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嵊州市中医院2023)
一、合同编号:11N471420060202319002
二、合同名称:嵊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XWH2023-8-1
四、项目名称:嵊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嵊州市中医院
地 址:嵊州市医院路208号
联系方式:057583015922
供应商(乙方):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稽山街道延安东路558号
联系方式:139895430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嵊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3 数量:1.00 单价(元):18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8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嵊州市中医院,3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震元合同.PDF
中药中标通知书.pdf
震元合同.PDF
中药中标通知书.pdf
崃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合同招标编号:SXWH2023-8-1采购单位:州市中医院供应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5日甲方(采购人):州市中医院乙方(中标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XWH2023-8-1,采购内容为标项3的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3的中标供应商,其预算金额2年1800万。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药品管理法》、《中国药典》2020版及《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版等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药品的名称、规格和供应价格本合同所指的中药饮片名称详细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的具体饮片品种、规格及数量以合同周期内实际发生的订单内容为准,日常采购的各类订单内容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的中药饮片乙方按照绍兴市医疗保障协会等联委公布的中药饮片价格最新信息价出售给甲方。同时乙方承诺在招标周期内,无论发生任何情况引起的中药饮片市场价格波动,均应按照中标执行且优先配送。如遇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阳光采购,乙方的挂网价不得超过绍兴市各三级中医院的招采价格的平均价,且乙方的挂网价,需要在阳光采购开展后主动调整成统一的对甲方的挂网价,以利于形成统一零售价。第二条相关资质证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GSP证书》、《GMP证书》和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资格证明、身份证、质量保证协议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甲方向乙方提供《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红章。如上述资料有变更,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承诺出卖给甲方的饮片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2015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无伪品,虫蛙、走油、变质、霉变及非药用部位掺杂等情况的发生。所提供的饮片质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提供的样品及中药饮片发货标准,提供给甲方的中药饮片须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产地、分装日期、生产企业、执行标准。且每个批次的饮片都需提供检验报告单,且报告单上的批号需与实物完全对应。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品种还需标明批准文号。第四条特殊中药饮片的管理要求按照麻醉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和毒性中药饮片必须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品种的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核准证。第五条伴随服务的承诺乙方承诺承担院内代煎相关伴随服务3和配方用饮片供应,并承诺对本项目投入的设施、设备、基建等在本项目周期结束后不撤回。第六条供货要求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的中药饮片的品种、规格、数量的正常供应。如果乙方不能正常供货,不能保质保量,甲方有权适当调整采购份额直至解除合同。乙方供应的中药饮片批号,按甲方临床用量情况,常用品种批号应半年以内,不常用品种批号应一年以内。若批号不符要求的,乙方承诺给予退换货。考虑到饮片损耗的问题,乙方在供应的量上必须考虑1:1.02的比例进行供货。第七条配送要求当天09:30之前下达的采购单,下午3:00前送达;当天09:30之后下达的采购定单,次日上午9:00前送达;急送饮片要求2小时内到货;节假日照常配送。第八条验收的标准、方法和时间甲方按照《药品管理法》、相关的验收制度和药品发票(国家税务)、随货单在药库予以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如饮片质量不符合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验收标准或《药典》2020版或《浙江省炮制规范》2015版规定(采购期内《药典》或《浙江省炮制规范》有更新的,按照最新的执行);随货单上饮片品种、数量、产地、炮制要求、包装标签标识与采购计划单不符及同一批采购单不得有不同批号的同一种中药饮片;包装质量(空包、连包、破损、装量差异W±5%)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甲方应在工作日48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接受并及时处理。第九条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和时间结算方式:绍兴市医疗保障协会等联委公布的中药饮片价格最新信息价*实际使用数量。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采取先供货后结算的方式进行合作,甲方与乙方每90天进行一次结算,甲方按3个月实际使用量结算货款,由乙方提供合法税务发票,无质量问题后次月支付给乙方。第十条质量问题的处理因乙方提供的饮片存在质量(包括包装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双方对饮片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送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在经营乙方提供的饮片时,若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配合乙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造成饮片积压,乙方承诺给予退换货。乙方在招标时提供的样品及中药饮片发货标准将作为入库验收的依据,在购销过程中,如连续发生5起供应的饮片质量明显低于所提供的样品质量事件,招标人将暂停其购销业务3个月,经整改评估后,方可恢复其购销业务,若整改后仍发生供应的饮片质量明显低于所提供的样品质量事件,招标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经药监部门检查抽检,如质量不符合国家、部颁、地方标准而给予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因饮片质量而引起的医患纠纷,由乙方负责。若情节严重可直接暂停乙方供货,后续评估后再行处理;若事故对甲方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由此造成的损失全权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第十一条政策、价格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中药饮片价格调整,参照绍兴市医疗保障协会等联委公布价格调整。如遇特殊情况或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变动(如绍兴市医保局出台中药饮片价格最新信息价或挂网采购等等相关政策,优先执行绍兴地区中药饮片价格最新信息价或挂网采购等等相关政策),按政策调整执行。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乙方需缴纳1%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并经甲方考评合格且乙方办理完移交给甲方手续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第十三条廉政承诺乙方承诺在药品的购销中,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采用给予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不正当行为,从而影响药品的采购或者处方行为。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条款配送药品,甲方将适当调整采购份额,原则上不超过上一个月采购量±2%,累计5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2.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饮片质量问题,除承担相关责任和甲方损失外,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因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引起甲方经济损失、名誉受损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若情节严重对甲方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购销合同,乙方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合同期满后,在甲方没有再次进行采购前,或因再次采购至中标供应商改变,原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做好衔接工作且按本合同供应价格原则执行,直至甲方有新的供货商衔接。5.合同期间如遇有上级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本期合同自然终止,甲方除支付相应的货款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十七条上述条款经双方确认无异,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备案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甲方(公章):崃州市中医院乙方(公章):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吴海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崃州市医院路208号地地址:绍兴市延安东路558号电话:0575-83031478电话:0575-85144482中标(成交)通知书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峡州市中医院的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峡州市中医院的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峡州市中医院的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项目名称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WH2023-8-1SXWH2023-8-1标项三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3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单位峨州市中医院峨州市中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9日中标单位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报价承诺承诺服务期内价格统一按绍兴市医疗保障协会等联委公布的中药饮片价格最新信息价结算签约期限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备注签订合同。收到本通知书后,请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到峡州市中医院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崃州市中医院崃州市中医院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683002582023年10月19日中标(成交)通知书绍兴市众泰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峡州市中医院的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峡州市中医院的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峡州市中医院的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项目名称峨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峨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WH2023-8-1SXWH2023-8-1标项一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1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1采购单位州市中医院州市中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0月19日中标单位绍兴市众泰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绍兴市众泰医药药材有限公司报价承诺承诺服务期内价格统一按绍兴市医疗保障协会等联委公布的中药饮片价格最新信息价结算承诺服务期内价格统一按绍兴市医疗保障协会等联委公布的中药饮片价格最新信息价结算签约期限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备注收到本通知书后,请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到州市中医院签订合同。收到本通知书后,请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到州市中医院签订合同。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峡州市中医院峡州市中医院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9日中标(成交)通知书浙江瑞元堂医药有限公司:峡州市中医院的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峡州市中医院的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峡州市中医院的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经评委会综合评审,采购人确认,由贵单位为该项目中标人。请按下述中标(成交)结果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办理后续事项。项目名称峨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峨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XWH2023-8-1SXWH2023-8-1标项二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2峡州市中医院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单位峡州市中医院峡州市中医院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9日中标单位浙江瑞元堂医药有限公司报价承诺承诺服务期内价格统一按绍兴市医疗保障协会等联委公布的中药饮片价格最新信息价结算签约期限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备注签订合同。收到本通知书后,请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到峡州市中医院采购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峡州市中医院峡州市中医院绍兴市文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药饮片及相关伴随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