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改造及配套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3)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JCEC-C2023-0203001
二、合同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教学楼A栋、B栋教室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江宁校区教学楼A栋、B栋教室改造及配套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000-JCEC-C2023-0203
四、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教学楼A栋、B栋教室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址:江苏南京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方式:18936032628
供应商(乙方):江苏博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清水亭西路俊杰科创大厦808室
联系方式:159518953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智能化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联系方式:15951895312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38000.00元
合同金额:73.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5个日历日。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6-21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07 15:17:5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江宁校区教学楼A栋、B栋教室改造及配套工程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306012-5(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发包人(全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承包人(全称):江苏博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利义务。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江宁校区教学楼A栋、B栋教室改造及配套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江宁校区教学楼A栋、B栋教室改造及配套工程。2.工程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宁校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0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结构加固工程,智能化工程。6.工程承包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5个日历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叁万仟738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万零壹佰伍拾肆元柒角玖分(¥10154.79);(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4)暂列金额:1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陆佰零捌元肆角贰分十一、补充协议(¥888608.4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的组成部分。五、项目经理十二、合同生效承包人项目经理:刁华娇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六、合同文件构成十三、合同份数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签字)(签字)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地址:地址: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址: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七、承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电电话:电话: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传真:传真: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八、词语含义电子信箱: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九、签订时间账号:账号:本合同于2023年_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签订。23(¥888608.42)。人民币(大写)捌万捌仟陆佰零捌元肆角贰分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的组成部分。五、项目经理十二、合同生效承包人项目经理:刁华娇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六、合同文件构成十三、合同份数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文件组成部分。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地址:地址: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电电话:电话: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传真:传真: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九、签订时间账号:账号:本合同于2023年_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签订。23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L;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卜(同范本合同)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1.一般约定专用合同条款:4、投标书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1.1词语定义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招标文件:10、其他合同文件。1.1.1合同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1.1.2.4监理人:名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设计图。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1.6.4承包人文件电子信箱: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接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面或口通信地址:头)七日内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各专项施工方案,材料、设备品牌1.1.2.5设计人:规格表及进场计划,施工用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名称:资料:开工后每周二日前应分别向发包方、监理方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作量报表(含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价款调整的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申请)及下月施工计划表;电子信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接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面或口头)七日内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各专项施工方案,材料、设备品牌规格通信地址:表及进场计划,施工用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开工后每周二日前应分别向发包方、监理方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作量报表(含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价款调整的申请)1.1.3.9永久占地包括:及下月施工计划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四套,电子文件一套;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日内。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1.6.5现场图纸准备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与工程建设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部委、省、市现行的规范性文件。1.7联络1.4标准和规范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行业、专业及的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条例所闸明的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考核指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标国家、行业、专业和本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其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颁布的标准、规范较为严格者为准。54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工程按实调整(按本专用条款第12.1条的相关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规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季卫平2.发包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2.2发包人代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代表:1.10交通运输姓名: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身份证号:7228111qq503013515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现职务场。联系电话:1.10.3场内交通电子信箱: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发包人指定,由承包通信地址:人设置的工地围墙为界。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执行发包人针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对项目现场的相关义务与权利。交通设施的约定:所有需要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修建和拆除,且所有发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后期不予调2.4.1提供施工现场整。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2.4.2提供施工条件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相关道路的维护及安全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工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1.11知识产权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提供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3.承包人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此工程项(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由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且。符合南京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发包人有关施工资料要求的竣工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纸及其它相关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行通用条款。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此工程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且。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内。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提供符合南京市城建档案管理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机构和发包人有关施工资料要求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发包人对工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程档案资料的整理要求由发包人另行提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项的,按变更流程调整(按本专用条款第10.4.1变更估价原则):677228111qq503013515①④、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制定的工作、生活、安全、防①、发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将及时提供用于申办本工程备案、手火等相关管理制度。续报批等所需的必要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提供上述资料后及时完3.2项目经理成各类备案、手续的办理工作,承包人应积极主动完成上述工作并不3.2.1项目经理:得以手续没有完善为由拒绝开工。因承包人原因逾期未办妥的而导致姓名:刁华娇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有权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身份证号:******************;②、承担发包人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工地所需的现场准备工作: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二级;配合质监、安监单位的现场检查并提供有利于完成工作的条件,并承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苏232151526201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建造师执业印章号:苏232151526201③、承包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及南京市的相关规定,服从发包人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苏建安B(2016)1000139理部门的管理,凡涉及到承包人的安全监督、质量监督、施工备案、联系电话:15951895312车辆准运、渣土运输等有关证、照,均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发包人给电子信箱:3343983822@qq.com予配合,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通信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街道民智路12号证大喜马拉④、承包人所报价格应包含其自身分包引起的各项增加的或额外雅C1601室;的费用。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承包人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职责。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弃土,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安排人员在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天不少于7小时,要路口疏导车辆、行人交通,妥善处理与施工现场周边村关系,其费每周不少于6天。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发包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管路及使用设施由承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的一切包人自行考虑费用自行承担,水电费由承包人承担按实结算。损失。①、不管承包人是否使用,承包人均应负责管理施工现场内先期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实行签到登建成的设施,工程施工期间如先期建成的设施被盗窃或损坏,均由承包人负责,整修被盗或损坏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支付。记制,每周驻守工地不得少于六天,每天不得少于七小时,并于每周、承包人应当服从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一上午将上周签到登记表、本周具体到岗计划表送交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项目经理的出勤情况。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每周召作,合理调动资源,保障工期、质量目标的实现。、承包人必须签收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资料,如有异议必须开的工程例会,有事必须请假。如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缺席一日或缺席一次例会支付违约金2000元整。如一在收文之日起3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同认可。承包人未按规定期限周有二个工作日或二个月累计10天不在现场或二个月缺席例会三内完成整改回复,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从当期应付工程次,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承包人清退出场,解除合款中直接扣除。同的同时不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因此给双方或其他①、承包人报给监理部的所有资料,须同步报发包人并办理签收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同时报招投标管理处备手续,但发包人不会越过监理直接给承包人回复。案。①①、发包人有权对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内容进行删减和增加,承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人在投标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地接受。①②、承包人负责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并将项目经理证书交予发包人保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道路路面、地上地下管线及人员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解财产损失等的保护,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从当期应付合①③、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及时组织单位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同价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违约金。的质量验收工作。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98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承包人应无条件做好自身及总承包管理范围内成品保护工作,直至正换通知后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式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该费用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成品保护期间人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3.3承包人人员3.7履约担保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须于施工合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同签订前,向发包人一次性提交合同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或等额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银行保函),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无未决纠纷后无息退还。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4.监理人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本项目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详见监理任: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主要施工管理合同及委托书)。人员。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发包人有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及第三方的一切损失。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详见监理合同及委托书)。监理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除专的下列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书面批准:1)涉及工程造价的设计变更、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签证:2)工期延期、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3)分包的确认:4)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合同范围或标准的变更:5)其他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的事项。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的约定: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向监理人提供此类需求。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4.2监理人员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姓名:有权对此类行为追究违约责任。发现一次可处违约金1000元。情节职务: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及第三方的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切损失。联系电话:3.5分包电子信箱:3.5.1分包的一般约定通信地址: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得分包。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4.4商定或确定3.5.2分包的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1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卜(1)执行通用条款;3.5.4分包合同价款(2);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110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工程质量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含5.1质量要求有此部分。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与评定标准。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卫生按标准化现场要求5.3隐蔽工程检查管理,材料和设备堆放整齐,施工区和居住区保持整洁卫生,严格按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24小照“南京市市级文明工地”要求执行。时。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用条款。求。7.工期和进度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7.1施工组织设计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6.1安全文明施工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南京市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7日内。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执行,按标准化施工现场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工完料清,以及对沿街道路的清洁维护,意见的期限:7日内。费用自行承担。承包人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承包7.2施工进度计划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因承包人现场清洁卫生工作不好,导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致被投诉或新闻媒体光,承包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1万元每次的违约金。除执行通用条款的相关规定外,承包人应按规范施工并严格按照意见的期限:非发包人原因不得修订,发包人原因确认和提出修改意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负责见的期限为7日。7.3开工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安全管理并保障所有在场人员的安全。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现场。为保护本工程免遭损坏,或为现场附近和7.3.1开工准备过往人群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暂无,如有另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对安全防护工作负全责(包括但不行协商。限于责任和费用)。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合同签订后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10日内管理人员进场,15日内人员、设备进场,20日内完成专项方的费用。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第三方人身安全。案的评审。若发生安全事故或现场检查发现较大的安全隐患导致上级主管7.3.2开工通知部门或监理发出安全通知单或暂停令,视为承包人违约,主管部门发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每次处违约金5万元,监理发出安全通知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单的限时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监理发暂停施工令的,每天处违约金7.4测量放线5000元。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机具损坏而导致停工,承包人承担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2000元/天的违约金,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人还保留进一步索图要求由发包人、监理、承包人现场交验。赔的权利。1312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5工期延误8材料与设备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影响总工期的;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8.6样品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且影响总工期的: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存在错误或疏漏,且影响总工期的;格、数量要求: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设知,且影响总工期的;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进场7日内承包人(5)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且影响总工向发包人提交主要材料品牌及规格表,一经确认在施工中不得任意改期的;变。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应按原批准手续,办理监理、发包方的审(6)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批认可手续。但使用的材料生产厂家应达到发包方指定的厂家的水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平。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书,并经监理方、发包方认定。需经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发包人签证认可的材料在采购前,其品牌、质量、价格等须经发包人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签字确认:承包人须保管好收据(散装水泥及商品砼的小票)并无条承包人不应以上述原因导致的总工期顺延,而向发包人索要额外件提供原件(复印件)给发包人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实际施工中,的费用或款项。材料、设备进场前,应提供承包人与厂家的供货合同(允许屏蔽价格)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以及材料、设备的产地和原产厂家证明、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性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能检测报告、现场见证取样试验报告,经监理方抽样检查并与封样进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竣工工期滞后于合同工期,按每滞后一天赔偿行对比,核对无误并经监理、发包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场用于施工。10000元违约金。发包人对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随时要求复试,复试不合格由承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人承担一切损失及费用,复试合格测试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若的百分之土。使用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人员有权7.6不利物质条件制止使用,甚至要求其返工、停工或改变材料供应方式,直至终止合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上同:无论发包人、监理人员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不符合合同约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定的材料、设备施工后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因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未能及时付款造成材料供应不及时,延误工期1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1)执行通用条款;改变材料供应方式,直至终止合同。(2)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工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8.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使用通用条款7.8.1条第二款不适用,改为: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暂停发包人临时设施费用双方协商。施工的,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施工计划调整,并合理调整人9试验与检验员和施工机械,工期顺延,发包人不承担误工损失费等。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7.9提前竣工的奖励14110.4.1变更估价原则9.1.2试验设备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①、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按承包人工程量清单投标报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价中已有的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9.4现场工艺试验②、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以工程量清单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L中此项目的综合单价作为参考,最终经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10.变更批准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③、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工程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或类似于10.1变更的范围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按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计价标准原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则和下浮率下浮进行组价,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南京信息指导价执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行变更总价按投标下浮比例(1-中标价/第一次投标报价*100%)下浮10.1.1工程设计变更后作为变更报价,报送监理和跟踪审计复核,发包人审批。如信息指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导价无相关价格,按照市场询价确定,材料价按照市场询价结果不下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浮,其他定额组价及费用标准取定按照投标下浮比例下浮最为变更报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获得的收价,报送监理和跟踪审计复核,发包人审批。益由发包人专享。2、材料变更时材料价格的确定:10.1.2工程变更的其他约定:①、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1)发包人保留增加、减少工程项目或调整工程量的权力,承包人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如承包人投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得拒绝变更,更不得以变更为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不执行,则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与乙供材料表中单价不一致,以有利于发包人的按工程违约处理;原则确定该材料价格。(2)变更导致工期的顺延由监理人员审核、发包人批准为准,发包②、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呈报价格,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最终经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批准后的价格为准。(3)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材料价格确定方法:a、《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上没有的材料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执行,涉及结构、工艺的变更内容必价格,以经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批准的材料核价单作为结算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所造成的增依据,并按原投标文件中相似材料的优惠比例同比例优惠,无指导价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格的不得高于市场询价价格,否则高出的价格差价部分作为承包人结(4)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算让利部分:b、《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上有的材料价格,按投标直接从设计单位取得设计变更,或者以赔赔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本工程截止日前28日当月《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执行,并按原投标文件的设计师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中相似材料的优惠比例同比例优惠。不予顺延。③、如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的材料,在建设过程中因市(5)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而提出加快施工速度措施场原因无法采购,而发生材料代用时,必须经监理、项目管理公司和引起的变更,在履行了发包人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费用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代用,并由承包人呈报价格,经监理、跟踪审计和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批准后的价格为准,超出原材料价款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节(6)由于承包人改变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而发生的变更,在履行省的费用由发包人扣回。发包人审批手续后,费用由承包人自理。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材料代换时,除非该代换为工程所必须的,(7)所有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管理流程须由承包人呈报价格经设计、监理、发包人批准确定该材料价格,否执行。则材料代换发生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10.4变更估价17169.1.2试验设备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1、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①、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按承包人工程量清单投标报9.4现场工艺试验价中已有的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②、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以工程量清单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L中此项目的综合单价作为参考,最终经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10.变更批准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10.1变更的范围③、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工程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或类似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按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计价标准原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则和下浮率下浮进行组价,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南京信息指导价执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行变更总价按投标下浮比例(1-中标价/第一次投标报价*100%)下浮10.1.1工程设计变更后作为变更报价,报送监理和跟踪审计复核,发包人审批。如信息指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导价无相关价格,按照市场询价确定,材料价按照市场询价结果不下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发包人浮,其他定额组价及费用标准取定按照投标下浮比例下浮最为变更报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获得的收价,报送监理和跟踪审计复核,发包人审批。益由发包人专享。2、材料变更时材料价格的确定:10.1.2工程变更的其他约定:①、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1)发包人保留增加、减少工程项目或调整工程量的权力,承包人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如承包人投标文件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不得拒绝变更,更不得以变更为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不执行,则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与乙供材料表中单价不一致,以有利于发包人的按工程违约处理;原则确定该材料价格。(2)变更导致工期的顺延由监理人员审核、发包人批准为准,发包②、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呈报价格,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最终经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批准后的价格为准。(3)承包人不得擅自进行变更,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必须严格按照材料价格确定方法:a、《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上没有的材料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管理流程执行,涉及结构、工艺的变更内容必价格,以经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批准的材料核价单作为结算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所造成的增依据,并按原投标文件中相似材料的优惠比例同比例优惠,无指导价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格的不得高于市场询价价格,否则高出的价格差价部分作为承包人结(4)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承包人不得算让利部分:b、《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上有的材料价格,按投标直接从设计单位取得设计变更,或者以赔赔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本工程截止日前28日当月《南京市工程造价管理》执行,并按原投标文件的设计师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中相似材料的优惠比例同比例优惠。不予顺延。③、如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的材料,在建设过程中因市(5)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而提出加快施工速度措施场原因无法采购,而发生材料代用时,必须经监理、项目管理公司和引起的变更,在履行了发包人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其增加的费用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代用,并由承包人呈报价格,经监理、跟踪审计和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批准后的价格为准,超出原材料价款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节(6)由于承包人改变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而发生的变更,在履行省的费用由发包人扣回。发包人审批手续后,费用由承包人自理。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材料代换时,除非该代换为工程所必须的,(7)所有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程变更管理流程须由承包人呈报价格经设计、监理、发包人批准确定该材料价格,否执行。则材料代换发生的价格变化不予调整。10.4变更估价1617(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施工中仅对材料单价核准,进度款时不予支付相应材料价差,(5)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最终审计时统一结算。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10.4.2变更估价程序人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通用条款10.4.2条不适用。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11.价格调整经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确认后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具体实施按照发包人规定的工作流程执行。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式的,当工程施工期间非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的,其差价均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日。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对合同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格进行调整: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10.7暂估价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的约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价格调整公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确定。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公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一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种方式确定。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支付和扣回。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卜内:10.8暂列金额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一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归发包人所有,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可以使用于工程签证、变更等。一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10.9计日工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一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指数。或预算书中的计日工计价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或预算书中无相应的计日工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价格指数应首先采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承包人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2)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工时;价格指数计算。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1918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应当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3)权重的调整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编制。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定)执行。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4)因承包人原因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定调整合同价格。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竣工的,对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后继续施工第3种方式: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方式。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基准日期后,法律变化导致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需要的费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用发生除第11.1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以外的增加时,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减少时,应从合同价格中予以扣减。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时,工期应予以顺延。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调整,合同当事人无法达成一布的人工、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12.1合同价格形式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1、单价合同。(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低于基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的调整方法,其中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第11.1款(市场价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约定执行。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高于基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①、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期间各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类建材、人工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除外)②、现场条件不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利的风险(包括场地环境、基础设施、气候风险影响)③、管理本方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施工单位和配合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风险以及其他因政府或任意第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等于基三方异议导致的风险等所有风险。准价格的: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1)、承包人自行承担上述a、b、c类风险导致的风险费用,且④承包人应在采购材料前将采购数量和新的材料单价报发包人风险费用已经综合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核对,发包人确认用于工程时,发包人应确认采购材料的数量和单价。2)、工程量清单差异调整: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确认资料后5天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①、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均为综合单价包干项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未经发包人事先核对,承包人自行采购材目,其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均按《建设工料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合同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价格。②、如承包人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图纸、工程范围描述的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或专用合同条款中给定2120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差异,包括漏项、数量偏差,不包括项目特征的差异,调整方法如下: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a、分部分项清单存在漏项按变更程序申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单中的项目特征与设计图纸存在偏差,不予调整;工程量的偏差,竣权暂停施工,并按第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工结算时据实调整:所有调整进度款支付时不予考虑。12.2.2预付款担保b、措施项目中所有费用均不得调整;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范围:现场签证以及发包人另行委托施工的零星工程。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调整方法:①、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按承包人工程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清单投标报价中已有的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预付款完全②、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以工程量清单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中此项目的综合单价作为参考,最终经监理、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批准后的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③、在实物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工程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或类似于12.3计量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按照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的计价标准原12.3.1计量原则则和下浮率下浮进行组价,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南京信息指导价执工程量计算规则:(1)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行变更总价按投标下浮比例(1-中标价/第一次投标报价*100%)下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后作为变更报价,报送监理和跟踪审计复核,发包人审批。如信息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有合同约束力的图导价无相关价格,按照市场询价确定,材料价按照市场询价结果不下纸进行计量。浮,其他定额组价及费用标准取定按照投标下浮比例下浮后为变更报(2)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向监价,报送监理和跟踪审计复核,发包人审批。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理人、发包人提交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报告。④、措施项目中所有费用除设计变更造成施工组织方案变化引起A、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措施项目费发生变化时,措施费调整执行苏建价【2014】448号文,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其他措施费均不得调整,模板和脚手架除外。B、对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承包人应2、总价合同。在接受发包人书面要求的7天内就以人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监理、跟踪审计和发包人报送资料(若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具体的施工方案及措施则一起报送),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批示具体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上的施工方案且同意实施后,承包人开始实施,且在实施结束后,根据3、其他价格方式:。实际施工情况报送签证,如发包人未书面通知按照所批示方案施工12.2预付款的,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2.2.1预付款的支付C、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确定方面的资料(含所有的变更签证资料),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格的10%。必须经过发包人代表、跟踪审计人员的确认后,方可作为竣工后价款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结算的唯一依据。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12.3.2计量周期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等。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预付款支付期限:L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分部分项清单项目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预付款在进度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国家和江苏省、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2322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2)措施项目程价款。措施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因场地限制发生的民工宿舍租赁费、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人。检验试验、赶工措施费。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3)不予计量的规定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量与支付: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a)无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b)无计量资料或计量资料不完整;12.4工程进度款支付(C)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12.4.1付款周期(d)工程量计算不符合相关计算规则: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e)措施项目超出投标报价措施项目费总额:(1)支付方式:(f)材料未按规定试验,或未被确认为合格;①、以银行转帐方式进行。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履行在项目所在(g)合同外项目费用未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设立银行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h)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支出均应通过该账户进行。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价款结算:②、发包人监督该专用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1)、经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设计单位确认,发包人批准(2)支付流程:后的设计变更,方可作为结算依据;①承包人按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工程款支付申(2)、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跟踪审计,发包人批准后的工程签请:证,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②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完整支付节点验收证明及工程款支付(3),按发包人规定的工作流程执行:承包人收到设计变更后申请后,应及时核查,签发监理支付证书;14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完整资料,经监理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证书时,应写明其认为应该到期结算的价款师初步审核,跟踪审计审核确认,报发包人批准后,可以作为直接计及需要扣留和扣回的款额;入竣工结算价款。监理工程师应自承包人提交完整的支付节点验收证明及工程款(4)、经发包人批准的变更结算价款,待工程结算时统一支付。支付申请后7日内出具审核意见:(5)、承包人为完成签证、变更以及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其③跟踪审计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报发包人批准:他工作所需的时间均含在合同工期范围内。跟踪审计应自收到监理审核意见后7日内批准: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4发包人收到监理、跟踪审计的审核意见后,应在14日内批准开工以后承包人在每月(25)日向发包方及监理提供详细的已完并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量的计量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承5上述付款宽限期为28天,即自承包人提交完整的支付节点验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收证明及工程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如监理工程师、审计单位或发包人对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有异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议时,承包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得因此拖延工期,否则发包人有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支付要求: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完税凭证,发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包人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暂缓支付相应款项,直至承包人整改到位。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未(3)支付比例: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2524(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L①工程量过半,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金额)的30%(预付款抵扣工程款),承包方同时出具等额且经税务机关认可的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发票;(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见专用条款12.4.1。②工程全部内容完成并经监理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自发包人收到监款(不含暂列金额)的70%,承包方同时出具等额且经税务机关认可理、跟踪设计的审核意见后,应在14日内批准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发票;(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上述付款宽限期为28天,即自③凌工结算经甲方审计结束后,承包方需交纳(或从工程款中扣承包人提交完整的支付节点验收证明及工程款支付申请后28日内向除)人民币审结金额的3%作为本合同的质量保证金,发包方向承包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方按审定价支付剩余工程款。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14日内,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条款。由承包方提出申请,无息返还质保金(如中途承包方施工工程有问题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的尾款顺延),若因承包方不及时申请支付质保金而引起的一切法律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L。责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担。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4)其他:款。①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承包人只能用于13.验收和工程试车本工程有关的劳力、材料、机械等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如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用于支付与本工程无关的费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用,发包人将立即停止付款并由承包人支付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发包人有权选择在总的支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其他的支付方期要求。法。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②承包人保证及时给工人结算、支付工人工资。确保不拖欠工人13.2竣工验收工资,在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前提下,如发生民工、材料设备供13.2.2竣工验收程序应商讨要工资和欠款,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进行处罚(每次扣除合同价款的5%)。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③工程资料应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提交,否则,可以拒绝支付工计算方法:L。程进度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④如果承包人当月没有完成进度计划,发包人有权暂扣应付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合同约定工期。进度款的10-50%,在承包人采取措施赶回工期后,次月再补回暂扣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的工程进度款。法为:L。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承包人须将本工程的竣工图(4套)、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每滞后一竣工资料(4套)和工程结算资料报送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天赔偿1万元违约金。人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安排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如工程结算资料不13.3工程试车完整,承包人重新补充直至完整,承包人应配合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审核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应在一个月内对审计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如13.3.1试车程序逾期视同承包人认可审计结果。工程试车内容:合同内容。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3.3.3投料试车(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726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13.6竣工退场期限:政府相关审计部门审核批准后30日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相关审计部门审核批准后30日内。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结束后14日内,全部设备、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材料退场,清除场地垃圾及附属设施退场。如还有余留垃圾,发包人15.2缺陷责任期将组织自行清理,费用在尾款中扣除。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且。14.凌工结算15.3质量保证金14.1竣工结算申请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的书面要求执行。程质量保证金。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后28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天内。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28天内完成审批。(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2)3%的核定工程款;(3)其他方式:14.3审计费用计算高校建设项目结算审计,应按下列规定支付审计费用: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单项工程核减率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承担,并由建设单位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下同):(2)单项工程核减率在8%—10%(含10%)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由建设单位承担20%,施工单位承担80%;(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8%(含8%)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3)其他扣留方式:L。施工单位承担20%,建设单位承担80%;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工(4)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24个且。承担核减率按审计最终核定额与施工单位申报的决算额之间的差额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计算。审计费用计算以及支付条款应列入高校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有关合同中。16.违约14.4最终结清16.1发包人违约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5份。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L。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若无监理人及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暂停施工。格后且在领取备案合格证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发包人提供5套完整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原件),以便进入结算审计程序,在工程结算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审计过程中,发包人不接受承包人提交的任何补充资料,所有因缺乏通用条款16.1.2条不采用。资料或遗漏的结算申请,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做出的优惠措施。2928的材料采购和加工:(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b.进场道路和水、电、食宿供应条件;的违约责任:。c.承包人已取得对工程施工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必要(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的资料。L。承包人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工期(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内完成,若由此产生工期延误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由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L。承包人予以赔偿。(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的违约责任:。A、工期延误:如承包人未能完成施工进度计划工作量的80%,(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L。发包人有权将其中部分工程委托其他人员进行施工或停止支付工程(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款,由此产生的费用加收10%的管理费后从承包人的合同款内扣除。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L。B、质量问题: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若质量未达到要(7)其他:L。求,承包人应进行整改,返工合格后,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结算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款中扣除由此而发给发包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通用条款16.1.3条不采用。C、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技术文件(包括竣工图纸、签证等)未能16.1.4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的付款按约定时间提交,每迟一天,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扣除通用条款16.1.4条不采用。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并不解除承包人继续交付上述技术文件的义16.2承包人违约务。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D、若承包人擅自停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或违约,造成合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同无法履行,在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在准以及投标书承诺的质量标准,如违反本条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退场前发包人暂停支付一切款项。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已完成合格工程必须无偿返修并按工程结算价款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此赔偿量的70%给予结算,承包人并承担由此而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如因施工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质量导致安全事故,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责任)费用、工程的恢复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在本合同解除后,承包费用及因此而造成后续工程延误费用。如上述约定仍不足以弥补发包人必须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在退场前发包人暂停支付一切款项。发人的损失,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包人将按承包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给予结算,承包人并承担由承包人在施工各阶段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当支付给发包人的违此而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约金,发包人按照专用条款26条付款时有权从所付合同价款中直接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扣除,也可在最终结算审计时一次性扣除,即发包人向承包人所付款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项为扣除违约金后的数额,如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已无法从合同价L。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应当直接向发包人偿付,承包人不向发包人偿付,无论何时发包人均有权向承包人追偿,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追偿权17.不可抗力没有异议。17.1不可抗力的确认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①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令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推迟开工的,情形:按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每拖延1日历天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②承包人在投标前,应当了解以下情况:a.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要3130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质量保修书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全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在质量承包人(全称):江苏博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质量保证金被扣除的,承包人应在5日内补足。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江宁校区教学楼A栋、B栋教室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改造及配套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五、保修费用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二、质量保修期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承包人(公理使用年限;发包人(公章):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地址: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签字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电话:电话:年;传真:传真: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详见招标文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账号:账号: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3534工程质量保修书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发包人(全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人(全称):江苏博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不足的,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任。质量保证金被扣除的,承包人应在5日内补足。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江宁校区教学楼A栋、B栋教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改造及配套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五、保修费用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详见招标文件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二、质量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承包人(公发包人(公章):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地址:3.装修工程为2年;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签字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2个采暖期、供冷期;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电话:电话: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传真:传真:详见招标文件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账号:账号: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343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室改造及配套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