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改造工程 排渠改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2023)
汕头市澄海区苏溪灌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澄海区汕樟排渠改建工程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苏溪灌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澄海区汕樟排渠改建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
4405154559514942212131309
项目业主:
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苏溪灌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澄海区汕樟排渠改建工程
合同编号:
4405154559514942212131309
合同总金额:
¥55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1月3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1月30日至2023年05月08日
服务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合同附件
汕樟排渠改建工程-水保合同.pdf
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01日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一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苏溪灌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一澄海区汕樟排渠改建工程委托方(甲方):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受托方(乙方)…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年1月30日签订时间:VIe23甲方: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乙方: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汕头市澄海区苏溪灌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二—澄海区汕樟排渠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工程地点为汕头市澄海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咨询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中标文件。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修订实施)(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105(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4)《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44-2008);(8)《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1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10)《关于印发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11)其它相关的规程、规范等。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甲方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及内容工程名称:汕头市澄海区苏溪灌区综合改造工程(一期)二一澄海区汕樟排渠改建工程。报告内容为:_(1)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3)水土流失预测:(4)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5)水土保持监测;(6)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_等。第五条,甲方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乙方提交以下有关资料、文件。1、项目设计文件资料;2、项目核准文件(各有关部门的相关批文);3、建设用地证明;:4、业主关于本项目弃土承诺书;5、项目的总平面图、地形图等有关图纸cad;6、项目总投资、建安投资等数据,建设单位名称及其法人代表、地址、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等相关资料。第六条乙方交付的文件、份数。交付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一式6份,交付时间为业主提交2本合同第五条相关资料后30日内。第七条合同费用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的相关标准进行计算,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为人民币柒拾捌万伍仟玖佰柒拾玖元叁角(¥785979.3)。经双方友好协商,优惠下浮30%并取整计,确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为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最终合同费用以概算审核价为准。设管第八条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2)乙方交付本项目成果资料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的50%。(3)乙方交付本项目的成果资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余款。第九条双方责任9.1甲方责任9.1.1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0037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咨询服务。9.1.2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资料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工作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9.2乙方责任9.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咨询服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资料(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成果资料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成果资料的质量负责。39.2.2乙方交付成果资料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在7日内做及时必要的调整及补充,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各级职能部门的审批。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建设工程咨询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乙方需按专家组提出的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等工作。12.2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本项目通过专家组审查、并经主管部门批复后为止。12.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4甲方: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盖章)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存球光乙方: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账户名称:广东博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账号:699835934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改造工程 排渠改建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