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核磁监护仪采购合同公告(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2023)
一、合同编号:[350101]FJXH[DY]2023002
二、合同名称:核磁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350101]FJXH[DY]2023002
四、项目名称:核磁监护仪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地址:福州鼓楼区八一七中路145号
联系方式:0591-86300283
供应商(乙方):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园9号标准厂房4楼
联系方式:139608533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核磁监护仪
1(台)
¥1,129,000.00
¥1,129,000.00
Tesla DUO
合同金额: 1,129,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福州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配置单-监护仪.docx
合同文件.pdf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2023年11月30日
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主机1台2无线脉搏血氧仪传感器1个3SPO2适配器3个4NIBP压力软管3根5NIBP压力袖带15个6推车1辆产品名称:病人监护仪,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92070296合同编号:[350101]FJXH[DY]2023002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住所地:福州鼓楼区八一七中路145号联系人:刘梅芳联系电话:0591-86300283传真:电子邮箱:/乙方: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盘屿路869号金山工业集中区福湾园9号标准厂房4楼联系人:刘彤联系电话:13960853390传真:电子邮箱:398111292@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1]FJXH[DY]2023002的核磁监护仪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单价(元):1,129,000.00数量:1.00单位:台,总金额(元):¥1,129,000.00-第1页-品目编码A02320300品目名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标的核磁监护仪品牌MIPM产地类型进口国别(地区)产品属性无无无规格型号TeslaDUOTeslaDUOTeslaDUO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玖仟元整(¥1,129,000.00)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贰万玖仟元整(¥1,129,000.00元);3.2合同总价组成:包含主机、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3.3其他需说明事项:无;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鼓楼区817中路145号4.3交付条件:乙方按照文件要求保质保量提供中标货物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经验收合格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4)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5)其他供货要求:乙方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第2页-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无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无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合同所涉及到的全部货物(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1.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原装的合格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国家或厂家对设备或招标文件中另有要求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要求),终身维护,软件免费升级,如采购方有需要负责免费提供本次采购产品与医院信息系统联网的信息采集卡并与医院信息系统对接。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2.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货物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采购人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余款中扣除。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免费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被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需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半年内累计有十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3.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前,厂方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4.质量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负责仪器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报修响应时间4小时,到场时间48小时,储备足够多的零配件备库,并只能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费及差旅费,免费提供技术咨询。产品名称:病人监护仪,注册证编号:国械注进20192070296。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第3页-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乙方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因产品质量问题且非因甲方违规操作导致引发的各类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由甲方先行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一)安装、调试1、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甲方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2、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二)检验标准和方法1、验收标准:设备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设备的出厂检验,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设备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3、到货验收:设备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设备、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设备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产品验收标准、技术资料、用户使用手册、出厂明细表(装箱单)、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其它应提交的资料等)、及安装、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4、试运行:乙方应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且运行期间设备正常运转,乙方向甲方提请设备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5、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单。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无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无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无6.5履约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负责会同甲方,按甲方验收流程进行验收。6.6退、换货:免费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被甲方在验收合格日起半年内累计有五次以上投诉质量方面相关问题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需无偿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设备。-第4页-6.7其他:无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1,016,100.002024-02-29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按照文件要求保质保量提供中标货物后,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培训完成,临床试运行正常,设备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2112,900.002025-02-28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设备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十二个月后(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要求提供的各项验收材料齐全),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期限至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止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无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天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4)其他违约情形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交货、安装、培训、维修、保养等服务,甲方可采取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第5页-费及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约定继续履行的补救办法,同时按延期天数双倍延长保修期。延期交货和延期服务的赔偿费均按每周迟交设备的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百分之五(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设备的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货、退款及交纳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4、乙方应保证甲方和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设备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产权的起诉,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名誉、货款、理赔、仪器设备收入等一切损失并处设备投标报价或合同成交价10%违约金。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货、退款及交纳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无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其他条款无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6页-15.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0份,无副本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配置清单甲方(采购人):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国药器械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李卫东,法定(授权)代表人:刘彤纳税人识别号:12350100488099779P,纳税人识别号:9135000058955278X9开户银行:福州市工行南门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支行账号:1402025109008914671,账号:406571018452签订地点:福州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1日-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核磁监护仪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