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米脂县第二中学2023)



一、合同编号:MCZ2023046

二、合同名称: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MCZ2023046

四、项目名称: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米脂县第二中学
地址:米脂县育才路15号
联系方式:15319625058
供应商(乙方):米脂县银佳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行宫路行宫名苑1单元2202室
联系方式:147912255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米脂县第二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元)
¥679,000.00
¥679,000.00


合同金额: 679,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柒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19日
履约地点:米脂县第二中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米脂县第二中学物业合同.pdf
米脂县第二中学
2023年12月07日

0S3同编号:2023-物业服务外包合同发包方(甲方):米脂县第二中学承包方(乙方):米脂县银佳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发包方:米脂县第二中学(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米脂县银佳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方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物业服务外包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章合同标的第一条本合同标的为甲方的物业服务,包括甲方有关物业的:国保洁服务国水、电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国门卫服务、车辆秩序的维护回冬季供暖司炉、夏季生活热水供应、绿化养护工作学生公寓管理、保洁国校园垃圾清运以及临时交办的其它业务第二条本合同中涉及甲方有关物业情况及所需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具体如下:学校概况一、坐落地址:米脂县二、所需服务:(一)、卫生清洁:保洁人员每天对校园及楼道、办公楼、新旧教学楼卫生间、实验楼、部分展室、阶梯教室、各会议室卫生进行打扫清洁;(二)、安全保卫:作为单位门房管理人员,对访客进行登记、查验与2身份核实等(三)、公寓楼住宿生管理值班、卫生保洁工作(四)、司炉:燃气司炉日常操作,夜间值班工作(五)、绿化日常养护、修剪浇灌(六)、水、电的维修管理与服务工作第二章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一节乙方的权利义务第三条乙方派出的人员为乙方员工,归乙方管理,与甲方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雇佣、人事委托代理以及劳动关系,其工资、社保金、服装、福利、装备及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仅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第四条乙乙方派至甲方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品行良好,具备相关工作经验;(2)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为18至60周岁,女性年龄为18至55周岁;(3)从未受过刑事处罚、劳教、行政拘留以及任何形式的处分;(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经乙方组织的培训并培训合格。如签订合同时可预见乙方人员将超过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约定的年龄上限的,则乙方不可将其派往甲方。第五条乙方所派人员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第六条乙方应具体根据本合同第七条及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及要求提供服务,并在甲方对其年度服务质量考评达到良好以上。第七条乙方及其人员因主观原因或过错造成自身财产、人员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派往甲方员工的花名册、员工信息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复印件以及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等;乙方用工变化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备案。第九条乙方对甲方的工作环境、措施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甲方应给予支持。第二节甲方的权利义务第十条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及其人员提供服务的质量提出异议;对表现不好的人员,甲方可直接向乙方提出退换调整的意见,乙方应在七日内做出调整。第十一条对乙方人员的具体服务岗位、作息安排等,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十二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的支付物业服务费。第三章合同的有效期限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2年100月20日至2024年10月1日止。第四章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十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陆拾柒万玖仟元整(年)小写:¥:679000.00元整(年)第十五条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服务费用:甲方以转账方式分期按季度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169750元整/季度,支付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将相应款项转账至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账户。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或隐满真实情况,不具备合法资质或甲方要求资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第十七条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一方均不能将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另一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乙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重大失职、违纪违法的,甲方可以提出退换要求,乙方应予以支持并于7日内给予调换。遇乙方人员辞职的,乙方应及时补充人员。乙方未及时予以调换或补充人员的,甲方有权视情减少支付服务费。第十九条因乙方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甲方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损失、单位秘密泄露)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由于乙方未完全履行义务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乙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在发生前述两种情况时,乙方还需按本合同总服务费用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二十条如果因乙方原因内部劳资争议、工伤赔偿纠纷等,导5致其派往甲方的人员不能完全履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调查原因,也有权了解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甲方可以视情暂停支付服务费用;如经甲方催告,乙方限期仍不能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如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可以的情减少支付服务费用,减少服务费用的额度为总服务费用的4%。第二十二条乙方经催告甲方逾期未支付服务费用达到3个月或未支付合同约定总服务费用的5%以上,乙方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甲方经催告仍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约定义务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赔偿金。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中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违约金等,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第六章争议解决方式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章其它约定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公司改制、公司破产等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决定终止本合同,有关费用及劳务以实际履行部分进行清算。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经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文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莱脂县第二虫务有限乙方(盖章):米脂县银迪典物业米4公S75000766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24(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日期:03年10月1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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