港花果山大道北601号,新海连大厦
联系方式: 0518-80218920
供应商(乙方): 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93-1号国际商务大厦B幢501-510室
联系方式: 188051356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预算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3个预算项目
主要标的数量: 3
主要标的单价: 20600
合同金额: 612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提交,新海连大厦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二标段).pdf
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乙方: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见证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11月7日连云港开发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二标段项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投资基金、开发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经费、幸福河湖建设经费)(标段编号:320708-J-202301005-2)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采购标的1.1产品/服务内容: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评价工作完成止。1.3补充条款:无。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万壹仟贰佰元整(¥61200元)。2.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并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绩效评价报告及有关技术资料。3.2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甲方对乙方项目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议。乙方应根据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主动联系甲方开展评议。2023年11月15日前,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经评议和修改并通过甲方牵头处室审定的,乙方能继续实施下一步的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在2023年11月15日前不能通过甲方头处室审定的,甲方将终止该项目委托,乙方投入的前期费用自行承担。3.3绩效评价报告由项目概况、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分析、意见建议四部分组成。其它事项(如评价指标体系、调查问卷等)以附件的形式附于评价报告之后。3.4乙方向甲方提交纸质绩效评价报告一式三份及绩效评价报告、相关指标汇总表、核查表、调查表、工作底稿等电子文档。3.5绩效评价报告(含纸质评价报告和电子文档)须加盖乙方公章,并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及评价组成员签字确认。四、知识产权4.1乙方所交付标的所有权(含版权)属于甲方。4.2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控告。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或部分包给他人供应。7.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八、综合评审8.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2023年12月15日9.2交付方式:纸质材料9.3交付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十、合同款支付正式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并经评价工作综合评审后,按综合评审结果支付款项。综合评审满分100分,由财政部门、被评价项目单位分别对评价工作出具综合评审意见,分值权重分别为70%、30%。总得分高于80分(含)支付委托款100%,总得分低于80分的委托费用下浮5%,总得分低于70分的,委托费用下浮10%。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评价报告交付之日起3年内,下同)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4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验收13.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中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交付内容一并提交甲方。13.3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等一并提交甲方。14.3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14.4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十五、保密条款15.1任何一方对于各合同包的全部条款以及因签署或履行各合同包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非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保密信息。15.2如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对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要求归还,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15.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不受合同终止或无效的影响。15.4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泄露采购人的涉密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乙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六、违约责任16.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16.3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6.4乙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十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7.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7.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九、合同生效及其他19.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19.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甲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乙方:江苏大公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新海连大厦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93-1号国际商务大厦B幢501-510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8805135683传真:传真: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2日见证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服务 预算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