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雪剂采购合同公告(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2023)
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融雪剂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0773-2341GNJLHWCS3526
二、合同名称: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融雪剂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项目编号:0773-2341GNJLHWCS3526 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9号
四、项目名称: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融雪剂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辽河大路5665号
联系方式:0437-3725996
供应商(乙方):大连盛益融雪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蓉花山镇蓉花村雷家沟屯25号
联系方式:139426358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融雪剂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SY-S
主要标的数量:700吨
主要标的单价:人民币945元
合同金额:6615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供货完毕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融雪剂采购项目合同.pdf
融雪剂采购合同甲方(需方):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乙方(供方):大连盛益融雪制品有限公司合同编号:0773-2341GNJLHWCS3526签订地点:辽源市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需方)需求的“融雪剂”(货物名称)经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编号为0773-2341GNJLHWCS3526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大连盛益融雪制品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一、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RMB(元)融雪剂吨700945总价值陆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陆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陆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二、合同总价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壹仟伍佰元整,即人民币:661500.00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测试、验收等所有含税费用。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3.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交付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四、付款方式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总货款的95%,合同期满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五、质量保证5.1供货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等要求。5.2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5.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辽源市或吉林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六、验收符合招标文件,国家有关规范、环保要求,如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退货、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雪七、技术服务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派人员3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八、不可抗力838.1如果供需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供需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其它事件。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供需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九、索赔9.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9.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制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9.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十、违约与处罚10.1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10.2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10.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10.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10.5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5%的违约金。十一、违约终止合同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10日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十二、法律诉讼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可以向采购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十三、税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合同转让和分包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十五、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招标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甲方:辽源市龙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孩河大路5665号电话:0437-3196135开户行:辽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大街支行账户:0740311011015200000298:乙方:大连盛益融雪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印庆或授权代表人:2833)1005.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蓉花山镇蓉花村雷家沟屯25号电话:0411-89208039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支行账户:805226000002983签订日期:200年11月30日鉴证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雪剂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