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执勤用房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广东省番禺监狱2023)


广东省番禺监狱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的合同公告

广东省番禺监狱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1-29 08:30:05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45452 预算金额:937446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GPCGD232201GC155J

二、合同名称

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

GPCGD232201GC155J

四、项目名称

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东省番禺监狱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石中二路113号
联系方式:020-391962740
供应商(乙方): 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11号2栋1单元336室
联系方式:137514759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
1(项)
756,630.00
756,630.00

合同金额: 756,630.00元,大写金额:柒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1日至2024年03月09日
履约地点:广东省番禺监狱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监狱执法队特警队执勤用房改造项目合同(签订版).pdf
监狱执法队特警队执勤用房改造项目合同(签订版).pdf
广东省番禺监狱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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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45452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2201GC155J项目名称: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采购人:广东省番禺监狱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合同名称: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合同编号:PYJY2010102303013甲方:广东省番禹监狱乙方: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75663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第1页共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1.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中二路113号番禺监狱1.3建设内容:(1)拆除二楼原有隔墙,对位置进行重新优化,建设3个特警休息室,1个特警值班室:4个执法队休息室,1个执法队值班室,一个公用卫生间,1个房内卫生间,1个备用间,1个网络机房,1个执法队日用品储物室。(2)墙面、楼地面重新翻新、地面铺地砖,吊装天花。(3)强弱电等安防、监控设施管线等配套项目。(具体内容以施工图清单为准)。1.4项目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记载开工日期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检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1.5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1.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75663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合同价格形式为图纸清单内总价包干、措施费包干合同。合同总额已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及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甲方工作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根据乙方施工需要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3.乙方工作3.1根据需求,编制与工程设计、现场施工等工程实施有关的包括施工图纸在内的各类承包人文件,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甲方或者工程师对于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于开工前7天提交甲方无异议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备案。3.2指派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和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保护措施,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作业经验。项目负责第2页共15页人、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均需提供在乙方的购买社保记录,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如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可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现场管理人员,更换一次收取20000元违约金。(2)施工人员不尊重不服从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做好疫情防控、施工安全、监管安全等各方面的保障措施等情况的,由甲方视情节收取合同总金额0.1%~0.5%的违约金。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由甲方视情节收取合同总金额1%~10%的违约金;因此产生的任何维修、返工、赔偿等经济责任均乙方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可以在垫付后向乙方追偿。(3)未及时支付施工班组的工人工资及材料商款项,出现工人讨薪闹事或者其他群体性事件或者行政投诉情况的,甲方有权收取20000元的违约金。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由于乙方违反以下规定而造成的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甲方可以在垫付后向乙方追偿:(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4.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4.5逾期完工的,乙方自延误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违约金将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4.6乙方逾期完工超过4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工程,乙方应在接到解除通知后2天内退场,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第3页共15页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甲方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修给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6.关于履约保证金、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6.1本工程合同价为成交人所报投标总价,合同价作为工程付款依据。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6.2付款方式:6.21工程预付款:(1)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且成交人通过转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到发票15天内按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72909.66元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3987.22元后支付)的3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期进度款中完成抵扣。6.22工程进度款:(1)第一期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的60%后支付合同价的20%,(2)第二期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的80%后支付合同价的20%,(3)第三期进度款: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5%,6.23每期工程款的合同价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4工程结算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确认,且成交供应商按时移交完整工程竣工档案后,采购人付至结算价的100%。(支付结算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结算价3%的款项作为质保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凭收据退回。)6.2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6施工单位已经组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及施工机具进场,经项目监理和监狱审查确认工程已符合开工条件,支付50%;完成工程量的60%经施工监理评第4页共15页定安全合格支付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6.27请款要求: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符合请款条件的凭证资料,且发票的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6.28付款方式:采用对公转账。6.29工程的保质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内,乙方在约定的响应时限内应负责完成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并有权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和鉴定费用,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金额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修补的缺陷部位或部件还存在质量缺陷的且乙方无法修复的,可根据缺陷情况,按合同总金额的1%~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工程或工程设备的缺陷或损害使发包人实质上失去了工程的整体功能,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回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要求其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保质期满后的15日内,如乙方认真履行质保责任,完成质保要求的,甲方根据乙方的提款函申请向乙方退还质保金(无息)。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质保责任的,甲方自质保金中扣除本条所约定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6.3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1本合同价款采用图纸清单内总价包干、措施费包干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7.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7.2.1乙方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7.2.2乙方自行承担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乙方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乙方承担,合同价不会因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7.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7.3.1本合同属图纸清单内总价包干、措施费包干合同。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该项目图纸与清单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不缺项的内容为准;图纸与清单的技术参数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甲方具体要求为准,不做签证增加费用。7.3.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估价项除外)增减经费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后实施;(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第5页共15页(3)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变更不做价款调整。7.4调整方法:7.4.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7.4.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7.5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7.5.1工程量清单有相同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7.5.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7.5.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予下浮,下浮率=(1一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1)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2)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I、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Ⅱ、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Ⅲ、按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报价,由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7.5.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7.5.5乙方不得计取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7.5.6其他(1)乙方不得将工程外包或者分包,如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读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24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第6页共15页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乙方应予更换,如果乙方不同意更换的可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10奖励和违约责任10.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重新购置价予以赔偿。10.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经济损失。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解除或者部分解除本合同:(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2)办理清算;(3)办理公司的重整;(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后,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11保密11.1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国家机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国家机密或者第7页共15页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2.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2.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返还或者整改,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连续逾期4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到达乙方后2日内乙方应完成撤场。在此过程中,如甲方有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乙方逾期撤场造成的场地无法使用的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合同价差、重新招标费用等),由乙方全额赔偿。12.3乙方有以下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合同,要求乙方2天内撤场并要求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乙方逾期撤场造成的场地无法使用的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合同价差、重新招标费用等)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资格的;(2)中标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项目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5)有行赔、给回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7)乙方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8)因乙方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9)乙方施工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产生不良影响的;(10)乙方施工人员为服刑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1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12.4.乙方的违约处罚:12.4.1乙方未按投标文件相关工艺等内容、未按报审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及施工进度计划推进项目施工进度时,经监理单位核定出具整改通知书报甲方审批,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乙方规定时间未响应完成整改内容,甲方出具违约通知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相同性质限期整改通知为第二次时构成一般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相同性质限期整改通知为第三次时构成严重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相同性质违约行为超过第三次,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时生效,并将乙方的不良行为报送当地住建管理部门,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书后7日内支付上述相应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2.5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12.6进出监管区施工人员不尊重不服从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做好疫情防控、施工安全、监管安全等各方面的保障措施等情况的,由甲方视情节收取合同总金额0.1%~0.5%的违约金。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方面的问第8页共15页题,由甲方视情节收取合同总金额1%~10%的违约金;因此产生的任何维修、返工、赔偿等经济责任均乙方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可以在垫付后向乙方追偿。12.7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12.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3.争议或纠纷处理13.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3.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不可抗力14.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15.其它约定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广东省番禺监狱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许境任联系电话:020-39162702合同签订日期:2023.二.2小设工程M乙方(盖章):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冬司乙方代表: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银行账号:810000393981000001乙方联系人:邓安平联系电话:13751475968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第9页共15页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致:广东省番禺监狱本人邓安平,居民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编号:粤2442021202124885)受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拟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子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达供应商: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名)2023年11月37日第10页共15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致:广东省番禺监狱本人熊奥美,居民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粤建安C3(2021)0139167)受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拟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供应商(盖章):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熊奥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2023年1/月2日第11页共15页广东省番禺监狱廉政监督告知函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方名称):我监历来倡导在双方合作中建立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履行职责、诚实信用的合作关系,坚决抵制行赔受赔,共同维护双方利益。为更好地维护我们双方合作关系,强化对经营活动的纪律约束,规范行为,现将我监的有关廉政规定及主张函告贵方,望协助并监督执行:一、严禁我监人员有以下行为:1、严禁参加合作方及其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社交娱乐活动;2、严禁为合作方及其关系人透露或提供不宜公开的工作信息、资料;3、严禁接受合作方及其关系人的财物、请托办理个人事务;4、严禁订立合同过程中绚私舞,严重损害监狱利益;5、严禁索取、收受任何形式的回佣、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好处费等,以及违规向合作方要求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二、贵方不可以有以下行为:1、以任何理由为监狱部门或个人及其亲属支付费用,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物品;2、以任何理由为监狱警察个人及其亲属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3、以各种名义向监狱警察职工赠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好处费等;接受监狱警察职工在本公司报销单据的要求;4、违反监狱廉政规定的其他行为。三、贵方如发现监狱警察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请立即向监狱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9162770)中共广东省番禺监狱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1月27日《广东省番禺监狱廉政监督告知函》签收凭证我单位已收到广东省番禺监狱廉政监督告知函,承诺理解函告内容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负责人签字(盖章)2023年1/月21(此函件及签收凭证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由原合同甲乙双方各捌一份。)第12页共15页保密承诺书本公司已知悉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中会接触到国家秘密信息、番禺监狱工作秘密信息以及其它敏感信息,本公司自愿承担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做出郑重承诺:1、教育并保证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保密措施。2、教育并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服从监狱现场管理和安排。3、在实施项目施工服务的过程中,我公司所收集的信息资料,仅限于对业务的需要所必需的相关资料,不将需要保密的信息或敏感信息用于本项目用途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4、在实施项目施工服务的过程中,我公司把保密信息或敏感信息仅给那些需要此信息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向其他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方泄漏相关保密信息,除非有番禺监狱的书面许可或有法律规定许可。5、在实施项目施工服务的过程中,我公司将有接触这些保密信息数据的工作人员的名单、公司职务及其身份证号码送番禺监狱备案,一般中途不允许有人员情况变动。如确实需要变动必须提前与番禺监狱协商,并做好相关后续保密措施。6、严格按照经番禺监狱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进行。7、未经番禺监狱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番禺监狱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8、如发生或发现泄密事件,本公司保证主动及时向番禺监狱报告,共同将不良后果消除到最小,同时承担相应责任施上方代表签名(公司盖章)时间:2023年11月27日第13页共15页预防不良行为协议书甲方:(全称)广东省番禺监狱乙方:(全称)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省监狱管理局《省属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办法(试行)》,为有效监管监狱工程的施工企业,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确保安全、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设目标,协议双方当事人为加强合同工程管理,避免发生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订立本协议。1.监狱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结合我省监狱建设实际情况,并存在下列情况的均可视为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1.1未严格履行与监狱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劳务企业、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签订的合同,因己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未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管理不善等,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造成的集体上访事件。1.2因施工企业原因,未按合同约定,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延期180个日历天及以上。1.3建设期内出现施工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监狱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处罚办法省监狱管理局将监狱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纳入省属监狱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管理,利用认定结果编制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不良行为认定结果的运用方法:2.1在本协议工程施工期间,当乙方被认定有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完成向地方档案馆工程备案期间,暂时被限制参与省属监狱系统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在省属监狱编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附加限制乙方参加投标的公告,乙方被拒绝参与建设监狱工程。待本协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施工企业完成向地方档案馆工程备案后,视乙方对己完成工程建设中不良行为的整改及挽回时间与经济损失的情况,而确定其在6个月至3年时间内,是否可以重新参与省属监狱系统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2.2乙方被认定有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如已经进入广东监狱系统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的,取消其入库资格3甲方权利与义务3.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本协议工程进行检查、督查,采集、认定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3.2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协助发布公告。33甲方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提交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3.4甲方将本协议工程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书面告知乙方3.5甲方对乙方提出异议的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进行二次检查与复核。4乙方权利与义务4.1乙方可以在甲方将本协议工程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书面告知乙方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对两次检查与复核认定的不良行为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乙方主管第14页共15页部门提出复议。4.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省监狱管理局《省属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办法(试行)》4.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对乙方进行不良行为评定4.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对乙方不良行为进行查实和行政处罚4.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并配合检查,如实提供各种相关资料4.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对乙方存在的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查实和处罚。5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协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协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作为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协议教方当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发包人东省番禺蓝狱承包人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t(签字)(签字)2023年1月272023年11月27日第15页共15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45452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2201GC155J项目名称: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采购人:广东省番禺监狱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合同名称: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合同编号:PYJY2010102303013甲方:广东省番禹监狱乙方: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75663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第1页共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1.2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石中二路113号番禺监狱1.3建设内容:(1)拆除二楼原有隔墙,对位置进行重新优化,建设3个特警休息室,1个特警值班室:4个执法队休息室,1个执法队值班室,一个公用卫生间,1个房内卫生间,1个备用间,1个网络机房,1个执法队日用品储物室。(2)墙面、楼地面重新翻新、地面铺地砖,吊装天花。(3)强弱电等安防、监控设施管线等配套项目。(具体内容以施工图清单为准)。1.4项目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记载开工日期起10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检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1.5质量要求: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1.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75663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陆仟陆佰叁拾元整合同价格形式为图纸清单内总价包干、措施费包干合同。合同总额已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及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甲方工作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根据乙方施工需要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3.乙方工作3.1根据需求,编制与工程设计、现场施工等工程实施有关的包括施工图纸在内的各类承包人文件,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甲方或者工程师对于承包人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于开工前7天提交甲方无异议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备案。3.2指派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和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保护措施,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作业经验。项目负责第2页共15页人、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中的主要负责人均需提供在乙方的购买社保记录,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如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收取违约金,违约金可从乙方应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现场管理人员,更换一次收取20000元违约金。(2)施工人员不尊重不服从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做好疫情防控、施工安全、监管安全等各方面的保障措施等情况的,由甲方视情节收取合同总金额0.1%~0.5%的违约金。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由甲方视情节收取合同总金额1%~10%的违约金;因此产生的任何维修、返工、赔偿等经济责任均乙方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可以在垫付后向乙方追偿。(3)未及时支付施工班组的工人工资及材料商款项,出现工人讨薪闹事或者其他群体性事件或者行政投诉情况的,甲方有权收取20000元的违约金。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由于乙方违反以下规定而造成的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甲方可以在垫付后向乙方追偿:(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4.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4.5逾期完工的,乙方自延误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违约金将列入竣工结算文件中,在结算款中扣除。4.6乙方逾期完工超过4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工程,乙方应在接到解除通知后2天内退场,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第3页共15页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9》、《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13》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甲方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修给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6.关于履约保证金、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6.1本工程合同价为成交人所报投标总价,合同价作为工程付款依据。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回。6.2付款方式:6.21工程预付款:(1)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且成交人通过转账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到发票15天内按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72909.66元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3987.22元后支付)的30%支付预付款,预付款在第一期进度款中完成抵扣。6.22工程进度款:(1)第一期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的60%后支付合同价的20%,(2)第二期进度款:完成工程量的80%后支付合同价的20%,(3)第三期进度款:竣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5%,6.23每期工程款的合同价均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4工程结算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确认,且成交供应商按时移交完整工程竣工档案后,采购人付至结算价的100%。(支付结算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结算价3%的款项作为质保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凭收据退回。)6.2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26施工单位已经组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及施工机具进场,经项目监理和监狱审查确认工程已符合开工条件,支付50%;完成工程量的60%经施工监理评第4页共15页定安全合格支付4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10%。6.27请款要求:每次按合同支付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符合请款条件的凭证资料,且发票的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需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6.28付款方式:采用对公转账。6.29工程的保质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内,乙方在约定的响应时限内应负责完成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乙方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者委托第三方修复,并有权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和鉴定费用,费用超出质量保证金金额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乙方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修补的缺陷部位或部件还存在质量缺陷的且乙方无法修复的,可根据缺陷情况,按合同总金额的1%~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如果工程或工程设备的缺陷或损害使发包人实质上失去了工程的整体功能,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回已支付的工程款项,并要求其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保质期满后的15日内,如乙方认真履行质保责任,完成质保要求的,甲方根据乙方的提款函申请向乙方退还质保金(无息)。如乙方未能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质保责任的,甲方自质保金中扣除本条所约定的各项费用和违约金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6.3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1本合同价款采用图纸清单内总价包干、措施费包干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7.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7.2.1乙方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7.2.2乙方自行承担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乙方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乙方承担,合同价不会因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7.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7.3.1本合同属图纸清单内总价包干、措施费包干合同。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该项目图纸与清单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不缺项的内容为准;图纸与清单的技术参数如有不一致之处,以甲方具体要求为准,不做签证增加费用。7.3.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估价项除外)增减经费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后实施;(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第5页共15页(3)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变更不做价款调整。7.4调整方法:7.4.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7.4.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7.5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7.5.1工程量清单有相同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7.5.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7.5.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予下浮,下浮率=(1一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1)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2)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I、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Ⅱ、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Ⅲ、按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报价,由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7.5.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7.5.5乙方不得计取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7.5.6其他(1)乙方不得将工程外包或者分包,如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读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24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第6页共15页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乙方应予更换,如果乙方不同意更换的可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10奖励和违约责任10.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重新购置价予以赔偿。10.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经济损失。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解除或者部分解除本合同:(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2)办理清算;(3)办理公司的重整;(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后,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11保密11.1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国家机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国家机密或者第7页共15页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2.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2.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返还或者整改,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2.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赔偿费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连续逾期40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到达乙方后2日内乙方应完成撤场。在此过程中,如甲方有任何经济损失(包括乙方逾期撤场造成的场地无法使用的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合同价差、重新招标费用等),由乙方全额赔偿。12.3乙方有以下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立即解除相关合同,要求乙方2天内撤场并要求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乙方逾期撤场造成的场地无法使用的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产生的合同价差、重新招标费用等)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中标资格的;(2)中标项目有转包、分包行为的;(3)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项目能力的;(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5)有行赔、给回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且承包人拒绝修复或者无法修复的;(7)乙方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8)因乙方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9)乙方施工人员为服刑人员传带物品的,产生不良影响的;(10)乙方施工人员为服刑人员私传违禁品、违规品、危险品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1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12.4.乙方的违约处罚:12.4.1乙方未按投标文件相关工艺等内容、未按报审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项目建设及施工进度计划推进项目施工进度时,经监理单位核定出具整改通知书报甲方审批,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要求限期整改,乙方规定时间未响应完成整改内容,甲方出具违约通知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相同性质限期整改通知为第二次时构成一般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相同性质限期整改通知为第三次时构成严重违约责任,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相同性质违约行为超过第三次,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履约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解除全部合同通知,该通知在送达乙方时即时生效,并将乙方的不良行为报送当地住建管理部门,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违约通知书后7日内支付上述相应违约金;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2.5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12.6进出监管区施工人员不尊重不服从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做好疫情防控、施工安全、监管安全等各方面的保障措施等情况的,由甲方视情节收取合同总金额0.1%~0.5%的违约金。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出现安全方面的问第8页共15页题,由甲方视情节收取合同总金额1%~10%的违约金;因此产生的任何维修、返工、赔偿等经济责任均乙方承担,甲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的,可以在垫付后向乙方追偿。12.7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12.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3.争议或纠纷处理13.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3.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不可抗力14.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15.其它约定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广东省番禺监狱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许境任联系电话:020-39162702合同签订日期:2023.二.2小设工程M乙方(盖章):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冬司乙方代表: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银行账号:810000393981000001乙方联系人:邓安平联系电话:13751475968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第9页共15页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致:广东省番禺监狱本人邓安平,居民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编号:粤2442021202124885)受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拟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子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达供应商: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签名)2023年11月37日第10页共15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致:广东省番禺监狱本人熊奥美,居民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粤建安C3(2021)0139167)受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派,拟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供应商(盖章):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熊奥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2023年1/月2日第11页共15页广东省番禺监狱廉政监督告知函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作方名称):我监历来倡导在双方合作中建立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履行职责、诚实信用的合作关系,坚决抵制行赔受赔,共同维护双方利益。为更好地维护我们双方合作关系,强化对经营活动的纪律约束,规范行为,现将我监的有关廉政规定及主张函告贵方,望协助并监督执行:一、严禁我监人员有以下行为:1、严禁参加合作方及其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社交娱乐活动;2、严禁为合作方及其关系人透露或提供不宜公开的工作信息、资料;3、严禁接受合作方及其关系人的财物、请托办理个人事务;4、严禁订立合同过程中绚私舞,严重损害监狱利益;5、严禁索取、收受任何形式的回佣、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好处费等,以及违规向合作方要求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二、贵方不可以有以下行为:1、以任何理由为监狱部门或个人及其亲属支付费用,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物品;2、以任何理由为监狱警察个人及其亲属安排宴请和娱乐活动;3、以各种名义向监狱警察职工赠送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好处费等;接受监狱警察职工在本公司报销单据的要求;4、违反监狱廉政规定的其他行为。三、贵方如发现监狱警察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请立即向监狱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20-39162770)中共广东省番禺监狱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1月27日《广东省番禺监狱廉政监督告知函》签收凭证我单位已收到广东省番禺监狱廉政监督告知函,承诺理解函告内容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负责人签字(盖章)2023年1/月21(此函件及签收凭证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由原合同甲乙双方各捌一份。)第12页共15页保密承诺书本公司已知悉在广东省番禺监狱执法队、特警队狱内执勤用房改造项目中会接触到国家秘密信息、番禺监狱工作秘密信息以及其它敏感信息,本公司自愿承担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并做出郑重承诺:1、教育并保证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保密措施。2、教育并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服从监狱现场管理和安排。3、在实施项目施工服务的过程中,我公司所收集的信息资料,仅限于对业务的需要所必需的相关资料,不将需要保密的信息或敏感信息用于本项目用途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4、在实施项目施工服务的过程中,我公司把保密信息或敏感信息仅给那些需要此信息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向其他工作人员或任何第三方泄漏相关保密信息,除非有番禺监狱的书面许可或有法律规定许可。5、在实施项目施工服务的过程中,我公司将有接触这些保密信息数据的工作人员的名单、公司职务及其身份证号码送番禺监狱备案,一般中途不允许有人员情况变动。如确实需要变动必须提前与番禺监狱协商,并做好相关后续保密措施。6、严格按照经番禺监狱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进行。7、未经番禺监狱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番禺监狱未公开工作内容的文章、著述。8、如发生或发现泄密事件,本公司保证主动及时向番禺监狱报告,共同将不良后果消除到最小,同时承担相应责任施上方代表签名(公司盖章)时间:2023年11月27日第13页共15页预防不良行为协议书甲方:(全称)广东省番禺监狱乙方:(全称)广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省监狱管理局《省属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办法(试行)》,为有效监管监狱工程的施工企业,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及服务质量,确保安全、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设目标,协议双方当事人为加强合同工程管理,避免发生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订立本协议。1.监狱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结合我省监狱建设实际情况,并存在下列情况的均可视为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1.1未严格履行与监狱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劳务企业、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等签订的合同,因己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违约事件;未严格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管理不善等,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设备款造成的集体上访事件。1.2因施工企业原因,未按合同约定,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延期180个日历天及以上。1.3建设期内出现施工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事故"(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监狱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处罚办法省监狱管理局将监狱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记录纳入省属监狱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管理,利用认定结果编制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不良行为认定结果的运用方法:2.1在本协议工程施工期间,当乙方被认定有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完成向地方档案馆工程备案期间,暂时被限制参与省属监狱系统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在省属监狱编著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附加限制乙方参加投标的公告,乙方被拒绝参与建设监狱工程。待本协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施工企业完成向地方档案馆工程备案后,视乙方对己完成工程建设中不良行为的整改及挽回时间与经济损失的情况,而确定其在6个月至3年时间内,是否可以重新参与省属监狱系统其他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2.2乙方被认定有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如已经进入广东监狱系统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的,取消其入库资格3甲方权利与义务3.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本协议工程进行检查、督查,采集、认定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3.2甲方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协助发布公告。33甲方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提交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3.4甲方将本协议工程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书面告知乙方3.5甲方对乙方提出异议的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进行二次检查与复核。4乙方权利与义务4.1乙方可以在甲方将本协议工程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认定结果书面告知乙方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对两次检查与复核认定的不良行为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乙方主管第14页共15页部门提出复议。4.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省监狱管理局《省属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管理办法(试行)》4.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对乙方进行不良行为评定4.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对乙方不良行为进行查实和行政处罚4.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对工程进行检查,并配合检查,如实提供各种相关资料4.6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对乙方存在的监狱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进行查实和处罚。5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协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协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协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协议法律效力本协议作为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协议教方当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发包人东省番禺蓝狱承包人东云联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t(签字)(签字)2023年1月272023年11月27日第15页共1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执勤用房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