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0261136620233801
二、合同名称: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DYCG2023-C070
四、项目名称: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阳市江北行政中心7楼
联系方式:13758962805
供应商(乙方):浙江东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汉宁东路122号
联系方式:1886794397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6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66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合同.pdf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甲方(买方):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卖方):浙江东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11月15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地下管线测绘服务:采用实地测量、探查及调查等方法获取管线空间位置、空间关系及相关属性,各数据录入东阳市地下管线管理系统。测绘服务范围:甲方管辖要求测绘的管线以及需要更新数据的管线。2、系统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日常业务及数据支持服务要求乙方负责系统日常业务服务,包括经审批的管线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含挖掘审批、现场勘查、挖掘施工项目日常管理和完工后验收等)、系统使用、数据共享等服务。要求乙方负责系统数据支持服务申请的地下管线数据查询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严格执行管线数据安确保地下管线数据的安全有效利用。(2)协助建立管线管理系统数据运营机制要求乙方负责以管网项目投运与系统数据更新同步为结果导向,配合甲方建立常态化的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并按数据更新标准组织实施更新工作。将管网数据上线纳入项目验收审批标准,要求乙方在管网项目验收前与项目实施单位明确数据归集标准,对归集数据进行校对复核,验收中将数据是否上线作为验收标准之一并在后续做好档案归档与数据定期备份(3)数据初始化、历史数据核查、补录要求乙方按照系统要求,对数据进行初始化导入。根据历史材料,核查系统已有数据,修改错项,补录漏项,并结合后续项目实施中发现的数据误差,逐步梳理完善平台数据,保障管理系统信息准确、真实。(4)数据审核工作要求乙方负责数据一致性核对:根据管网项目规划,及实施过程材料,对报审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在不同环节之间的一致性,排查可能存在的数据记录错误、漏报、错报等情况。要求乙方负责数据真实性复核:结合资料复核、专业机构测绘等方式,核对报审数据的真实性。(5)档案管理规范化要求乙方负责档案归档:对管网数据系统中的各类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归BI档,包括对各类纸质文档、图片、视频等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整理,建立规范的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以方便后续的检索和使用要求乙方负责安全管理:对系统运营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义务培训,并在上岗前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其在工作期间需要遵守的保密规定和责任。(6)协助运维单位维护系统稳定要求乙方负责在实际使用过程在的系统问题,反馈相关运维单位。并基于实际使用经验,向采购提出优化改进建议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668000元(人民币陆拾陆万捌仟元整)。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产权担保本次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乙方提供的服务所需要的软硬件设备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乙方保证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疯,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服务期及履行地点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八、款项支付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2.甲方将按季度考核,记录考核结果。依据招标文件中“项目运营管理服务考核办法”执行)3.在项目第四季度结束,乙方完成对应服务内容并交付完整的资料后,甲方根据各季度款项结算结果,7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服务要求1.运营服务期内,所有派遗技术人员驻场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8小时/每天(具体以东阳市行政执法局工作时间为准),,须常驻指定办公区随时响应运营需求:2.在运营服务期间,运营服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东阳市行政执法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服从东阳市行政执法局的任务调度和要求,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地做好并按要求认真详实填报有关运营的台账资料。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甲方损失4.乙方投入本项目营服务团队3人,其中拟派驻场服务人员2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办公为完成服务所必需的设备、车辆等,要求熟悉计算机系统功能,有较好的数系统软件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责任心强。5.乙方须保持派遣技术队伍服务期内的人员稳定,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人员,否则每人每日按合同额的千一扣罚,乃至自行确定终止合同6.乙方应在每季度末按甲方要求提供季度运营成果报告,并在服务期满后提供年度运营成果报告。十一、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鉴证、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已各两份,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分中心、东阳市财政局采购办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东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投权代表(签字):张江叔联系人: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223.11.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管线管理系统运营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