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合同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JSZC-321012-GCZX-C2023-0034001
二、合同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JSZC-321012-GCZX-C2023-0034
四、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地址: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北路70号
联系方式:15805251199
供应商(乙方):扬州市建和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广场鸿基房产朝东门市102北201、202、203北
联系方式:0514-865323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865000.00
合同金额:86.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日历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0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07 11:02:01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附件:
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docx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制定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包人(全称):扬州市建和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扬州市江都区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及规模:6.工程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6.1设计:设计工作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图审报审(图审费由中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室平面布置改造、会议室室内装饰、强弱电、监控、视频系统、一般水电安装,空调系统及主席台、扩声、灯光专项设计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设计(凡招标人要求中列明的项目均包含在内),直至满足所有施工要求为止。6.2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报验、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各专业验收、档案整理移交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行政事业收费均由承包人承担)。6.3采购:项目设计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设备的采购,含塑胶地板、复合地板、木饰面板、吸音板、纸面石膏板、空调、门、扶梯栏杆、灯光、扩声、网络监控设备、LED大屏、全频音箱、调音台等(凡招标人要求中列明的项目所需材料设备均包含在内)。6.4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工程、地面铺装工程、墙面装饰工程,一般电气安装工程(灯具、插座安装安装及主席台灯光安装)、空调安装、监控、视频系统安装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均包含在施工范围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6.5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确定因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即停止合作,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本工程承包人承担本项目能满足国家、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及招标人要求的所有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月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月日。计划凌工日期:2023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合格标准,施工图纸通过图审部门审查。必须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且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江苏省、扬州市有关标准规定,并须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如有)。施工图设计须满足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以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等验收一次性通过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伍仟元整(¥865000.00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施工费(含税):人民币(大写)捌拾肆万伍仟元整(¥845000.00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元);适用税率:_%,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聂军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2月6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12018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项目代表:(签字)项目审核:(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人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按发包人要求执行。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6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审计,待审计结束后付清审计价款。[付款时均扣除暂列金、暂估价(如有)。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提供正式税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付款。注:以上合同付款时均扣除暂列金(如有)。14.4付款计划表14.4.1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4.4.2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付款计划表的编制: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4.5竣工结算14.5.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按通用合同条件执行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审计部门要求。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包括不限于(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5)同时必须提供工程量计算的底稿、完整的变更签证等相关的结算资料。工程送审前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和监理方再次复核后由发包人向审计部门报审。最终结算依据以审计部门的结论为准;(6)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按管理部门要求执行:(7)发包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14.5.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件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合同规定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件执行承包人同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对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报江都区审计局进行复核确定最终工程结算价款,并以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符合审计要求的,必须及时补充提供,否则,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且不能因此推断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供的结算。工程结算审计由发包人负责,如审计单位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最终核减率超过10%,超过10%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4.6质量保证金14.6.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上14.6.2质量保证金的预留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卜,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14.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3)其他预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4.7最终结清14.7.1最终结清申请单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执行。14.7.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按发包人要求执行。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5.1.3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附件8廉政协议发包方: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扬州市建和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有关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有关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有关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有关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有关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有关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有关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有关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有关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或其上级单位举报。违反者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赔甲方有关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及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廉洁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提请司法机关予以追缴(1)凡发现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行赔甲方有关人员,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2)凡发现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行随甲方有关人员,由检察机关立案处理,属于大案、要案或形成串案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2%5%的违约金。十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民甲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字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项目代表:字售项目审核:(签字日期321012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扬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