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2023)


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惠来县东陇镇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惠来县东陇镇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05 15:14:25
采购计划编号:445224-2023-01417 预算金额:3401768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HLZZ-231006G01

二、合同名称

惠来县东陇镇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HLZZ-231006G01

四、项目名称

惠来县东陇镇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0663-6551548
供应商(乙方): 陆河县博星保洁有限公司
地址:陆河县河田镇田心坑(广新一街56号)
联系方式:152674815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惠来县东陇镇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1(项)
3,395,948.37
3,395,948.37

合同金额: 3,395,948.37元,大写金额:叁佰叁拾玖万伍仟玖佰肆拾捌元叁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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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5224-2023-01417项目编号:HLZZ-231006G01项目名称:惠来县东陇镇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甲方: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电话:0663-6551548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陇镇人民政府大院乙方:陆河县博星保洁有限公司电话:15267481582地址:陆河县河田镇田心坑(广新一街56号)根据惠来县东陇镇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叁佰叁拾玖万伍仟玖佰肆拾捌元叁角柒分(¥3,395948.37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东陇镇北钓公路清扫服务;2.惠来县东陇镇农村生活垃圾转运服务(包含:北山村、达三圩村、华吴村、四凤村、古巷村、赤洲村、华房村、钓石村、石洲村、苗海村)。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助乙方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管理工作;2、对各项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及时组织验收。(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应遵守法律法规,按有关规范及要求开展工作,要落实安全措施,服务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按标准作业。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023年12_月至2025年二月止。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合同期内付款:支付比例100%,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的服务费为中标价格除以24个月。乙方每月服务质量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审查无误后方可付款。如因财政审批程序、乙方违约等原因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无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六、知识产权归属七、保密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H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o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加盖见证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2_份,乙方执2_份,惠来县财政局、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各执1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陆河县博星保洁有限公司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1月2%日签订日期:开户名称:陆河县博星保洁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05017364050000049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陆河支行见证单位: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见证盖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清扫及垃圾转运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