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采购合同公告(江陵县统计局2023)



江陵县统计局本级10月菜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10月食堂菜采购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10月菜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江陵县统计局本级
2、地址:中兴路23号
3、联系方式:07164739920
4、供应商(乙方):荆州乐禾食品有限公司
5、地址:楚江大道东侧2栋
6、联系方式:1862727192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菜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月
4、主要标的单价:8656.0000元
5、合同金额:0.865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0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24-2023-0499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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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乐禾合同.pdf

(编号:食品配送合同甲方:江陵县统计局乙方:荆州乐禾食品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荆州市合同期限:203年一月-日至2013年12月31日第1页共9页食品配送合同甲方(订购方):见统外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1024732733189法定代表人:阳登会地址:江陵县狮安镇中兴路2号李联系人:联系电话:4739920微信号:对账邮箱:乙方(配送方):荆州乐禾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4MA4F22HB2E法定代表人:刘川地址:江陵县熊河镇沿江产业园楚江大道东侧02幢,03幢Mn联系人:联系电话:13677274853微信号:对账邮箱:第2页共9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配送食品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223年一月日起至203年1月31日止。二、配送食品类别及要求(一)食品类别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类别为:口蔬菜类口畜禽肉类口水果类口粮油面粉类口粉面包点类口禽蛋类口五谷杂粮类口零食类口咸杂类口水产类口调味品类口日杂用品类口豆制品类口冻品类口奶制品口烧腊熟食类口干粉干面类口饮料/水类口其他:(二)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之货物均应符合下述所有要求或标准:(1)符合该货物之同种类物的通常标准,以及该货物为满足使用目的而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外包装必须完好、包装和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新鲜食品没有腐败变质现象等;(2)符合甲方提出的、乙方陈述或承诺的以及双方约定的品质、质量或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函、报价单、采购订单上描述的任何要求和条件;(3)符合所有与食品卫生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第3页共9页口蔬菜类口畜禽肉类口水果类口粮油面粉类口粉面包点类口禽蛋类口五谷杂粮类口零食类口咸杂类口水产类口调味品类口日杂用品类口豆制品类口冻品类口奶制品口烧腊熟食类口干粉干面类口饮料/水类口其他:业规范;(4)乙方在供货前向甲方提供样品的,货物质量和品质应当不低于样品规格;(5)不存在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情形。(三)所订食品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移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5.因容器包装污移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6.掺假、挽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7.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8.超过保质期限的;9.为防病特殊需要,食品监管部门禁止出售的;10.含有未经食品监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许可量的;第4页共9页11.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四)数量保证乙方配送食品的数量应与甲方订货数量相符,实际配送数量以甲方收货时双方共同验收的数量为准。(五)配送时间乙方应保证每天按照双方确定的时间将甲方所订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六)货单确认1.甲方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2.乙方送货单一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三、价格条款1.销售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表每周确认一次。2.任何一方均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对销售价格提出调价建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按调整后的新价格执行。3.未列入价格表的特殊品种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执行。4.甲方应严格按双方确定的价格及实际配送的数量向乙方结算1024货款。5.由于台风、暴雨等原因需对个别品种的价格进行临时调整,乙方应通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四、付款方式1.甲方用餐人数约为24人,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具体结算金额以双第5页共9页方对账确认为准。2.本合同项下货款每月结算一次,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只能以支票或转账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对账邮箱发出电子版对账确认函,并提供纸质版对账确认函,甲方需在收到乙方电子版对账确认函后的5日内确认并回复至乙方对账邮箱,同时对纸质版对账确认函进行确认盖章并邮寄给乙方,甲方逾期未回复的,视为认可乙方所列金额;甲方应于对账完成后的10日内支付上月的货款,不得随意拖延。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欠货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未付货款金额达人民币画大写)(¥(9000)或逾期付款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除要求支付违约金外,乙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或授权,甲方不得向包括乙方员工在内的任何第三方账户打款或支付现金,如因此造成货款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收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荆州乐禾食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陵支行账号:565180849345014.甲方付款账户如下:开户名称:江县统计局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办麦县支行账号:10053644289001001五、甲方权利和义务1.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货款。第6页共9页2.在送货日前一天的7000之前通过乙方提供的客户端下单小程序或其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应明确包括订购食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配送时间、配送地点以及其他要求。3.根据乙方的送货单做好货物验收,妥善保管验收凭证,以供查阅。4.如乙方未按照订单配送食品或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可要求退货或无偿换货。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保证具有食品配送的经营资质,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保证配送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甲方的要求,可提供食品来源证明,以备查验。3.按照订单或甲方要求配送货物,确保食品在贮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安全和卫生。4.及时收取货款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5.合作期间,设置客服专员,定期回访并收集甲方意见,及时回复、解决。6.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月度订货量最少金额为0.5万元起,如果甲方订货量少于约定最少金额,乙方有权提前一个月提出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一个月内结清所欠货款。七、法律责任1.由于乙方配送食品未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造成甲方食用人员食物中毒或出现不良反应,同时经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第7页共9页2.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八、其他条款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本合同所载的双方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通知文件送达及诉讼程序中的法律文书送达(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等)。如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等内容变更时,需在变更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附件1:甲方盖公章营业执照;(2)附件2:乙方盖公章营业执照。(以下无正文)第8页共9页(本页为《食品配送合同》之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3年1月4日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