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采购合同公告(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门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三门县民防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6744612023160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三招采-2023-CS128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丰路城建大厦
联系方式:0576-83335808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余杭塘路828号
联系方式:139681722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77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1772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城乡风貌合同.pdf
城乡风貌合同.pdf
项目编号:专规3881合同编号:2023-634项目合同书本)(项目类别:规划项目名称:三门2024年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项目委托方(甲方):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托方(乙方):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自资规甲字21330083证书编号工程设计:甲级A1330114092023年11月三门2024年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项目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项目名称:三门2024年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项目项目编号:三招采-2023-CS128号甲方(采购人):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供应商):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甲、乙双方根据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项目》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招标文件。(五)中标人投标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服务内容:(一)项目概况根据《省风貌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评价办法(试行)》、《省风貌办关于浙江省2024年度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建设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开展本次三门2024年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项目。(二)总体要求本次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工作结合三门县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方案中所谋划的样板区,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具有一定人口集聚能力、特色票赋、经济发展与建设基础。在创建过程中应落实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要求,坚持有机更新导向,塑造具有三门地域特色的标志性空间场所与风貌场景,实现环境、功能、治理一体化长效提升,起到较好示范引领作用。(三)建设方案1、编制原则(1)风貌协调,整体大美注重城乡风貌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不标新立异、贪大求洋。注重在整体风貌协调的基础上,在重点空间以及重要建筑上寻求变化,彰显个性,打造和而不同的特色风貌。注重整体风貌格局保护、三生空间共融、自然人文共生,呈现浙江大美画卷。(2)特色彰显,文化传承注重挖掘和传承浙江文化的历史基因、红色基因和时代基因,坚持文化为魂,体现文化自信,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注重浙派建筑地域特色彰显,落实特色传承和现代营造的有机统一,着力增强“重要窗口”的风貌辩识度,展现浙江特有的气质。(3)民生导向,系统治理注重民生事实,坚持以人为本,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注重与功能完善、产业升级、生态提升、治理优化紧密结合,注重与未来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三改一拆”等工作的深度融合和集成推进。(4)全域统筹,全面提升注重城镇村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建设,协调整体空间关系。注重城市与乡村景观风貌统筹建设,分类引导,系统谋划,结合城乡有机更新推动城乡风貌全面提升。2、编制依据建设方案编制符合《省风貌办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内容要求,应以三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与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其它专项规划相衔接。3、编制内容《三门“山溪田塘·共赴鲜甜”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三门“清溪润海·栖心乐居”县域风貌区建设方案》4、成果要求建设方案的成果由方案文本、图集和项目库表组成。方案文本应当规范、准确、含义清晰,与图纸内容相一致,应涵盖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各方面内容,以及规划控制管理措施、近期建设项目策划内容等。3规划图集可结合文本配置,图集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图件。(1)区位图(2)风貌区范围图(3)风貌区现状图(4)上位规划图(5)风貌区建设方案图(6)项目图(四)创建要求1、工作内容三门“山溪田塘·共赴鲜甜”县域风貌区和三门“清溪润海·栖心乐居”县域风貌区台账编制、宣传资料制作等验收服务,以及创建过程中应对各类检查、督导的相关咨询服务。形成的工作成果包括验收台账、点位展板、迎检手册、风貌画册、示范案例集、宣传片、验收(检查)汇报PPT等以及过程中提供的各类短期咨询服务。此外,还包括一周的驻场服务。同台2、每个样板区的成果要求(1)迎检手册一份(2)风貌画册一份(3)示范案例集一份(4)宣传片一部(5)点位短视频若干(6)台账一本(7)其他验收时须提供的成果三、服务期限:1、风貌区建设方案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度如下: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对接调研,完成基础资料收集和相关规划整理;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方案编制,形成初步方案稿: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评审论证,完成评审稿;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成果提交,修改完善形成成果稿。2、风貌区创建工作根据省市风貌办要求完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具体进度根据三门县风貌办创建计划要求完成。四、合同金额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柒拾柒万贰任_元(¥1772000元)人民币。2、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五、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建设方案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八、履约保证金:无九、项目联系人: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叶笑笑_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_葛晓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5确保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及时安排服务工作,服务完毕后及时向甲方提交成果。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十、验收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十一、款项支付(1)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人民币(大写)柒拾万捌仟捌佰元整,计708800元;(2)风貌区建设方案提交评审稿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肆仟肆佰元整,计354400元;(3)风貌区完成省级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壹仟陆佰元整,计531600元;(4)提交创建要求内所有成果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10%,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柒仟贰佰元整,计177200元。十二、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从逾期之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的4倍向乙方偿付逾期利息。2、乙方责任2.1乙方逾期交付成果的,从逾期之日起,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报价利率的4倍向甲方偿付逾期利息。乙方逾期或拒绝开展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2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方有权根6据招标文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在委托期间乙方发生第三方服务质量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2)在委托期间乙方受到县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因乙方的过失而被媒体曝光或行政处罚等处理的;(3)在委托期间乙方被投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4)在委托期间乙方发生接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不提交服务报告、不移交归档资料等不及时或服务报告结论错误等服务质量差的情形超过三次(包括三次)的;(5)在委托期间乙方出具虚假技术服务报告或失实文件,经调查查实的;(6)在委托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项目部人员的。3、由于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十四、争议解决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三门县人民法院起诉。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六、合同生效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公司壹份,三门县财政局壹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7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公章):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天力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1-8511587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市宝石支行帐号:号:33001616135050009409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海丰路2号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28号邮编:邮编:310000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4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风貌样板区创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