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 整体流程 灯光、音响 桌椅租赁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02951424M202334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采购宁波市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BITC-202320516GC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采购宁波市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
联系方式:13008948011
供应商(乙方):赅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齐河路471号7楼
联系方式:1881669067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采购宁波市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5959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5959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招商大会合同.pdf

宁波市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项目委托合同鉴于: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存续的行政机构,并已获得取得签订本合同的相应授权;2.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并具备提供相关设计之合法资质;3.甲方因实际需要,现委托乙方对宁波市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项目进行策划服务工作,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现行有关管理法规及规章,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宁波市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项目进行策划执行工作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协议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宁波市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项目进行策划执行工作,提供项目作业过程中所需要的配合协调事宜,按合同约定支付协议费用。2.乙方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项目组,在约定时间完成作业任务,对品质负责二、完成周期1.项目周期为1个月,自2023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的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1·2.因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影响工作进程,交付工作成果的日期应予以顺延。顺延的天数与甲方因素或不可抗力致使乙方延误的天数相同。三、项目费用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所涉及项目费用含税价总计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伍仟玖佰伍拾_元整(小写):595,950.00元,明细见附件。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开展工作;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提供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税务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费用70%支付给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乙方应提供合法合规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税务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费用30%支付给乙方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为:户名:炫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户行:潮海银行上海杨浦支行账号:2051287702000103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相关资料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合法性负责。2.甲方提供乙方的所有资料,甲方自行保证资料的实效性和准确性,因甲方提供资料的原因造成作业的重大差误,以致造成乙方需作较大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相应费用。3.经甲、乙双方协商,若非乙方原因造成工作时间的超出,甲方应为乙方追加相应的工作时间,如造成乙方实际工作量的增加的,双方协商后可由甲方增-2-加相应费用,且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4.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①甲方未及时提供制作所必需的资料,并经乙方催促后在合理时间内仍未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的;②甲方已经书面确认相关文件,因甲方的原因设计方案更改或者变动;③在乙方未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遵照合同约定,按时、按阶段付款;④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未及时(接到乙方的工作成果后【3】个工作日以内)提出反馈意见等。5.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增加或变更合作内容,具体由双方另行商议而定,甲方增加合作内容不涉及实质性变动的,应视为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工作内容,甲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6.甲方负有协助、配合的义务,使乙方具备进行执行的条件。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按双方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及时提供乙方服务所需的各种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信息,并对以上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乙方的任何法律纠纷和违规行为,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责任或者间接责任。六、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应执行费用及其他费用。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作业,无论甲方是否明确提出要求,乙方都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阶段性成果,并及时收取甲方反馈意见,并按合同规定或甲方不时更新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工作成果。3.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改(接到甲方反馈意见的【3】个工作日以内),确保工作成果符合甲方需求。为免歧义,乙方根据本款约定不时作出的修改已包含在本合同费用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费用。-3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向甲方交付工作成果,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5.乙方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的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七、违约责任1.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费用,并且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违约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的损失。2.甲方应如期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如遇延迟支付的情况,甲方应按每日逾期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7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逾期支付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据实赔偿乙方的损失。3.乙方应按期向甲方交付产品,如延期交付,乙方应按每日逾期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超过三十日的,或因逾期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全款退回甲方已支付费用,并按未付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延期交付或交付质量不达标的情况下另行聘请第三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甲方因聘请第三方支出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4.本合同任意一方违约,应承担守约方支付的合理费用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用、鉴定、公证、翻译等费用。八、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本合同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2.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本合同终止:(1)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并且该情形经过30日不能消除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3)任何一方破产或资产清算与债权人合并,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的相关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九、免责事由1.本合同所指的免责事由应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下所列:(1)战争或敌对行动;(2)暴动或骚乱;(3)黑工及公用事业部门的中止能源供应、公共交通停运等;(4)其他不可抗力事件2.若发生本条第一款所列免责事由,合同一方履行职责因此而受到影响,导致暂停或迟延,该暂停或迟延期间应受到责任豁免的保护,而且应自动延长相应的期限:若该等免责事由阻碍乙方完成履行其合同义务,在该等免责事由消除之前,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期间的费用。-51.本合同经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2.有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本合同终止:(1)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并且该情形经过30日不能消除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3)任何一方破产或资产清算与债权人合并,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的相关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的实际工作量计算。九、免责事由1.本合同所指的免责事由应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下所列:(1)战争或敌对行动;(2)暴动或骚乱;(3)黑工及公用事业部门的中止能源供应、公共交通停运等;(4)其他不可抗力事件。2.若发生本条第一款所列免责事由,合同一方履行职责因此而受到影响,导致暂停或迟延,该暂停或迟延期间应受到责任豁免的保护,而且应自动延长相应的期限:若该等免责事由阻碍乙方完成履行其合同义务,在该等免责事由消除之前,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期间的费用。-53.遭受免责事由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生免责事由的十五日内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该免责事由所持续的时间,同时应尽量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阻止或降低、减少该等免责事由所造成的后果。4.若该等免责事由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继续履行之必要或可能的;或该等免责事由持续超过三十日,任何一方均可无条件地提前解除本合同。十、转让1.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与义务。2.甲方同意乙方因作业部分制作需求而委托第三方公司,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不得全部委托第三方作业,乙方应对其交付的工作成果(含第三方交付的工作成果)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十一、保密1.一方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图纸、客户名单、经营策略等)负有保密义务,无论在合同期的有效期内还是在合同终止以后壹年内,除事先得到一方的书面同意外,另一方都不得将前述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2.为获得专业建议而向其律师、规划设计师或财务顾问等专业人士提供资料和信息以及根据法律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而公开的材料和信息除外。十二、争议解决1.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双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部分内容无效,不影响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及争6议解决条款的适用。十三、通知1.本条款指定的联系人为双方的项目授权代表,分别代表甲乙双方签署与本合同项目有关的法律文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地址、邮箱为本项目接收通知、指示、命令的指定方式。制作过程中,任意一方如需更换项目代表或其他信息,需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任何一方所发出的通知,应送达另一方指定的送达地址:(1)甲方: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地址:宁波市丽江东路85弄16号江北区教育局307体育科联系人:苏文径电话:13008948011(2)乙方:咳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齐河路471号7楼联系人:谢振婷电话:188166906732.如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变更一方应自变更之日起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3.视为通知送达之日依下述规定确定:(1)通过个人当面送达的通知应于对方签收当天被视为有效送达;(2)通过快递送出的通知应于快递服务公司送出后第3天被视为有效送达;(3)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情况下,电子邮件发送当天即视为有效送达。-7-十四、其它事项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壹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3.本协议未尽事宜,另立协议进行补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方: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盖章:授权代表签名:签定日期:乙方:咳博(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名:签定日期:8-时件一: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及数量单价金额1场地(住宿、用餐、场租)项40000400002整体流程策划,整体设计项60000600003灯光、音响、舞台设备项70000700006物料制作项51000510007桌椅租赁项28750287508拍摄直播项1150001130009嘉宾邀请项20000020000010其他执行费用项3320033200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合计金额合计金额59595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招商大会策划服务 整体流程 灯光、音响 桌椅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