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采购合同公告(孝义市自然资源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126605162023802
二、合同名称: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812023CCS00208
四、项目名称: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孝义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孝义市迎宾南路
联系方式:13834016451
供应商(乙方):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浙江大厦916-917号
联系方式:1364345040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7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编制西辛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告及相关服务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报批为止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相关标准要求
2.合同金额(元):47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pdf
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合同(11N0126605162023802).pdf
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制项目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盖章)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特此通知。经2023年羊7月24日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成交通知书,确定贵单位为此项目的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采购代理机构I0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盖章此成交通知书一式三份,采购人,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三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要与成交通知书内容一致。成交人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在三十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本通知书是该项目的成交依据。说明服务标准合同履约期限成交金额成交单位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此成交通知书一式三份,采购人,成交人、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三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要与成交通知书内容一致。成交人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在三十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本通知书是该项目的成交依据。说明服务质量达到采购人相关标准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报批为止475000.00元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孝义市自然资源局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第3包)1411812023CCS00208(XHZB-ZC-FW-2023056)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11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第3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第3包编制西辛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告及相关服务)委托方(甲方):孝义市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3年8月15日签订地点:孝义市第1页共12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文件,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第3包编制西辛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告及相关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及相关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1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第3包编制西辛庄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告及相关服务)1.2项目地点:孝义市1.3项目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省市现行技术规定规范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满足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2项目依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1411812023CCS00208(XHZB-ZC-FW-2023056)。口项目委托书。口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口其它:3项目工作内容3.1甲方委托乙方以有偿服务的形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标通知书户及相关文件开展孝义市西辛庄镇空间规划编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第2页共12页3.1.1对所承担的区域进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分为乡镇域规划和乡镇政府驻地规划科学确定乡镇类型和发展方向,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战略指引、指标约束、底线管控、空间布局、要素指引等要求,确保上位规划要求传导到位,建立目标体系,落实各类空间控制线、城乡统筹和要素配置要求,细化管控分区、用途和管制措施,优化城镇集中建设区用地布局和空间形态,明确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提出任务分解方案和规划传导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工作进度安排4.1在甲方按时提供项目开展所需资料,且确定所委托项目最终基础资料齐全的前提下,乙方按照以下进度开展本合同委托相关工作。技术服务进度: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报批为止。4.2双方约定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工作进度和阶段成果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3本项目完成报批后,需进行为期5年的数据库维护后续服务。5成果要求5.1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号文要求,经双方第3页共12页确定,最终成果提交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提交。5.2成果技术要求:按照招标《竞争性碳商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进行,并符合《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12月)、《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2022年12月)、《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规范(试行)》(2022年12月)等有关规定。6成果交付6.1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包括规划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等,规划成果应以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两种形式提交,不少于15套。6.2乙方协助甲方相关文件的起草、制作;与上级规划单位做好对接工作,保证通过上级部门评审,并最终得到吕梁市政府批复。6.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要时,甲乙双方可以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最新要求,对最终成果的构成进行调整,并调整交付成果的数量及形式。7成果验收标准7.1甲方按以下第2种方法对乙方交付的成果进行验收7.1.1以乙方提交编制成果文本至甲方的方式进行验收;7.1.2以乙方按要求编制成果文本及数据库交付甲方,并通过专4家评审和审批部门审批的方式进行验收。8合同总价款及支付方式第4页共12页8.1本合同技术咨询服务费及相应报酬含税总金额为:¥47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8.2合同总金额已包含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地形图测量、成果编制、专家论证、成果上报、数据库建设、维护及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设备、材料、屋员费用等。8.3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4期付款:8.3.1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142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8.3.2乙方提交的成果专家评审通过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即¥142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8.3.3乙方提交最终成果经政府批复后的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即¥16625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8.3.4乙方完成为期5年的数据库维护后续服务后30日内,一次性全部支付剩余服务费,也即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5%,即¥2375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8.4乙方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值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发生需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甲方需按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向乙方提供重新开具发票文件,乙方收到甲方重新开具发票文件后30日内向甲方重新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发票,开票后10日内送达给甲方签收。如增值税发票发生遗失情况,有证据第5页共12页表明由甲方原因造成发票丢失,乙方可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发票,但需甲方出具发票遗失说明,澄清乙方责任,以免对乙方造成税务风险。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发票遗失,甲方不得以发票丢失原因拒绝向乙方付款。乙方账户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9双方的权利和义务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9.1.1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基础材料,及时协助乙方收集基础资料;并配合负责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内外部实施条件。9.1.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各阶段合同价款。9.1.3甲方有权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及时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9.1.4甲方指派专人(姓名:王先生,联系电话:18935162060)负责与乙方联系,接受乙方就本项目的咨询及沟通,接收对应成果文件的提交。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9.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乙方项目组主要成员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第6页共12页9.1.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等进行规划设计工作。9.1.7其它:无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9.2.1乙方以回双方签署合同口收到定金口收到任务委托书口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作为本项目开工的标志。9.2.2经双方协定乙方指派专人(姓名:郭状,联系电话:18403462299)负责与甲方联系,接受甲方就本项目的咨询及沟通。乙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9.2.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项目成果,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9.2.4乙方应按国家及山西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和成果要求进行工作。9.2.5乙方应配合甲方组织、举办项目各工作阶段的汇报、审查、研讨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提供必要的解释和咨询。9.2.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情况。9.2.7对于已经提交成果验收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书面成果审查或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必要时向甲方第7页共12页提供相应的书面报告说明成果修改的详细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修改已经验收的成果文件。9.2.8乙方应依据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各层次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替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及时征得甲方同意。9.2.9其它:无10成果权属10.1甲方拥有本合同项目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权利。10.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公开成果时注明乙方为本合同项目受委托人,并可享有与甲方共同获得与本合同项目成果相关的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10.3其他约定:无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11.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确认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11.3保密期限:自成果文件交付后1年。12违约责任第8页共12页12.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2.1.1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项目发生变更后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则乙方工期可相应顺延。12.1.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足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五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一。12.1.3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合同履行拖期的,造成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延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损害由乙方承担,每拖期五天须支付给甲方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12.1.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13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13.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13.2发生了双方所不能预见的根本性变化,不利于合同继续执行。14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14.1甲方在审查中如对乙方提交的成果有异议时,应自收到成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或未提出书面异议0的,视为予以认可并确认。14.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9页共12页15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5.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原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15.2期间发生的协调、诉讼费用由违约方承担。16其他条款16.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成果工作,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政策、技术规范、控制指标发生改变等非乙方主观原因导致项目返工、延期等工作量明显增加,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协商相关补偿事宜。16.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终止或无法完成审批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服务款。16.2.1乙方已启动项目并实施的,甲方在交付初稿前终止的,双方则按照合同总额约定的首期款结算;16.2.2在乙方交付初稿成果后终止的,双方按照合同总额的50%结算;16.2.3在交付最终成果后终止的,双方按照合同总额的80%结算。16.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第10页共12页16.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来往的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协商认可后,均可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17名词解释17.1甲乙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7.1.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的定义和解释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行业、技术标准。17.1.2本合同中的书面文件是指:直接送达、通过邮局送达的挂号信、快递邮寄、传真的书面文件。17.1.3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各方均已履行完其权利和义务并无任何遗留问题后自然失效。(以下无正文)。第11页共12页(本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委托方(甲方):孝义市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迎宾路10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423010126605166受托方(乙方):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路浙江大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银行太原新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917室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新建南路支行账户名称: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41000614018170170246第12页共12页孝义市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1N0126605162023802合同各方:甲方(买方):孝义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孝义市迎宾南路邮政编号:电话:13834016451传真:联系人:辛永茂开户银行:帐号:乙方:山西一拓国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浙江大厦916-917号邮政编号:030000电话:0351-6873420传真:联系人:刘天亮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太原新建南路支行帐号:1410006140181701702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序号货物名称及型号规格制造商原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合计(元):合计(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475000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交货地点、时间和交货状态2.1交货地点:2.2交货时间:2.3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3.质量标准和要求3.1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同目的特定标准确定。3.2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之有关规定。3.3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4.权利瑕疵担保4.1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4.2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5.包装要求5.1卖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5.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6.验收6.1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买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6.2买方可采取以下第方式对货物组织验收:(1)买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卖方应负责按照买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买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买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6.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2)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由买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期次支付条件支付比例(%)123456789107.2.2付款条件: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付款。(2)最终验收付款: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按本合同第9.4款规定提交的质量保证金后,买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8.伴随服务8.1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8.2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9.质量保证9.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10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9.3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4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个月。质量保证金期满后15天内,买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买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10.2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11.履约延误11.1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1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卖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15.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6.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16.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3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签约各方: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