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检查采购合同公告(黑河市医疗保障局2023)



黑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第3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C1603020020231524665

二、合同名称: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第3次)

三、项目编号:03e98a7061474e20ab86d801b6f069c6

四、项目名称:医保基金监管检查(第3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河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232号黑河市医疗保障局608室
联系方式:15561658448
供应商(乙方):黑河市龙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通江路97号门市
联系方式:0456-77775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医保基金监管检查
1(份)
¥219,000.00
¥219,000.00
服务类,无规格参数

合同金额: 219,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232号黑河市医疗保障局608室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合同详情
合同附件:
f069c61701137735883.pdf
黑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07日

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黑河市医疗保障局,采购计划号:黑河财购核字[2023]02346号供应商(乙方):黑河市龙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1603020020231524665签订地点:黑河市爱辉区,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8日甲方经服务工程网上超市询价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甲方黑河市医疗保障局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项目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定,按照黑河市医疗保障局采购第三方服务开展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1603020020231524665)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服务内容(一)检查对象黑河市26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黑河市爱辉区5家、北安市8家、嫩江市6家、孙吴县2家、五大连池市3家、逊克县2家。(二)检查工作量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数据每月抽检1次(每年共计12次),半年进场核查1次(每年共计2次)。(三)检查重点1.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内容: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虚假住院、冒名住院;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虚记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药品、耗材等;虚记费用、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自定项目收费等;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药品、耗材的使用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参保人检查内容:虚假住院;挂床住院;通过冒用他人身份、社会保障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以药换药(物)、转卖药品、超范围或超数量购药囤积药品;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异常就诊;医疗保障待遇的享受情况。3.医保医师检查内容:非适应症用药、无诊断用药、用药与性别不符、诊断与诊疗项目适应症不符、医药材料的使用与诊疗项目不匹配、出院带药量、用药超药品限制条件、检查项目及数量超过阈值、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等行为情况;处方量情况;医嘱开具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耗材数量和使用情况;其他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情况。4.DRG监管,高套病组、低标住院、质量降低、分解住院、转移费用、蓄意出组。5.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医疗机构本单位职工上班期间住院、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内部检查情况、违反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中条款的行为。6.数据筛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针对本次检查的重点,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数据进行专项筛查。7.现场检查。中标机构根据数据筛查的重点疑点问题,在市医疗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开展病历调取、信息核实等现场核验工作,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固定提取证据。8.出具检查报告。中标机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核定被检单位违规金额,完成相关检查报告撰写工作,给出处理建议,形成专项报告呈报至市医疗保障局作后续处理。服务要求1.中标机构出具检查报告前,应出具报告(初稿)征求被检查医疗机构意见,被检查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书面反馈意见后,中标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查报告应全面、真实、客观和公正。2.中标机构不得保留本次项目获得的数据,项目结束后,应按保密规定销毁相关资料,检查报告不得用于未经我局许可的事宜。3.中标机构不得将工作中获取、知悉的被检查对象资料或者相关信息用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篡改、毁损、非法向他人提供被检单位信息和秘密。第三条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3-12-01到2024-11-30采购单位(甲方):黑河市医疗保障局采购计划号:黑河财购核字[2023]02346号供应商(乙方):黑河市龙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1603020020231524665签订地点:黑河市爱辉区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8日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219000元(大写:贰拾壹万玖仟元整);3、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1项目按合同启动日始一期支付合同金额的70%(2023年12月10日前)153300102项目二期实施完毕二期半年第1次驻场检查报告交付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5%。(2024年5月29日前)32850103项目实施完毕及验收完毕终三期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15%。(2024年11月30日前)3285010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按项目要求每月按时提供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合理组织安排工作量,不得以各种理由推委延误给付数据。按时组织半年进场核查工作,并提前对接医疗机构提供所需工作数据。在乙方的检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和处理,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甲方应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乙方的检查结果和相关信息。(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内容,乙方应独立、客观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压力,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公正透明。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有关医保政策和法规、医保基金使用规定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以便更好地了解情况并开展工作。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积极配合和协助,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时间上的延误而为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应以此为由延误乙方验收及支付期限。乙方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人工费、差旅费等,有权获得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六条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就甲方需求自主开发研制“医保基金监管”系统,系乙方知识产权。1、甲方有权将乙方开发或创造的知识产权进行使用,但应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和利益。2、甲方应负责知识产权的维护和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禁止非授权使用等。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需要进行知识产权的更新和维护,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第七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八条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应确保乙方顺利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故意为难乙方或设置障碍。如果甲方有任何关于合同履行的疑虑或问题,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而不是采取不利于乙方的行动。第九条履约保证金注:本项目甲方分三期支付,相关于已在不同阶段设定了履约保证金。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额5‰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服务款额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甲方已支付款项,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2190元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延期付服务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服务费用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应付服务费用的5%;3、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因一方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根本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服务费用的3%缴纳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经济损失。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外,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因不可抗力或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相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黑河市爱辉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四条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8日乙方(章)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8日签订地点:黑河市爱辉区签订地点:黑河市爱辉区单位地址:黑河市爱辉区王肃街232号单位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97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朝辉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王学军委托代理人:苍晓松委托代理人:胡鹏电话:15561658448电话:0456-7777520电子邮箱:ybj8242009@163.com电子邮箱:2767830@1qq.com开户银行: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黑河农商行口岸支行账号:679990122000157465账号:670400122000043290账号名称:黑河市医疗保障局账号名称:黑河市龙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64300邮政编码:164300合同附件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按合同约定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按合同约定3、保修期责任: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4、其他具体事项: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支持或是未支付款项导致的工期延误、服务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负责的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源未按时到位,导致项目延期或失败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协议约定的计划,应提前做出书面解释,经甲方认可,工期做适当顺延。2、若甲方不能认可的,乙方应承担责任。乙方逾期未实施,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中应完成部分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协议金额的3%。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的申请仲裁。4、其他具体事项: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相关支持或是未支付款项导致的工期延误、服务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负责的本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源未按时到位,导致项目延期或失败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协议约定的计划,应提前做出书面解释,经甲方认可,工期做适当顺延。2、若甲方不能认可的,乙方应承担责任。乙方逾期未实施,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中应完成部分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协议金额的3%。甲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向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的申请仲裁。甲方(章)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8日乙方(章)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保基金监管检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