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2023)
一、合同编号:11N10628571Y2023401
二、合同名称: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3PCCS044
四、项目名称:新疆兵团商务局兵团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兵团商务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6楼1628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1-2****17
供应商(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338号1栋14层
联系方式:1399914663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兵团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兵团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展会结束(展会时间自2023年11月05日-10日结束)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行业标准
2.合同金额(元):62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本合同货物的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执行,本合同货物的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按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执行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0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1月3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兵团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pdf
兵团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服务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516号南湖明珠大厦16层电话:0991-2****17供应方(乙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338号1栋14层电话:13999146638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经协商,就采购人向供应方采购会展服务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1.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2)合同条款(3)成交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4)技术规格(包括图纸,如果有的话)(5)中标/成交通知书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服务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详见碳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4.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陆拾贰万圆整(¥620000元),分项价格见响应文件按报价明细表。5.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价支付条件和方式详见合同条款。6.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展会结束(2023年11月10日结束)服务地点:上海本合同货物/服务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按照招标公告执行。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1399914663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账号:1076024582982023年10月25日合同条款1.有关概念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供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供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设备、配件等。1.4“服务”,系指伴随本项目产生的,根据合同规定由供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供方应承担的所有其它类似义务。1.5“采购人”,系指碳商文件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6“供方”,系指碳商文件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亦即中标人。1.7“天”,系日历天数。2.货物/服务内容及技术规格2.1展会服务内容要求:(一)展览展示(11月5日-10日)2023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投资兵团”推介会暨签约仪式1.会场面积不小于1300平方米。布置为沙发、课桌和剧院式相结合的样式,搭建LED屏。2.会场需搭建图片展板(兵团总体概况及十四个师市简介)、签到背景板;制作现场播放的参会企业名单高清视频、发放(摆放)请束、手提袋、兵团画册等宣传品、会场桌签及背签、茶点台等。3.提供礼仪服务(10人)、同步翻译2名(中俄)。4.活动宣传所需手提袋、招商引资项目册:500套。5.会场整体设计、背景设计;舞台搭建;租用灯光、音响等设备。6.媒体宣传及摄影摄像(各2组)。7.供应商须提供会场效果图、贵宾室效果图、外廊图片展效果图、请束效果图、会场LED显示背景图(主视觉及签约仪式)、会务手册效果图等。各类设计要体现兵团特色,兼顾商务会议惯例;会场布置要求整齐、简洁、大气。8.服务保障人员:15人。(包含资深策划1名;设计师2名(平面设计1名、3D设计师1名);现场总控1名;签到接待2名;控台2名(video管理1名、流程管理1名);内场控场3人(活动设备2人;场控1人);外场控场1名;产品展示区1名;贵宾接待区1名;物料后勤管理1人)3.专利权3.1供方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若由此出现侵权诉讼,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3.2供方按合同要求为采购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其所有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力均转为采购人所拥有,供方放弃拥有关于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力。4.包装要求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所有单独包装的货物都应具有原始的、完好的标准包装。如遇交付前已拆封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或要求更换。4.2每个包装箱内的装箱清单、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及软件使用说明等所有资料均须齐全。5.装运条件5.1供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方承担。5.2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5.3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供方应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6.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6.2供方按照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供方把下列单据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合同规定审核后办理付款手续:(1)发票(2)物料清单(3)结项报告6.3采购人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生效及支付条件和方式安排付款。7.伴随服务与备品备件7.1供应方应按本合同货物/服务的性质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伴随服务。伴随服务的费用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支付。7.2供应方应提供本合同货物/服务相应的备品、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8.质量保证8.1供应方保证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提供货物/服务,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8.2本合同履行期间,供应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免费维修、更换,造成采购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检验与验收9.1供应方应于2023年11月1日前将宣传资料印制成册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并经采购人认可。供应方提供设计方案和效果图,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供应方需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标准于11月5日前,完成各展区展台搭建,并确保各类服务保障人员到岗到位。9.2供应方提供的搭建施工完成后,应当通知采购人验收,采购人在接到验收通知之日起3日内没有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9.3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文件;验收不合格的,供应方应按采购人的验收意见整改,并于整改完成后再次通知采购人验收。10.违约责任10.1供应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提供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服务的,每延迟一周按合同价的1%向采购人支付误期赔偿费,直至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为止。供应方延迟提供货物/服务,可能导致采购人无法实现兵团对接、宣传制作及布展搭建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供应方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10.2供应方提供的货物/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整改,供应方拒不整改或可能导致采购人无法实现兵团对接、宣传制作及布展搭建项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供应方应赔偿采购人的损失。10.3采购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支付合同价的,每延迟一周按未付价款的1%向供应方支付违约金。10.4任何一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的损失。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不能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等。11.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另一方。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足以导致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履行或解除本合同的协议。12.税费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应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方负担。13.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应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方终止本合同而无须给供应方补偿。终止本合同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4.转让除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6.合同生效16.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6.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采购人、供应方、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各执一份。17.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实施或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合同修改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