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政工程 造价评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财政金融部2023)



一、合同编号:HT-秦汉新城-2023-00107

二、合同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造价评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SP-秦汉新城-2023-00183

四、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造价评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财政金融部
地址: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33185369
供应商(乙方):陕西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华夏世纪广 场A座26层2605号
联系方式:188292009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造价评审
1(项)
¥155,224.06
¥155,224.06
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155,224.0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贰佰贰拾肆元零陆分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3日
履约地点: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财政金融部
2023年12月01日

秦汉新城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协议基本情况基本情况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陕西恒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秦汉新城兰池大道中段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华夏世纪广场A座26层2605号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白工33185369张媛18829200969评审项目评审项目评审项目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造价评审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等2个项目造价评审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合同金额155224.06元(估算)(大写:壹拾伍万伍仟贰佰贰拾肆元零陆分)155224.06元(估算)(大写:壹拾伍万伍仟贰佰贰拾肆元零陆分)评审内容及计费费率1.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结算送审金额3358.704644万元;计费费率:基本费率1.84%,效益费率2.09%。2.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鼎二路(天健一路一天健三路)市政工程,预算送审金额2016.089524万元;计费费率:基本费率1.84%,效益费率2.09%。1.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结算送审金额3358.704644万元;计费费率:基本费率1.84%,效益费率2.09%。2.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鼎二路(天健一路一天健三路)市政工程,预算送审金额2016.089524万元;计费费率:基本费率1.84%,效益费率2.09%。1.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结算送审金额3358.704644万元;计费费率:基本费率1.84%,效益费率2.09%。2.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鼎二路(天健一路一天健三路)市政工程,预算送审金额2016.089524万元;计费费率:基本费率1.84%,效益费率2.09%。1.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规划七路(飞龙四路南段)、规划八路(环湖南路)市政工程,结算送审金额3358.704644万元;计费费率:基本费率1.84%,效益费率2.09%。2.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周鼎二路(天健一路一天健三路)市政工程,预算送审金额2016.089524万元;计费费率:基本费率1.84%,效益费率2.09%。评审依据1、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规范等;2、项目立项、批复、设计图纸、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等;3、有关的材料价格信息、同类项目造价指标及其他相关市场价格信息;4、评审所需的其它资料依据。1、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规范等;2、项目立项、批复、设计图纸、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等;3、有关的材料价格信息、同类项目造价指标及其他相关市场价格信息;4、评审所需的其它资料依据。1、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规范等;2、项目立项、批复、设计图纸、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等;3、有关的材料价格信息、同类项目造价指标及其他相关市场价格信息;4、评审所需的其它资料依据。1、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规范等;2、项目立项、批复、设计图纸、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等;3、有关的材料价格信息、同类项目造价指标及其他相关市场价格信息;4、评审所需的其它资料依据。时限要求1、乙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提交8份书面报告及2份电子版报告;2、因实际情况,需要延期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1、乙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提交8份书面报告及2份电子版报告;2、因实际情况,需要延期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1、乙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提交8份书面报告及2份电子版报告;2、因实际情况,需要延期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1、乙方应在约定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提交8份书面报告及2份电子版报告;2、因实际情况,需要延期的,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义务1、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提供评审所需资料,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参与评审;2、组织乙方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核定等工作;3、负责与项目管理单位的联络、沟通、评审结论意见的征求;4、造价咨询完成并出具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评审费用;5、结算/变更签证:审定结果核减率在5%(含5%)以内的,审核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全部由委托人承担、审定结果核减率超过5%(不含5%)的,效益收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1、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提供评审所需资料,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参与评审;2、组织乙方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核定等工作;3、负责与项目管理单位的联络、沟通、评审结论意见的征求;4、造价咨询完成并出具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评审费用;5、结算/变更签证:审定结果核减率在5%(含5%)以内的,审核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全部由委托人承担、审定结果核减率超过5%(不含5%)的,效益收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1、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提供评审所需资料,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参与评审;2、组织乙方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核定等工作;3、负责与项目管理单位的联络、沟通、评审结论意见的征求;4、造价咨询完成并出具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评审费用;5、结算/变更签证:审定结果核减率在5%(含5%)以内的,审核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全部由委托人承担、审定结果核减率超过5%(不含5%)的,效益收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1、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提供评审所需资料,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参与评审;2、组织乙方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核定等工作;3、负责与项目管理单位的联络、沟通、评审结论意见的征求;4、造价咨询完成并出具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乙方评审费用;5、结算/变更签证:审定结果核减率在5%(含5%)以内的,审核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全部由委托人承担、审定结果核减率超过5%(不含5%)的,效益收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310306cs扫描全能王乙方义务1、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投资评审的规定及操作规程;2、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参照执行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遵循财政投资评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评审工作纪律;3、根据项目审查内容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审查人员名单及分工,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项目的具体评审,接受甲方对评审业务的监督;不得分包转包。4、在项目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法进行各项评审工作。对于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复审,及时答复有关问题;5、配合甲方收集评审资料,参与评审结论的意见征求等相关工作;6、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出具真实、客观、公正的评申报告,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永久法律责任。1、执行国家有关政府投资评审的规定及操作规程;2、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参照执行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遵循财政投资评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遵守评审工作纪律;3、根据项目审查内容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审查人员名单及分工,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项目的具体评审,接受甲方对评审业务的监督;不得分包转包。4、在项目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法进行各项评审工作。对于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复审,及时答复有关问题;5、配合甲方收集评审资料,参与评审结论的意见征求等相关工作;6、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评审工作,出具真实、客观、公正的评申报告,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永久法律责任。评审费用标准1、审核咨询费由基本审核费与审核效益费两部分组成:基本费取费基数为送审金额,效益费取费基数为实际审减(增)额2、依据陕西省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关于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函》文件确定基本费率和效益费率。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163393.74元。1、审核咨询费由基本审核费与审核效益费两部分组成:基本费取费基数为送审金额,效益费取费基数为实际审减(增)额2、依据陕西省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4)88号文件、《关于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函》文件确定基本费率和效益费率。工程造价咨询评审收费额低于2000元时,按2000元收取。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163393.74元。违约责任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时,评审期限顺延;2、乙方不得和送审单位、施工单位私自联系,因私自联系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评审费用(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淘汰出库。3、乙方因提供不真实的评审报告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时限完成评审工作,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金额的万分之三违约金,超过十日未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2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1、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时,评审期限顺延;2、乙方不得和送审单位、施工单位私自联系,因私自联系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评审费用(扣完为止),情节严重的淘汰出库。3、乙方因提供不真实的评审报告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时限完成评审工作,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金额的万分之三违约金,超过十日未完成,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总金额的20%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承担任何责任。争议解决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其它事项1、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评审完成且评审费结清后终止;家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1、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项目评审完成且评审费结清后终止;家本协议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一甲方:(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经办人:年月日一甲方:(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经办人:年月日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经办人:030027051年月日cs扫描全能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工程 造价评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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