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采购合同公告(西宁市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西宁市·湟中区]
[公开招标]
[施工]湟中区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煤改电”项目标段五合同公告

湟中区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煤改电”项目标段五   合同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6301000076046338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6338001005
  合同编号:E6301000076046338001005
  合同名称:湟中区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煤改电”项目标段五施工合同
  招标人名称:西宁市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代码:11630122MB0N92655A
  中标人名称:青海翔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代码:91632121MA752L1B9U
  合同金额:13186763.72元
  合同主要内容:湟中区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煤改电”项目标段五,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期限:年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签署时间: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如下:
标段五..pdf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西宁市湟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青海翔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湟中区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煤改电”项目标段五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湟中区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煤改电”项目标段五2.工程地点:西宁市湟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政【2023】210号、湟财采管字(2023)160号4.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5.工程内容:湟中区2023年度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煤改电”项目标段五大才乡(大磨石沟村、上错隆村):共和镇(北村、葱湾、石城村、达草沟、盘道村、东岔村、后营村)及公建部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及补充协议所有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7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壹拾捌万陆仟柒佰陆拾参元柒角贰分¥13186763.72元):备注:此金含税,另外“此金额为固定单价,施工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而给乙方增加工程价款,(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2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付款方式开工入户核实完最终工程量后乙方提供完税发票后甲方支付30%工程进度款,待工程进度过半后由乙方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税发票,发包人见符合规定的完税发票后申请财政资金,支付合同价约定37%进度款,待工程全部验收完后,经发包人书面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完税发票,发包人见符合规定的完税发票后申请财政资金,支付合同价约定剩余30%进度款,其余3%为2年质保金。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张明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3(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共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违约责任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履行过程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2、如因承包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及设备检测不合格等原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发包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发包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承包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3、承包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每项违约承包方须向发包方支付本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4、承包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限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5%的数额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日(自然日)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且承包方无权向发包方主张本合同项下服务费。5、因乙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需要以起诉或应诉方式主张权利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担保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十一、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承包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三、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0月28日签订。5十四、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发包人办公室签订。十五、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起生效。十七、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3份,承包人执3份。6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0122MB0N92655A91632121MA752L1B9U地址: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通宁路238号大街58号6号楼2-251号邮政编码:.811600邮政编码:810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惠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71-8227521电话:0971-2232310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工行湟中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宁市湟中区支行账号:20363012200100000542921账号:28060365090264026567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0122MB0N92655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通宁路238号91632121MA752L1B9U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58号6号楼2-251号邮政编码:.811600邮政编码:810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惠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971-2232310电话:0971-8227521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工行湟中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西宁市湟中区支行账号:28060365090264026567账号:203630122001000005429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冬季清洁取暖热源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宁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