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物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2023)
一、合同编号:11N730169422202314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FHGQZB(2023)250D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武岭东路39号
联系方式:0574-88859685
供应商(乙方):浙江捷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屏街道居敬路56号
联系方式:1570683998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723358.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723358.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31101-20241031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pdf
合同编号:FHGQZB(2023)250D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甲方: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乙方:浙江捷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1月8日第1页共13页2023年10月9日,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浙江捷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宁波市奉化区溪口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浙江捷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甲方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甲方;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公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2.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第2页共13页3服务内容3.1保洁人员服务区域、范围和要求(1)服务区域:蒋氏民国文化中心(含兰心厕所)、溪南停车场、武岭中学博物馆。(2)服务范围:A.室内卫生(服务区域内的公共区域);B.室外卫生(车道、游步道、厕所、标识标牌、草坪、雕塑、休闲场所桌凳椅、垃圾箱等)。(3)服务要求:A.乙方应保持溪口“五A”景区工作要求,制订适合实际的工作规范和实施措施,并保证落实到位;B.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文明清扫,确保所辖范围全日制、全气候保洁;C.室内的门窗、地板、展览物、雕塑等,确保整洁干净;D.确保路面清洁,无烟蒂纸屑、果壳、瓶罐、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和枯枝落叶;E及时清理游步道两边枯枝落叶,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劝阻游客在禁烟区吸烟;E.确保厕所内无臭无味,及时清理排污物,保证卫生洁具无污渍异物,保持厕所清洁卫生,节日或重要活动期间按甲方要求摆放檀香、卫生纸等其它相关用品;F.定期定点清理垃圾,不得乱倒垃圾,定期清洁擦洗垃圾箱表面的污物;G.景区内清洁工作必须接受甲方景区负责人的监督,对经常未达到卫生保洁要求的,或出现游客投诉现象,经核实,根据不同情况,每次在当月服务费用结算中扣除100—500元人民币。3.2保安人员服务范围和要求(1)服务范围:蒋氏民国文化中心(含兰心厕所)、溪南停车场、武岭中学博物馆。(2)服务要求:A.保安人员须持证上岗,熟练使用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负责服务范围内巡查、监控室值班等工作;B.乙方应按照“五A”景区要求,制订出针对性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措施,并第3页共13页具体落实到位;C.协助景区值勤室做好服务范围内的秩序维护,包括夜间巡查工作,按时到岗到位,不得擅自离岗,保证景区内安全有序,并做好每天值夜记录,发现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D.保安人员注意服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E.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度。3.3乙方的责任(1)乙方应依法提供保洁、保安服务,确保与和谐、文明的景区氛围相融洽。(2)乙方应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保持景区的优美的人文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3)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如有投诉、纠纷或其他意外情况,应自行妥然处理。3.4其他事项(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同时的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因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扣款直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在服务期限内,第一年合同价格不予调整。第二年起,如遇奉化区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税费等政策性调整因素,合同费用按实际调整额进行调整。(3)甲方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所有人员应安全、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乙方工作人员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如有非正常损坏或遗失,乙方应照价赔偿。(4)在符合劳动法律规定前提下,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核定的岗位,合理计算并配置服务人员,确保员工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符合法律规定,由于项目特殊,景区休息日及公众假期都不得影响景区开放。故法定节假日及旅游黄金周期间均不得安排休息,按法律规定计算和发放加班费(该费用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5)履约期间,甲方如需在现核定岗位和服务内容以外,新增人员或工作量,则由甲方根据中标单价另行支付费用。第4页共13页(6)乙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乙方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7)乙方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8)乙方的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9)乙方的员工必须遵守甲方的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10)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11)乙方及其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甲方公众形象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存在与采购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投标文件的部份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根据事件的轻重,与所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在当月服务费用中扣200-1000元。(12)甲方对服务人员有调度权,如其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员。(13)乙方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将拟派至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按甲方要求到位,并完成岗前培训等工作。4价款本合同一年总价为:¥1723358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捌元整)。因项目人员进场时间不等,前期人员未全部进场到位前凭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确认分布表按附件单价进行结算,不包含前开荒保洁及应急等费用。人员全部进场后,未到期部分的价款按以下方式结算:未到期的天数/365天*合同年总价。分项价格:详见附件。说明:1.本项目服务范围内兰心厕所涉及的厕所卫生纸、泡沫洗手液、香水等耗材均由乙方提供,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按季度按实另行与乙方结算,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耗材清单及使用情况说明;其余耗材均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投标报价原则上不作调整,作调整的情形如下:(1)因国家政策因素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社保缴费基数、高温补贴等发生调整的,本项目服务人员的费用作同步调整,原则上甲方在下一年度(合同年度)预算中第5页共13页统一调整但须经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当年度合同经费不作增加。(2)如甲方要求的工作范围或内容增加或节假日、大型活动期间临聘导致人员数量增加的,根据增加的人员合同单价及相关管理部门政策要求,按实结算。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1)本项目分4次支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为1季度),以每季度的月度考核为拨付服务费用的依据;(2)当季度的费用于下季度7个工作日内支付。注: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化支行开户名称:浙江捷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640101220001194936服务期限、地点和服务人员要求6.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止。本次合同期限为一年: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6.2服务地点:里方指定地点。6.3服务人员安排:序号区域岗位安排人数1全区域项目负责人12蒋氏民国文化中心保安队长l2蒋氏民国文化中心消控员22蒋氏民国文化中心保洁员43溪南停车场保安员43溪南停车场保洁员44武岭中学博物馆消控员24武岭中学博物馆保洁员35应急巡逻队保安员46消控代班消控员1第6页共13页7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8.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服务的知识产权归属,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归甲方所有。9履约保证金9.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函、转账等非现金形式,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5日内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即¥17233.58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叁拾叁元伍角捌分)。9.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时间内不予退还。乙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前能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的,甲方在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9.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0考核办法为加强景区管理,保持本项目的整体形象及风貌,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制订以下考核细则:序号考核内容处罚内容1上班脱岗、缺岗、串岗,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之事,酒后工作,着装不规范,言行举止有损甲方形象发现一次扣0.5分2发生任何纠纷和火警,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采取适当措施进行阻止和处理,如故意躲避或任由事态发展,造成后果发现一次扣2分3不按规定巡查或巡查无纪录,重大事件不汇报发现一次扣0.5分4不配合甲方建立义务消防队,不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未及时报告。发现一次扣0.5分5管理区域所有烟头、纸屑、痰迹、垃圾留时间超过60分钟发现一次扣0.5分6卫生间、污洗间有异味、污迹和成片水渍发现一次扣1分7墙面、门窗目视有积灰、污迹发现一次扣0.5分8物品摆放不整洁,有损景区整体形象发现一次扣0.5分9发现一个卫生死角发现一次扣0.5分10服务人员频繁非合理原因换人发现一次扣0.5分11对形象差、工作不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范围人员,甲方要求更换或辞退,乙方未执行出现一次扣1分12其他违规情况发现一次扣0.5分13各级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或整改(消防检查、安全检查、创城检查、防疫检查等)发现一次扣3分14未执行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或未到岗到位发现一次扣3分注:1.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以上细则进行调整,且最终解释权归甲方。2.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监督,本考核细则由甲方每月进行打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的为合格,每次考核后,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告知乙方。3.考核扣罚:甲方结合乙方的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进行月度考核打分:(1)月度考核分在9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全额核拨当月服务费用;(2)月度考核分在85(含)-90分(不含)的为合格,所得分数与90分每低1分扣当月服务费用的1%(不足1分的,根据内插法扣款),扣除部分均不作追补;(3)月度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其中70(含)分-85分(不含)核拨当月服务费用的80%;70分以下的,核拨当月服务费用的50%;扣除部分均不作追补。4.退出机制:(1)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乙方未按时完成相关人员配备的,甲第8页共13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合同履约期内,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如一个合同年度内连续二个月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11项目验收11.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2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2.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2.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2.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3质量保证13.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3.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4履约的风险负担在履行合同时,乙方服务人员及设备的相关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5延迟交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完成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16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第9页共13页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违约责任17.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和成果展现方式完成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完成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7.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满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7.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不可抗力第10页共13页18.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8.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18.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_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9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0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合同中止、终止22.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3通知和送达23.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3.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4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11页共13页25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5.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5.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6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91330283730169422C913302837421531452住所:奉化区溪口镇武岭东路39号住所:奉化区锦屏街道居敬路56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单小波联系人:许波兰约定送达地址:奉化区溪口镇约定送达地址:奉化区锦屏街道武岭东路39号居敬路56号邮政编码:315500邮政编码:315500电话:0574-88859685电话:0574-88880000传真:传真:见证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东郊开发区瑞峰路28号5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赵娜电话:0574-87158302第12页共13页二十注备注备1十25520220592600525262822233086十62242688884908968九脸园护脸园护9999602228622八3501202200七管管99998886188856084六0090002000200L002000006000130011G00013001一006五州元(士9260002I29829892269五意等具I28III28I009I28III28III28II五费0002五000220000000000000990000000000四Y8队Y8Y9三武汉武汉二O000不哦O000不哦O000不哦O000不哦O000不哦O000不哦1123456页共页B3第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