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 办公电脑 笔记本 台式机 复印打印一体机件采购合同公告(汉中市南郑区医疗保障局2023)
一、合同编号:HT-南郑县-2023-00055
二、合同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ZCSP-南郑县-2023-00114
四、项目名称:办公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中市南郑区医疗保障局
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5191626111
供应商(乙方):汉中华宇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
联系方式:18992653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办公电脑
20(台)
¥4,950.00
¥99,000.00
满足使用需求
合同金额: 99,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5日
履约地点: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医保合同.pdf
汉中市南郑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采购安装合同需方单位:汉中市南郑区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汉中华宇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和地点1.工程名称:办公设备采购安装2.工程地点:南郑区汉山街道北一路人力社保大楼二楼第二条其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等(见附件:详细清单)产品包装规格:产品出厂包装。第三条产品质保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电脑保修期为叁年,打印机及复印机保修期壹年(人为除外):第四条验收方法:按照国家相应验收标准、厂方标准、产品标准第五条付款及结算办法:本合同货款的总价计人民币为¥99000.00(大写:玖万玖仟元整;合同签订后,乙方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00%货款。第六条交货及施工规定1.交货地点: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2.交货日期:到货日期为准3.运输费:免费运输4.供货期限:5天第七条经济责任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五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的罚金。(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3%的罚金付给甲方。(4)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和罚金。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20%的罚金。(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0%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4)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30%的补偿金。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五天与甲方协商。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乙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003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方壹份、乙双壹份。甲方:汉中市南郑区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中心乙方:汉中华宇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吴校明联系方式:18992653111联系方式:18091610929账号:102404278534账号:26611501040005323开户行:中国银行汉中紫柏路支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商都设行营业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陕南电子城一楼82、83、87、88号地址:南郑区汉三街道北一路签字日期:202年月日签字日期:2023年月日附:货物安装清单(下页)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保修期1笔记本华为擎云G540台259501190012个月2台式机华为擎云B530E台1748008160036个月3复印打印一体机件夏普BP-M2522R台15500550012个月4合计合计99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设备 办公电脑 笔记本 台式机 复印打印一体机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