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采购合同公告(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长治市潞州区林业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176051120231002
二、合同名称:潞州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项目合同第四包
三、项目编号:1404032023CGK00145
四、项目名称:潞州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治市潞州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长治市威远门北路30号
联系方式:18435582042
供应商(乙方):山西新盛安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南苑小区58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1380346289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采购包4 数量:1.00 单价(元):71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大辛庄街道,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确定调查范围、房屋预编号、表册与工具准备;编制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等;对已有调查成果核对权属、指界、权属材料收集;填写外业调查表、开展房屋入户测量;对变化、新增房地修补测;制作登记申请书、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与权籍调查表;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相关资料的登报宣传及调查成果的登报公示。服务要求:大辛庄街道,内容包括资料收集、确定调查范围、房屋预编号、表册与工具准备;编制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等;对已有调查成果核对权属、指界、权属材料收集;填写外业调查表、开展房屋入户测量;对变化、新增房地修补测;制作登记申请书、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与权籍调查表;按《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建立统一的数据库;相关资料的登报宣传及调查成果的登报公示。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满足采购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71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潞州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项目合同第四包(11NMB176051120231002).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长治市路州区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项目(第四包)委托方(甲方)长治市路州区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山西新盛安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9日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长治市路州区自然资源局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长治市路州区自然资源局乙方(受托方):山西新盛安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山西意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长治市路州区农村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项目(第四包)公开招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准守执行。第一条技术服务内容(一)工作依据1、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2019年1月3日);(6)《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农发[2019]1号);(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发[2020]1号)(8)《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9)《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则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10)《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11)《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12)《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13)《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19)6号;(14)《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晋国土资函(2016)104号)(15)《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用地上农房等定着物权籍补充调查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7)58号)(16)《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17)641号);(17)《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19)23号):(18)《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18号)(19)《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20)《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03号);(21)《单一版不动产权证书使用和填写说明》(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5号));(22)《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41号(附件));(23)《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附录A);(2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国土资规(2016)6号)(25)《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17号令)。2、省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4)《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4)101号):(5)《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6)《城市测量规范》(CJJ8-2011);(7)《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8)《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9)《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11)《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12)《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1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14)《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15)《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GB/T37346-2019);(16)《山西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试行)。(二)工作区域长治市路州区大辛庄街道预计数量4313宗。(三)工作内容(1)完成地籍修补测、农村房屋一体化权籍补充调查。(2)房地数据关联、入库前质检。(3)农村地籍房屋一体化数据与系统发证数据融合。(4)工作总结文档编制、数据整合成果汇交及验收(5)成果资料印制及资料归档。(6)不动产数据库的建设:调查数据的录入、权属资料的关联、拓扑问题的处理、数据库成果的应用。(7)评审验收。(8)相关资料的登报宣传及调查成果的登报公示。(四)工作成果由文字成果、表格成果、图件成果及不动产调查登记成果组成。1、文字成果技术设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质量检查报告。2、表格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房屋基本信息调查表;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审批表:界址点成果表:宗地面积汇总表。3.图件成果1:500比例尺地籍分幅图、地籍图接合表、宗地草图、宗地图、房产分户图。4、不动产调查登记成果(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表与房屋调查表。(3)不动产登记审批表。(4)其他表格。(询问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权籍调查结果公示、政府确认文件、不动产登记公告)第二条项目成果提交时间、地点1、项目成果提交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2、本合同履行地点为:长治市洛州区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可靠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并按合同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3)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甲方应配合乙方对该项目工作进度的进展过程进行书面的进度和质量确认(正常情况下甲方应在乙方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作出书面进度确认,甲方可以委托监理方来完成)。(4)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报酬。(5)允许乙方内部为完成本合同所涉项目使用本项目的成果资料。(6)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或全部项目成果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和甲方具体要求,接受甲方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及阶段性成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保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确保提交的成果不侵害第三人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2)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技术、经济资料及有关信息,不得将其获得的甲方的有关资料与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其他用途。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按时完成相关工作。若因政策变动、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项目延期,双方应协商解决,乙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应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己方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6)为甲方提供长期稳定的后续服务。第四条项目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1、项目合同总金额:人民币柒拾壹万元整(小写:710000元)2、支付方式:技术服务费由甲方_分期支付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为甲方提供等额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I)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项目预付款,即人民币贰拾壹万叁任元整(小写:213000元);(2)自合同签订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进场,完成工作量达到50%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进度款,即人民币贰拾壹万叁任元整(小写:213000元);(3)乙方提交全部完成数据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进度款,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叁任元整(小写:213000元);(4)项目成果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对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甲方支付乙方本项目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柒万壹任元整(小写71000元)。本合同终止。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第五条保密要求(一)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接触到的乙方专有资料信息、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二)乙方应对本合同中内容及通过本合同得知甲方业务上的各类信息、资料应予以保密,非经甲方允许,不得出示、泄露或提供给任何单位或个人:1、乙方应对甲方数据、信息及资料实施严格的保密制度,并承诺对甲方的任何资料实施严格保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应采取特殊保密措施。甲方的任何信息,凡没有得到甲方允许或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乙方严禁透露给任何单位或个人。2、乙方保证内部保密措施严格,具有约束机制及权限机制,确保信息安全和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加工处理所形成的本项目专用的各类成果物,在成果评审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的原件、复印件及矢量数据按甲方要求整理后返还给甲方,经甲方验收并提交甲方后应予以销毁,不得留存。4、乙方保证该项目参与人员必须是素质高、品质好、作风过硬的技术人员,尤其是在关键业务岗位上的人员,如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等。第六条成果和资料的归属本项目中由甲方提供的各类数据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上述原始数据基础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加工处理所形成的本项目专用的各类成果物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七条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1、如客观条件具备,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提交全部或部分项目成果,则每延期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延期违约金。2、如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成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验收、或者未按照本合同支付方式约定的时间或金额向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服务费的,则每延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的1%作为延期违约金。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合同中某项条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说明修改内容及理由,待甲方确认同意并书面回复乙方后方可按修改后的条款执行,未接到甲方正式确认书前,双方仍需按原合同条款执行。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5、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存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山西新盛安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胡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Y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联系申话:联系电话:1/234地址: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思凤街南苑小区58号楼一单元101号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8日签订日期:2023年1月28日10甲方:(盖章)乙方:山西新盛安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胡芳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联系申话:联系电话:1/234地址: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思凤街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8日10南苑小区58号楼一单元101号签订日期:2023年1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调查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