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采购合同公告(弥渡县总工会2023)



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2900202221171001
招标项目名称:
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221171001001
标段名称:
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

招标人:
弥渡县总工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远程异地评标
中标人:
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设计费报价下浮率7.75%,施工费报价下浮率1.03%
中标工期:
1年(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

项目经理/总监:
石虎

合同公示日期:
2023-11-28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1).pdf
2023-11-28 08:48:19

合同编号: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工程概况.X合同工期..A三、质量标准5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5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7六、合同文件构成7七、承诺.八、订立时间..九、订立地点十、合同生效.T十一、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4第1条一般规定54第2条发包人,55第3条承包人55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56第5条技术与设计,.57第6条工程物资..58第7条施工58第8条竣工试验,...60第9条工程接收.60第10条竣工后试验.60第11条质量保修责任..61第12条工程竣工验收.61第13条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62第14条合同总价和付款..62第15条保险...67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6716.1违约责任.67第19条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68附件1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69附件2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72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弥渡县总工会承包人: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牵头人)//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弥渡县弥城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弥发改社会复【2022】105号。4.资金来源:省总工会补助及州、县配套解决5.工程内容及规模: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建筑面积2297.48平方米;该项目占地面积7100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网、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及发包人确定的内容为准。本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2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4.79万元,占总投资92.44%。6.工程承包范围: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1)设计部分:完成工作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包括培训中心装修设计图)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招标人报批,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优化(如有)、施工图设计(含培训中心装修设计图)及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到场服务等。(2)工程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培训中心装修设计图)内容以及配套附属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30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包含评审及修改完善时间),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4三、质量标准(1)设计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7)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施工图设计成果通过审图机构审查。(2)施工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确保项自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3)项目总体要求: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均须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及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等的规定,达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格(暂定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2600000.00。2、合同价格形式(1)工程设计费(施工图设计含培训中心装修设计图):下浮7.5%,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计费计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培训中心室内装修设计计费计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设计费包含项目所涉及到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室内装修设计)及后续施工相关的设计服务费,同时项目的所有设计必须进行合理优化并经发包人确认且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最终工程设计费将以最终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之和为计费额,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计算出的设计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工程设计费的最终结算。注:本项目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5%,室内装修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室内装修设计附加调整系数为“1.5”。(2)工程费用:下浮1.03%,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下浮率不作调整,暂定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伍拾贰万元整(¥11520000.00元)。①中标单价=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依据初步设计概算、合同文件、经批复(或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现行计价依据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施工图预算及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或审核,并经承发包双方认可(或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清单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单价×(1-中标下浮率)。②按下列原则计算工程费用:1)现行的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云南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及相关配套定额、计价文件以及价格调整通知等(若施工期间发布新的定额及政策性文件时,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新发布的定额、文件执行)。2)主要材料价格的确定: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28天发布的《大理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执行,若当月价格信息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中大理地区同月价格信息执行;若以上均无的,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共同询价,造价咨询单位出具专项询价报告(或专项询价定价建议)后,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进行确认。3)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零星签证等,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中标人、造价咨询单位四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完成数量进行计算。4)新增及变更单价计价依据:对变更新增的项目,由发包人根据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或审核)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定额水平、基础价格、取费标准及其他费用标准确定新增单价,并乘以(1一中标下浮率)使用。5)材料价格的调差:材料调差的范围包括钢筋、型钢、水泥、砌块、商品混凝土、汽油、柴油、电线电缆、桥架,调整方法参照《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条款约定及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通知(云建标[2008]201号)》相关约定进行调差,风险费按士5%(含)计取。A.调整方法:按月调整,按调整期价格与基期价格超过±5%外的差额计取(税金按规定计取),并入当期施工进度支付。(总的进度拨付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扣除未实施部份及暂列金)的90%)B.材料数量:以当月审核完成的工程产值所对应的材料消耗量为准。C.调整期价格:调整期当月《大理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中材料信息价格执行,若当月价格信息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中大理州同月材料价格执行,若以上均无的,按同类材料或原材料浮动比例参考确定,无法参考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期价格指数确定比例,上述资料均没有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节点按四方询价程序确定价格。D.调价公式a.当(调整期价格-基期价格)/基期价>+5%时,施工当月可调材料价差=施工当月可调材料数量X[(施工期材料当月指导价-基准价)-基准价×5%];b.当(调整期价格-基期价格)/基期价调材料数量X(施工期材料当月指导价-基准价)+基准价×5%];C.当-5%≤(调整期价格-基期价格)/基期价≤5%时,不予调整。③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注:(1)上述两项费用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如中有政府审计,则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结果为准。(2)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未采用总价合同(是否是采用总价合同承包),发包人将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进行据实结算,且项目竣工结算总价不得超出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价。(本条牵头方甚的完善补充)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石虎单位: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设计负责人:胡亚华单位: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3.施工负责人:李永胜单位:云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六、合同文件构成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发包人要求;(6)承包人建议;(7)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和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01月_06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肆份,承包人陆份(牵头方叁份,联合体方叁份)。以下无正文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发包人:弥渡县总工会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月06日2023年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532925015244438N地址:弥渡县弥城镇比江路城北办公区邮政编码:675600电话:0872-8162581开户银行: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通分社银行账号:61973231012承包人: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3年0月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50776059568地址:弥渡县德直乡德直初级中学大门旁邮政编码:675605电话:0872-835888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弥渡县支行银行账号:224119401040011528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签字)2023年01月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4325454189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满江街道龙山东路滇西财富大厦3、4楼邮政编码:67000电话:0872-2125608开户银行:建行大理南绍支行银行账号:530501716038000004808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1.1.10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1.1.16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1.1.17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1.1.18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1.1.20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1.1.23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1.1.24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1.1.25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1.1.26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1.1.2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1.1.30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1.1.3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1.1.3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1.1.3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1.1.3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1.1.35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1.1.3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1.1.3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1.1.3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10在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作为双方对预付款保函的约定。承包人不提交预付款保函。口承包人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14.3预付款14.3.1预付款金额预付款的金额为014.3.3预付款抵扣(1)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按当期计量金额占合同总金额同比扣除材料款14.4工程进度款14.4.1工程进度款按当期计量金额占合同总金额同比扣除材料款14.4.1.1工程进度结算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经监理及造价审核确认的已完进度工程造价报表一式八份,经发包人相关部门复核同意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与审核金额相同的发票,作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14.4.1.2工程款项支付14.4.1.2.1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1)设计费支付:合同签订后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设计费30%,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并获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设计费60%,待工程竣工合格并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剩余尾款。(注:发包人将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之和为计费额测算后进行设计费的进度支付,最终工程设计费将以最终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之和为计费额,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计算出的设计费乘以(1-中标下浮率)进行工程设计费的最终结算。注:本项目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5%,室内装修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室内装修设计附加调整系数为“1.5”。(2)工程费用支付: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依据合同文件、经批复(或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现行计价依据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施工图预算及合同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或审核(期限不超过1个月,若此期限内未完成上述工作,暂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图预算作为进度支付依据),并经承发包双方认可65(或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的清单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单价×(1-中标下浮率)以确定中标单价;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零星签证等,并经招标人、监理单位、中标人、造价咨询单位四方签证确认的实际完成数量进行计算,同时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发包方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发生变更的,不影响发包人原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已经审核确认的数量的效力。注: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工程费用按年度支付,分4年支付完毕,2023年支付工程总价的20%,2024年支付工程总价的40%,2025年支付工程总价的20%,2026年支付工程总价的20%。甲方在工程款筹措到位情况下,可提前付清工程尾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周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和工程决算资料(均为一式叁份并制成电子文档),发包人在收到齐全的竣工决算资料后承包人应主动配合并审核完毕。14.4.1.3相关规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不能因发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未拨付至结算金额的85%而停止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前承包人须及时提供相应发票及其他相关票据资料。在支付进度款同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结清当期现场施工用水电费、生活用水电费,否则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14.4.2其他进度款设计费支付方式:按合约签订的条款履行。14.5质量保修金额14.5.2质量保修金额的支付质量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缺陷责任期为壹年,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壹年后30天内,扣除发包人支付维修费用后发包人返还扣留承包人的缺陷责任保修金(不计利息)。14.6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按月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按发包人要求。14.7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付款期数每期付款金额、每期需达到的主要计划形象进度和主要计划工程量进度: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承包人每月1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监理审核的工程量报表一式八份。14.12竣工结算14.12.1提交竣工结算资料66竣工结算资料的格式、内容和份数:式八份第15条保险15.1承包人的投保15.1.1合同双方商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15.2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上建工程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定执行。安装工程及竣工试验一切险的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三者责任险的应投保方及对投保的相关要求:由承包人负责,按相关规定执行。第16条违约、索赔和裁决16.1违约责任16.1.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位若因报价过低致使合同履行中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合同价格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不全面履行合同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发包人可将有关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为不良市场行为记录。2、在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无故要求变更投标承诺和变更合同价格的,发包人不给予调整,可视情况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实际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可将有关情况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并作为不良市场行为记录。16.3争议和裁决16.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合格为止,其它按“通用条款”第16.1.2条的规定执行。(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行为,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3)承包人派驻到项目上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业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及监理人书面批准擅自离开现场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第3.2.3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6.3.1争议的解决程序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在以下方式中选择其,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口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7第19条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19.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肆份,承包人陆份(牵头方叁份,联合体方叁份)。第20条补充条款20.1承包合同工程的内容及合同工作范围划分:弥渡县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所涉及的全作内容2发包人:弥渡县总工会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字)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人2023年01月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925015244438N地址:弥渡县弥城镇比江路城北办公区邮政编码:675600电话:0872-8162581开户银行: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通分社银行账号:61973231012承包人: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01月06日202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50776059568地址:弥渡县德直乡德直初级中学大门旁邮政编码:675605电话:0872-835888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弥渡县支行银行账号:24119401040011528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3年001月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4325454189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满江街道龙山东路滇西财富大厦3、4楼邮政编码:67000电话:0872-2125608开户银行:建行大理南语支行银行账号:5305017160380000048068附件1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弥渡县总工会承包人: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协议书第条之约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程质量保修期限承诺如下:1、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2、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污水处理墙体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3、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三个采暖期、供冷期;(6)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三年;(7)其他约定:按国家相关保修规定执行。G94、承包方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2024年月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方退还扣留质量保证金。年月日)起计算。5、承包方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印、质量保修责任1、施工单位承诺和双方约定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应在接到时发包方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保修。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委托其他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3、发生需紧急抢修事故,承包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方或者造成事故者承担: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方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修范围1)因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3)因设施管理单位自行改动的结构、设施、设备等项目。三、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责任方承担。四、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五、本保修书未尽事项,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70县(公章或合付专用章)发包人:弥渡县总工会W法定代表人其委托代理(签字)2023年01月(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32925015244438N地址:弥渡县弥城镇比江路城北办公区邮政编码:675600电话:0872-8162581开户银行:弥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通分社银行账号:61973231012承包人:云南润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公章或合同专用章)A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0月20230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250776059568地址:弥渡县德直乡德直初级中学大门旁邮政编码:675605电话:0872-8358888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弥渡县支行银行账号:22411940104001152871附件2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若有)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若有)执业资格证书号项目主要管理人员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设计设计设计2.1设计项目负责人胡亚华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0853005582.2建筑专业负责人杨浩文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1153003872.3建筑设计曾发春高级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GH201553002992.4建筑设计许艳芳工程师工程师YCIH-022011782.5结构专业负责人赵宏志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0353004762.6结构设计郭良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S2053009322.7结构设计罗家贤工程师工程师29-B31047672.8给排水专业负责人李大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CS1153000832.9给排水设计李红胜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10121702.10电气专业负责人李秀琴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2100619272.11暖通专业负责人施工陈晓施工高级工程师施工高级工程师12100575133.1施工项目负责人石虎建筑工程工程师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云25320172021214393.1施工项目负责人石虎建筑工程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云建安B(2013)00192843.2技术负责人文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121006204333施工员石苍助理工程师土建施工员532110100030853.4安全员禹瑞中助理工程师安全员3.4安全员禹瑞中助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2证云建安C2(2020)11000063.5质量员张小燕工程师土建质量员531710600105373.6标准员洪进技术员标准员22011500002011743.7材料员熊成苑工程师材料员532111100008313.8机械员洪朝勇技术员机械员22011100002011863.9劳务员杨丽花助理工程师劳务员531711300284723.10资料员潘雯玲技术员资料员531711400182197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 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