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应用平台 平台软件开发采购合同公告(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11NMBOU4417420237601
二、合同名称:海宁市“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合同
三、项目编号:ZDCG2023163
四、项目名称:海宁市“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
联系方式:0573-87282829
供应商(乙方):浙江海数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路150号5楼
联系方式:195583514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宁市“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6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海宁市“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1项,共一个标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所附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所附采购文件服务时间: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交付并通过验收服务标准:详见所附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6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海宁市“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合同20231201.pdf
海宁市“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合同20231201.pdf
海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合同编号:ZDCG2023163-H23369政府采购计划(预算)确认号:临[2023]5262号预算金额:49.9万元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浙江海数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碳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ZDCG2023163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1本合同文本;1.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1.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2.1本次采购的是海宁市“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2.2乙方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是口否2.3本项目是否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口否第三条合同组成3.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仟元整,人民币(小写)468000元,分项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3.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保测评、培训和提供的伴随服务等一切税金和费用。3.3付款手续和付款时间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3.3.1合同生效且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80%的预付款;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乙方向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甲方需审核以下结算资料:合法发票原件(预付时可不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甲方签收的“海宁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单”(最后一次付款时提供)等相第1页共7页关资料。3.3.2付款时间:甲方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按《海宁市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提交至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国库支付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合同金额。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投标文件中有分包意向协议,依照协议履行,或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海宁市财政局和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各执一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第一条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1.2“可交付件”指本合同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1.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1.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1.5“源代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1.6“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窃、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1.7“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第二条软件描述第2页共7页2.1本软件是甲方为海宁市“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项目而开发的软件。2.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L。2.3软件系统2.3.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其中:2.3.1.1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2.3.1.2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四敢争先·九大争锋”数字化应用平台。2.3.2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为:详见采购文件附件该软件系统的名称、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乙方响应文件。2.4软件的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碳商文件的要求,应达到正确性、先进性、易用性、开放性、稳定性、访问统计性、高效性、宣传完整性、并发性强、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可扩展性、符合国际标准等的技术指标。2.5软件开发的安装交付地点、时间和进度2.5.1安装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2.5.2安装时间和进度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交付并通过验收。3.1交付3.1.1乙方应在交付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承诺等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3.1.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3.2交付内容3.2.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3.2.2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3领受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但重复此项第3页共7页程序的次数最多不得超过3次,超过约定次数甲方可解除合同。3.4系统验收甲方组织三人及以上单数的专业人员或委托检测机构对项目按规定的要求、使用性能及功能进行测试验收。第四条维护和培训4.1软件的维护和支持4.1.1免费维护期: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1年。4.1.2免费维护期内,乙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响应,8小时内解决问题,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提交问题处理报告,说明问题种类、问题原因、问题解决中使用的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根据甲方要求,对重大或紧急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4.1.3免费维护期内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上门服务或者其他方式的服务。4.1.4免费维护期内乙方须提供免费的升级和其他技术支持等服务,其中包括系统维护、跟踪检测,保证投标产品的正常运行,升级方式为上门服务(甲方另有要求的除外)。4.1.5乙方须免费开放标准化的数据接口,以便整个系统将来升级及扩展。4.1.6出现故障后,乙方如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响应,甲方可以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第五条违约与赔偿责任5.1交付违约(各阶段)5.1.1仅因乙方原因每延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5.1.2仅因乙方原因每阶段如延期时间超过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造成的损失5.2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该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5.3其它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1%的金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4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5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第六条项目变更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为此,双方同意:第4页共7页6.1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6.1.1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X6.1.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10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6.1.3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有关合同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回复,但上述变更如不执行,将会影响开发软件的正常使用或主要功能,则乙方应执行变更要求。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通用条款第七条的规定解决争议。在争议解决之前,甲方应按照乙方在回复中的价格变化和项目交付日期变更的要求执行。6.2如乙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6.2.1乙方应同时详细闸明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情况。6.2.2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变更建议。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对此变更建议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第七条其它7.1如本合同附件中的条款或本合同签署之前所签署的任何文件与本合同的条款相冲突或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7.2不可抗力7.2.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但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天之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的合同义务不能免除。7.2.2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地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7.3任何一方欲改变通讯地址,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7.4如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并进入司法等争端解决程序,任何一方可以将生效判决提交给本市的联合征信机构。第5页共7页乙方:浙江海数科技有限公司甲方:海宁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路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339-341号12楼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人:95583541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嘉兴海宁分行账号:89040122000034520二月二日期:二〇二之年十二月二日日期:二二之年第6页共7页附件: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1平台软件开发1项4380004380002二级等保服务1项3000030000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任元整(小写)468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任元整(小写)468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任元整(小写)468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任元整(小写)468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任元整(小写)468000元合计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捌任元整(小写)468000元第7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应用平台 平台软件开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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