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道路工程 施工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



 

 

 

东简路(中营街-长兴街)道路工程2标段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06

一、合同编号:HBWZ-2023009-2 二、合同名称:东简路(中营街-长兴街)道路工程2标段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03330010008 四、项目名称:东简路(中营街-长兴街)道路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南大街359号 联系方式:吴静 供应商:河北玖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8号嘉恒大厦8楼806室 联系方式:王立辉0311-8965578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东简路(中营街-长兴街)道路工程2标段 规格型号:2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4935558.73 合同金额:4935558.7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120日历天;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3-12-05 八、合同公告2023-12-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东简路(中营街-长兴街)二标段施工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06      采购人:
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东简路(中营街长兴街)道路工程2标段工程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发包人: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程承包人:河北致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旺130108873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包人:(全称)河北玖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东简路(中营街-长兴街)道路工程2标段工程地点:石家庄桥西区长兴西街-长兴街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三、合同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遇天气预警等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工期自动顺延)。满足进场条件,承包人不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五、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4935558.73元人民币(大写):预计为肆佰玖拾叁万伍仟伍佰伍拾捌元柒角壹分,最终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其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已含合同价款中。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立辉七、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13]21号)通用条款八、承诺1.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2.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签订时间本合同订立时间:2022.12.5十、签订地点本合同订立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并于_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友谊南大街359号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8号嘉恒大厦8楼806室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王立辉电话:83031321电话:1813201456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西城支行帐号:帐号:13050161565600000035电子邮箱:电子邮箱:/2第二部分专用条款1.总则1.1定义所采用的通讯形式包括_文书、信件、电话、微信、传真_。1.2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68-2008)1.3工程分包分包工程内容及其他事项: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13]21号)通用条款2.发包人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13]21号)通用条款2.1条_3.承包人3.1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1)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不采用(2)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开工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3.2项目经理确认王立辉为项目经理,其信息如下: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冀213192136730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冀建安B(2023)03813953手机号:18132014567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南路68号嘉恒大厦8楼806室3.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需更换必须经发包人同意3.4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4.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5.工期和进度计划开工日期:2028.12、6计划竣工日期:2024.4.3工期总日历天数:1200天。自签订合同后以发包人通知承包人进场之日算起,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实际开工日期依据开工令为准。6.工程移交6.1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后各项具体工程应当向相关管护部门移交,道路工程向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单位市政维护管理所移交,排水工程向石家庄市排水管理中心移交,照明工程向石家庄市照明管护中心移交,交通工程向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机动大队移交,绿化向桥西区绿化管护队移交。6.2承包人按照第二条的规定向相关管护部门完成道路工程移交前,对施工涉及的所有工程项目负责管理维护,对出现的任何道路责任事故负责;移交完成并保修期满3年后视为承包人完成合同义务。7.造价7.1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最终以评审金额为准。7.2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13]21号)通用条款第9.10条。7.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承包人应做到: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冀建市[20131]21号)通用条款。7.4竣工结算与结算款工程竣工后,经石家庄市桥西区财政局进行评审后,按结算评审报告进行结算。7.5支付期间、支付金额支付期间、支付金额,以财政拨款时间和金额为准,结算评审报告完成后支付金额至结算价款的97%。7.6质量保证金的金额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价款的3%,发包方以评审中心评审结算报告为依据扣除总价款3%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36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及各种损失,发包方从质保金中扣除。8.材料与设备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9.缺陷责任与保修9.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36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计算。9.2质量保修期的约定:工程质量保修期为36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开始计算。10.违约9.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造价款10%的违约金;或者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9.2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按日支付合同价款的1%o元的违约金。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11.履约保证金11.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额的10%,由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发包人提交。11.2是否采用履约保函:是。11.3承包人履约保函在签订合同5且内向发包人提交。12.不可抗力降水量、气温、空气相对湿度、风速、地震不可抗力的数值以13.争议解决13.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13.2双方争议协商不能解决时,通过诉讼解决,由工程所在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管辖。附件:市政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石家庄市桥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承包人:(全称)河北玖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东简路(中营街-长兴街)道路工程2标段(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方承揽的全部工程内容。2.质量保修期保修期为36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相关管理部门使用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应承担相应责任。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修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方在质保金中扣除。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扣留、返还等事项,按照施工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先行在质保金中扣留,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向发包人负担。6.其它6.1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程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3010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2年12月5日202年12月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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