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工作宣传牌采购合同公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蕲春县委员会202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蕲春县委员会本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牌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309
二、合同名称:县政协制作公益宣广告传栏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202309
四、项目名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牌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蕲春县委员会本级
2、地址:黄冈市蕲春县漕河一路
3、联系方式:13636134606
4、供应商(乙方):蕲春县齐春广告有限公司
5、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付畈社区电子街
6、联系方式:136186718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宣传牌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7000.0000元
5、合同金额:0.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30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6-2023-0126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1-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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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制作公益宣广告传栏.pdf

县政协制作公益宣广告传栏合同书甲方:县政协乙方:薪春县齐春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公益宣传栏业务,经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内容进行排版设计,并确设计方案合情合理,尽量满足甲方要求。第二条、乙方提供设计稿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制作,若甲方中途改变设计方案,造成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条、制作项目:公益宣传栏,规格:3*1.5*2块*3500元。第四条、合同总金额:7000元。第五条、完工时间:自签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工第六条、付款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于满足政府采购约定支付条件的按合同价7000元结算,收到发票至付款时间不超过25个工作日付清余额第七条、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第八条、除本合同规定之外,违约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办乙方:县员年11月2日20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创建工作宣传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