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 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 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3)
(ZY)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0100202300405001
招标项目名称:
(ZY)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0405001001
标段名称:
(ZY)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
招标人:
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万元):
120.788
中标工期:
计划服务期限暂按2年预估,具体服务周期需满足工程建设工期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周期。
项目经理/总监:
任干
合同公示日期:
2023-12-04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pdf
2023-12-04 09:53:52
合同编号:DT-H200-c-ZA-JS-2023-034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甲方: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二三年六月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司合同协议书甲方: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由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建设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监测及测量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工程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工程范围: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与第三方测量有关的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地面控制网(GPS、精密导线、Ⅱ等水准)的校核。(2)施工控制测量的检测。(3)围护结构(包括围护桩、墙)、主体结构、中线、轴线、断面、墩柱、洞门中心等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检测。(4)出入线、地面联络线、建筑及附属设施等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检测。(5)贯通测量、线路中线调整测量、结构断面测量等部位测量检测。(6)对参与各单位的测量管理服务。(7)甲方根据工程需要要求的其它与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有关的测量作业。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监测及与第三方监测有关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周边建筑物、环境的调查取证,新建建筑物的沉降、倾斜观测,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的沉降、倾斜、裂缝,周边地下管线的变形及差异沉降等监测项目。(2)围护结构体系监测,包括围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围护结构桩(墙)体水平位移、立柱竖向位移、支撑轴力、地下水位,坑底隆起,钢筋应力,支护结构界面上的侧向压力监测等项目。(3)负责复核导线高程测量,负责第三方监测点和监测设备的埋设、保护工作,并按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规范、及时提供监测报告。1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4)审查施工监测方案(包括对既有5号线自动化监测方案审查)、对施工监测进行复核;(5)按规范要求及昆明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档案资料。(6)现场安全、质量巡视。服务周期:计划服务期限暂按2年预估,具体服务周期需满足工程建设工期要求,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周期。二、范围:工程第三方监测及有关的管理服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均属于本监测范围。工程第三方测量及有关的管理服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工程变更均属于本测量范围。三、合同总价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零柒仟捌佰捌拾元整(小写:1207880.00元),其中第三方监测金额(大写):人民币柒拾柒万贰仟柒佰陆拾元整(小写:772760.00元),其中第三方测量金额(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435120.00元)。本合同计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价款不做调整。四、本合同中的措辞和用语与所属的第三方监测及测量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五、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合同生效后的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合同条件;(5)合同附件;(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投标书及其附录;(9)经双方确认的合同其他组成文件。上述文件将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处,以上述排序在前者为准。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投标阶段、评标阶段、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甲方与乙方签署与本2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合同有关的协议、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洽商、变更、纪要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六、乙方同意并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第三方监测及测量义务及其附随义务。七、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等约定,向乙方支付根据本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报酬。八、乙方提交履约保函,并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即生效,至服务期满并结清合同价款时终止。九、本协议书内容如有变化,一方应及时通知另外两方。十、本协议书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肆份。甲方: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UT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签约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签约时间:2023年6月6日3服务合同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合同条件1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1.1词语定义下列名称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甲方:指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取得相应资格的合法继承人。(2)乙方:指取得相应资质等级证书并接受甲方委托承担本工程第三方监测及测量任务的单位,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承包商:指在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并已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4)监理单位:指在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并已签订监理服务合同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以及其合法继承人。(5)监理工程师:指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在本工程上派驻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助手。(6)本工程:是指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7)监测服务期:计划服务期限暂按2年预估,具体服务周期需满足工程建设工期要求,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周期。(8)合同总价:指乙方在监测服务期内全面履行职责应获得的酬金、提供监测设备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以及实施第三方监测及测量工作所需措施费用的总和。(9)合同条件:是甲方与乙方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施的需要订立,经协商达成一致,适用于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的合同条件。1.2本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的语言为汉语。1.3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由国家、云南省、昆明市颁发的关于监测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1.4如本合同当事人对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有关条款的理解有争议,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惯例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2.1签订合同后,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如下开展监测工作所需的文件及资料:4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1)平面、高程控制网成果及地铁测量有关线路资料。(2)车站及区间的施工图。2.2甲方应负责与承包商、监理单位协调,保证乙方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协助乙方解决现场场所问题,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2.3按本合同第6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4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机构与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严重失职的、有故意或恶意违约行为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2.5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安排临时监测及测量工作,以及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合理工作内容及数量,乙方必须满足甲方需要,合同价格维持不变。2.6乙方在本项目中获得的监测及测量数据以及形成的监测及测量成果资料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3乙方的权利与义务3.1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全面负责,并严格遵照国家对建设工程第三方监测及测量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3.2合同签订后7天内并于监测工作实施前,乙方应根据本工程情况向甲方提交《乙方工作细则》,经甲方批准后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执行,并受其约束,《乙方工作细则》将作为甲方检查、监督和验收乙方工作的依据。甲方批准并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履行义务和承担的责任。3.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及资料等工作依据后,应仔细审查,如存在任何错误、失误或缺陷,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工作依据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4乙方须按照国家、云南省、昆明市的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实施本工程的第三方监测及测量工作。所列规范如有遗漏,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补充最新版本规范以满足合同要求。如遇规范、规定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3.5乙方应按合同附件:《第三方监测及测量及与第三方监测及测量有关的管理服务的技术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关的监测及测量情况及技术报告,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以满足施工质量、进度要求。情况特殊(例:承包商测量成果有误、建筑物形位误差较大时等)应及时专题报告。5服务合同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3.6乙方人员配备及其资质应满足合同附件的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须按此要求进行人员组织,保证人员的到位,及时进行监测及测量工作,并在监测及测量服务期内保证人员的稳定。3.7监测及测量服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人员,若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时,须提前7天提交与拟更换人员具备同等或更高资质的人员资料报甲方批准,经甲方批准后更换。①调动(变更)程序按照《昆明地铁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调动(变更)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办理。项目负责人调动(变更),按照50000元/人次进行违约扣款;技术负责人调动(变更),按照20000元/人次进行违约扣款。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调动(变更)按照10000元/人次进行违约扣款。②拟调动(变更)人员的执业资格、职称不得低于合同约定的原岗位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经建设单位项目指挥长或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变更)手续。③对于按照建设单位管理办法要求完善人员调动(变更)审批手续,且调动(变更)原因为退休、死亡或重大疾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需医院出具证明材料),可不进行违约扣款。3.8乙方需为实施监测及测量工作配备的仪器设备、现场办公用品以及所有其他设施见合同附件。乙方须按照此要求保证设备、设施的到位。3.9乙方在监测及测量服务期内应完成但不限于以下监测及测量工作: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与第三方测量有关的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地面控制网(GPS、精密导线、Ⅱ等水准)的校核。(2)施工控制测量的检测(3)围护结构(包括围护桩、墙)、主体结构、中线、轴线、断面、墩柱、洞门中心等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检测。(4)出入线、地面联络线、建筑及附属设施等重要部位的施工放样测量检测。(5)贯通测量、线路中线调整测量、结构断面测量等部位测量检测。(6)对参与各单位的测量管理服务。(7)甲方根据工程需要要求的其它与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有关的测量作业。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监测及与第三方监测有关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6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1)完成周边建筑物、环境的调查取证,新建建筑物的沉降、倾斜观测,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的沉降、倾斜、裂缝,周边地下管线的变形及差异沉降等监测项目。(2)围护结构体系监测,包括围护结构桩(墙)顶水平位移、围护结构桩(墙)体水平位移、立柱竖向位移、支撑轴力、地下水位,坑底隆起,钢筋应力,支护结构界面上的侧向压力监测等项目。(3)负责复核导线高程测量,负责第三方监测点和监测设备的埋设、保护工作,并按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规范、及时提供监测报告。(4)审查施工监测方案(包括对既有5号线自动化监测方案审查)、对施工监测进行复核;(5)按规范要求及昆明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档案资料。(6)现场安全、质量巡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第三方监测及测量及与第三方监测及测量有关的管理服务的技术要求》3.10乙方还应完成以下工作:(1)参加分项、分部、(子)单位工程验收,出具监测及测量报告和工作总结。(2)执行甲方所赋予的其他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根据工作需要,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资料解释、成果管理等。(3)参与竣工文件的编制。3.11乙方应主动处理在监测及测量服务期间外界可能对监测及测量工作产生的各种干扰,及监测及测量工作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干扰。3.12监测及测量服务期间,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规章,并按照其要求支付所有费用。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另外支付。3.13乙方须对所有技术方法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对其所有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误、疏忽、玩忽职守承担全部责任。3.14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能及时提供真实的原始数据和中间数据,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监测及测量成果及有关桩点。3.1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及乙方为甲方完成的成果资料,乙方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并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7服务合同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之外的目的。3.16乙方在监测服务期间,不得承担受甲方所接受的实施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的任何承包商与监理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测量与第三方监测工作,否则甲方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的情处罚直至解除合同。3.17乙方在监测及测量服务期间,项目负责人须进驻现场,每月进驻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个日历天,否则按5000元/天向甲方赔偿违约金。3.18乙方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满足甲方提出的合理工程量增减的要求,合同价格维持不变。4监测及测量服务期和进度安排4.1本工程具体监测及测量服务期为2023年6月开始至(子)单位工程验收(包括附属工程完工)日期为终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合同协议书规定的监测及测量服务期,应相应延长监测及测量服务期,并不因监测及测量服务期延长原因调整合同价格。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所有义务,监测及测量工作全面结束后,监测及测量服务期满,乙方即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任务。4.2乙方应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在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原则下进行监测及测量工作,并按时提交成果资料。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建设进度延误,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加快工作进度并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采取相应措施,将视作乙方严重违约。5安全措施在现场工作时,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甲方及有关单位安全保卫制度,并对其人员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对由于自己或其代理人的过错包括侵犯知识产权或发明权而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在作业现场,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诉讼、争执、索赔、罚款及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6合同总价及其支付6.1本合同计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乙方的人员服务费、交通费、办公设备用品费、食宿费、监测及测量设备使用维护费、实施监测及测量工作所需的措施费、聘用服务人员费、监测及测量服务风险费、人员保险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均含8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12.2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玖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12.3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3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合同附件附件1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鉴于(甲方名称)(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就(项目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第三方测量及监测单位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周期满后28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乙方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银行名称:(盖章)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地址:邮编:日期:备注:乙方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供,按照上述规定的格式或者其他经过甲方认可的格式向甲方递交一份履约担保。经过甲方事先书面认可的其他格式的履约担保,其担保条款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甲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内容保持一致。14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附件2:第三方监测及测量有关的管理服务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投标文件15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附件3由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转化而成详见投标文件16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附件4由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表》转化而成详见投标文件17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附件5: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合同编号:DT-H200-c-ZA-JS-2023-03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监察(厅、局、室)印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厅、局、委)服务合同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单位(甲方):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单位(乙方):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云交审批[2022129号文批准建设投资来源:按政府规定筹资投标形式:公开邀请口直接发包口未招标口建设工期:计划服务期限暂按2年预估,具体服务周期需满足工程建设工期要求,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周期。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评标形式:综合评分量化评分口合理最佳低价口定标形式:当场隔日口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双方必须签订廉政合同。12.1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工程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12.2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工程有关的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工程监理、工程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施工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施工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12.3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赔,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赔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赔赔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机关(单位)依照规定给予奖励。12.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工程款的3%-5%,或者终止工程建设合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19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合同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5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购赔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工程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2.6双方人员赠送、赔赔、接受或所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监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7乙方在招投标活动中向甲方或评委行赔,立即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且将由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三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地区招投标活动的处罚12.8凡是未按规定签订《工程廉政合同》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同意或者进行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12.9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双方分别在工程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12.10工程竣工验收同期,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作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工程,不得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12.11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12.12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签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20服务合司昆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乙方: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甲方: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 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服务 补充工程第三方测量及监测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