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街道办事处2023)



一、合同编号:JSZC-320992-JSXH-G2023-0026001
二、合同名称: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992-JSXH-G2023-0026
四、项目名称: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单位)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3770016604
供应商(乙方):南京飞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工业园工业路26号
联系方式:153805901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联系方式:15380590119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69996.27元
合同金额:36.999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日历天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3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01 11:09:39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pdf

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南京飞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施工6.工程承包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具体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玖仟玖佰玖拾陆元贰角柒分(¥369996.277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伍仟贰佰伍拾肆元贰角伍分(¥5254.25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阮在明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街道办事处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共贰拾捌页,壹式拾份,甲方伍份发包人:承包人又会章)法定代表联羊Y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内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承诺书):0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9发包人委托编制的预算书: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④《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款结算的有关规定:盐城市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文件。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现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双方按本行业通用规定执行。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A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职务: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协调好相关各方面的关系。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用权的职权: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发包人协调解决的事项5.项目负责人姓名:阮在明职务:项目负责人职权: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和合同履行。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提供承包人临时设施用地,满足承包人进场的条件要求,开工前3天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发包承包人须自行将临时用电、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入点,供本工程施工使用,用水接至工地施工现场,相关接电、接水费用与供电、供水部门对接办理相关用电、用水手续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若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将水、电路接至接入点时,或发包人提供的变压器电源负荷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等原因,为确保工期,发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备用电源(如发电机)发电、架设临时用电等措施费用的,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结算时按签证台班量、定额功率,仅计取发电机组租金,油费及进退场费用不计,相应定额台班中电费不扣除,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充分考虑以上因素。(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2天。(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内办好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校验工作,并以书面形式现场签字交接。(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3天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开工前3天内完成。(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双方另行协商。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时明确7.承包人工作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后3天向发包人提供一份总计划和详细的施工计划及每周计划完成工程量的报表一式三份(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该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在中标价中包干使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须提供建设、监理、跟踪审计、设计等单位满足办公要求的场所及各类办公设施(电脑、打印机除外),上述费用由承包人投标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发包人不另支付此项费用。承包人搭设、布置的临时设施等应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影响发包人后续专项工程的施工,否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拆除、重建或者变更线路等,且发生的费用一律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与发包人无关。(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发包方协助,承包方按规定办理。(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实物交接前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工程实物交接后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范围内的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和保护并承担费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等管理工作,承包人责任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在开工后三日内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三日内确认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①因发包方责任引起的,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准予工期顺延;2因发包方材料设备供货原因引起的,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准予工期顺延;③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准予工期顺延;④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洪水等)工期顺延: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经发包人工程师签证确认后准予工期顺延9.2合同工期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工期执行,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确保工程验收通过,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急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原因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顺延。9.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工期完成(因不可抗力和发包人原因引起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工期延误除外)合同约定范围的所有工程,以总监和发包人确认的竣工报告为准。若承包人不能够按期完成合同约定范围的所有工程,发包人将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直接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9.4承包人应制定合理的进度计划,经监理审核后执行,如未按节点工期要求完成,发包人有权另找第三方帮工抢工,所发生的费用双倍扣除。四、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根据规范要求应该进行中间验收的所有部位。10.2本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合同质量目标按承包人投标时承诺质量目标,如果达不到承诺质量目标,承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质量目标,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接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0.3在维护、养护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中标人负责。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须确保此工程安全(施工场地内及施工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不安全问题,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中标人在组织施工时需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材料堆放整齐有序,保持施工场地整洁、(2)不管招标模板清单项目特征中是否描述使用塑料垫块和塑料马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均不另行计算塑料垫块和塑料马凳的费用。(3)大型构件场外运输费用按合同约定及清单中已进行报价的费用相应运输费用不调整。但设计变更出现大型构件场外运输时,发生在45公里以内的场外运输费用按相关定额套用执行建设工程合同下浮率后进行结算:发生45公运输费用时,其运输分项不执行定额,按合理市场价进行结算。(4)雨污水等管道沟槽开挖和回填量土方参照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坡比。坡比原则上不得超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定。(5)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长的,不论垂直运输机械为承包人自有机械的,还是为承包人租赁的,均按延长期间的市场租赁费用和操作工工资结算12、安装工程(1)单体调试、联合调试费凭有效的调试报验资料按实结算。凡供电设备回路系统中不含“需要调试的元件”(如断路器保护定值数据整定和试验),则一律不计取调试费。13.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确认的完工日之日起3个月内(绿化工程请在经历冬夏两季后报一审,养护期满并移交后报复审)编制并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结算。如施工单位未能按时报审,结算审核延期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承包人对报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具备审计条件后,由区审计部门安排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或市审计局实施政府审计。14.本工程提交审计时,承包人应在发包人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料整理,并积极配合,要求资料齐全、计算准确,不得高估冒算,要求与审计价差距不得超出5%。审计费由发包人承担。(1)若承包人的结算报审价与最终审定价5%,(2)若承包人的结算报审价与最终审定价>5%,本工程结算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区级审计部门实施的项目,一审审计费收取标准按(核增额+核减额)×6%计取;二审审计费一审和二审最低收费标准均为2000元。当一审核收取标准按(核增额+核减额)×15%计取,二审单位补扣一审审计费,同时扣除二审减率未超过5%,一审和二审总核减率超过5%时,由二及二审标准执行。以上审计费。由市审计局实施政府决算审计的项目,审计费收取标准按区级审计费均在审定价款中予以扣减。15.未尽事宜按照《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结算审计、询价定价等若干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盐南高新办(2022)8号文件)执行。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9.违约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工期完成(因不可抗力和发包人原因引起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工期延误除外)合同约定范围的所有工程,以总监和发包人确认的竣工报告为准。若承包人不能够按期完成合同约定范围的所有工程,发包人将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每延误一天向发包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的违约金,并直接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将负责整改达合格,且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还要对承包人按工程中标价的1.0%进行扣罚工程款,并直接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不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20.争议2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办事处)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21.工程分包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该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分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22.不可抗力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22.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22.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23.保险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按以下第(2)种方式执行:(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24.担保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但保金额及方式为::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标段中标金额的10%,中标公示结束后五日内缴纳,于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形式:承包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乙方被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甲方将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标价的5%;(3)发包人向承包人退还履约担保的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退还。(4)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25.合同份数25.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共贰拾捌页,壹式拾份,甲方伍份,乙方伍份。26.补充条款26.1工程开工时,该工程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并按投标文件要求明确现场管理机构,参与工程实施。中标项目经理中途如须离开,必须书面申请,未经招标人同意的,招标人有权处不少于3000元/次处罚,其罚款由招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款中扣除。上述情况发生达3次(含3次)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和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由此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26.2中标人应自行协调处理施工期间非发包人原因而发生的各种矛盾,并承担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关费用。涉及建管、城管、环卫、安全、消防、治安防卫等部门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中标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26.3本工程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工程款汇入企业基本帐户,实行专款专用。26.4中标人自行承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非招标人原因,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招标人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理。若中标人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进度时,招标人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26.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承包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发包人将视承包人严重违约,立即中止合同,冻结专户资金,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在现场的人员无条件退场,承包人在现场的设备和材料无条件供发包人使用,其设备租金和材料价值待仲裁机构裁定后,如有剩余,在仲裁生效后7天内支付。①不同意本工程合同条件;②自认合同价款比例和时间:③停工或故意拖延施工进度或影响施工质量:④要扶发包人提高合同价款;要扶发包人给予某种补偿者。26.6中标人施工期间需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合理组织,推进工程建设:①招标人根据现场进展情况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机械、人员,所发生的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不服从管理的,招标人有权处以3000元每次的违约金处罚:②中标人应主动与涉及单位做好相互施工配合工作,保证工程按期保质完成,若出现相互协调不力、影响施工、相互推楼,需招标人协调的,每发生一次,招标人有权处以责任单位2000元违约罚金。③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派专人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该人员办理手续期间,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处以3000元的违约处罚。26.7承包人应严格按现行的行业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机械费支付措施执行,确保及时支付。若发生拖欠现象,承包人不及时、妥善处理并影响发包人的,发包人可直接支付。发包人因此而提前支付的部分,每天按所提前支付的部分万分之五向承包人计取罚金,直至发包人向承包人下次付款之日。并在付款时作相应扣罚。26.8未尽事宜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确定。廉政合同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预防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南京飞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含承包人按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允许分包的各专业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如下合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执行党的政策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廉政责任制。(2)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任何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乙方经济处罚、暂停支付工程款、取消中标资格、中止合同的处罚,并建议盐城市有关主管部门禁止乙方在一至三年内进入盐城市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和受甲方委托从事本项目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的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相关江作人员应当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健身、旅游及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以及通信充值卡、加油卡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汽车或住房装修,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不得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或工作便利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有偿中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违规为本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和特定关系人承接或投资、入股重大工程项目相关的业务;不准违规进行变更签证或以虚假计量等手段虚报高报工程量:不准与相关工程单位发生借贷、租赁或合伙经营等个人经济关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2)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和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的人员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口头或书面反映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3)严格执行党的政策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4)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自身工作人员遵守行为规范。(5)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及其工作人员和受甲方委托从事招标代理、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的人员行赔、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及给予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上述人员报销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上述人员参加宴请、健身、旅游及娱乐等活动;不得为上述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以及通信充值卡、加油卡等;不得为上述人员提供汽车或住房等装修;不得为上述人员的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乙方如违反以上要求,发生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给予的处罚。三、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工程款全部拨付完成后止。四、本合同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五、本合同作为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合同附件,正本和副本份数与本代理人签名与加盖公章后生效。主合同的约定相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以下无正文>甲方:(盖公章去定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地址:合同签订地址:年11月30日签订时间:2023年11月30日签订时间:202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南京飞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且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车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安全生产合同为在汇景大厦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都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南京飞龙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展安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练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作为主合同附件,合同份数与本主合同的约定相同,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名)H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日期:2023年11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