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的合同公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的合同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23-12-05 16:16:45
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3-05083 预算金额:1999400 采购品目:
代理机构: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一、合同编号
ZHZX-23B6117
二、合同名称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三、项目编号
ZHZX-23B6117
四、项目名称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
联系方式:0760-87898319
供应商(乙方): 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
地址:悦来南路12号
联系方式:8887906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1(项)
10,000.00
10,000.00
2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1(项)
80,000.00
80,000.00
3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1(项)
120,000.00
120,000.00
4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1(项)
619,400.00
619,400.00
5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1(项)
400,000.00
400,000.00
6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1(项)
50,000.00
50,000.00
7
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
1(项)
720,000.00
720,000.00
合同金额: 1,999,4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玖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中山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示附件.pdf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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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3-05083采购项目编号:ZHZX-23B6117项目名称: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第1页共5页甲方: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电话:0760-87898319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乙方: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电话:0760-87889060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二号楼根据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999,4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和碳商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三、项目采购需求1、编写“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规则通过走访调研“香山新街市”市场管理方,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主体及消费群体,协助编写“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细则、申报产品目录等规则文件10套。2、协助推进“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工作协助开展“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推广工作,对相关主体应用“香山之品”团体标准予以辅导,分阶段推动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主体承诺应用“香山之品”标准的产品不少于1000个。运用宣传视频等工具同步开展标准应用承诺宣传工作。3、持续推进“香山之品”标准应用辅导面向“香山新街市”农贸市场及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主体,对“香第2页共5页山之品”团体标准、“香山新街市”标准体系及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宣贯等应用辅导25场次,参训人数不少于1300人次。4、完成时限要求项目分两阶段开展: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写“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规则,并形成规则文件10套;2024年12月31日前推进完成承诺应用“香山之品标准的产品不少于1000个,完成标准应用辅导工作。四、交付内容和要求1、“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规则文件10套;2、食品(农产品)相关主体承诺应用“香山之品”标准的产品不少于1000个;3、“香山之品”标准应用辅导宣贯工作总结报告(列明场次、辅导人数等)。五、付款方式(一)本合同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二)自合同签订及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70%给乙方,即人民币1399580元。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599820元。(三)乙方须在收款前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四)乙方公司收款资料:公司户名: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二号楼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0020000019147230乙方应保证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知悉并确认:若乙方逾期30日提供合法有效的足额发票或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提供合同内项目,甲方有权顺延申请财政拨款时间,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理解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之日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因财政拨款迟延,乙方不得据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3页共5页六、知识产权要求(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本课题研究成果权益、项目全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含为售后服务范围所完成的成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二)乙方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的服务成果若涉及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乙方都必须取得合法的授权,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管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并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为其他第三方制作成果,或者向第三人出售该成果。(四)乙方所提交的全部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任何数据、资料等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于该文件、数据、资料等侵权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成果至不侵权或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索赔或责任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同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五)保密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七、违约责任(一)乙方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上情况乙方需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款项,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4页共5页(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开始和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其它(一)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乙方需遵守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文件与合同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二)本合同共5页,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X期:2023日日期:2第5页共5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2000-2023-05083采购项目编号:ZHZX-23B6117项目名称: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第1页共5页甲方: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电话:0760-87898319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乙方: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电话:0760-87889060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二号楼根据中山市“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期)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999,4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包干制,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和碳商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24年12月31日。三、项目采购需求1、编写“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规则通过走访调研“香山新街市”市场管理方,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主体及消费群体,协助编写“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细则、申报产品目录等规则文件10套。2、协助推进“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工作协助开展“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推广工作,对相关主体应用“香山之品”团体标准予以辅导,分阶段推动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主体承诺应用“香山之品”标准的产品不少于1000个。运用宣传视频等工具同步开展标准应用承诺宣传工作。3、持续推进“香山之品”标准应用辅导面向“香山新街市”农贸市场及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及餐饮主体,对“香第2页共5页山之品”团体标准、“香山新街市”标准体系及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宣贯等应用辅导25场次,参训人数不少于1300人次。4、完成时限要求项目分两阶段开展: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写“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规则,并形成规则文件10套;2024年12月31日前推进完成承诺应用“香山之品标准的产品不少于1000个,完成标准应用辅导工作。四、交付内容和要求1、“香山之品”标准应用承诺规则文件10套;2、食品(农产品)相关主体承诺应用“香山之品”标准的产品不少于1000个;3、“香山之品”标准应用辅导宣贯工作总结报告(列明场次、辅导人数等)。五、付款方式(一)本合同以人民币转账方式支付。(二)自合同签订及收到乙方开具等额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的70%给乙方,即人民币1399580元。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599820元。(三)乙方须在收款前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等额正式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四)乙方公司收款资料:公司户名: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12号二号楼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0020000019147230乙方应保证上述银行账号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知悉并确认:若乙方逾期30日提供合法有效的足额发票或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提供合同内项目,甲方有权顺延申请财政拨款时间,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理解因甲方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之日视为甲方已履行付款义务,因财政拨款迟延,乙方不得据此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第3页共5页六、知识产权要求(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本课题研究成果权益、项目全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含为售后服务范围所完成的成果)。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否则,一切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二)乙方保证本项目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本项目的服务成果若涉及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乙方都必须取得合法的授权,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管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并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为其他第三方制作成果,或者向第三人出售该成果。(四)乙方所提交的全部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任何数据、资料等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于该文件、数据、资料等侵权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成果至不侵权或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索赔或责任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同的律师费用、鉴定评估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五)保密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七、违约责任(一)乙方交付的货物、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以上情况乙方需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款项,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4页共5页(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四)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开始和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其它(一)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乙方需遵守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文件与合同之间内容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二)本合同共5页,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本合同在甲乙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X期:2023日日期:2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应用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