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排涝站及七里采购合同公告(湖州市吴兴区排涝站2023)



一、合同编号:11N4711744102023118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埭溪排涝站及七里亭泵站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23—025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埭溪排涝站及七里亭泵站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湖州市吴兴区排涝站 
   地      址:湖州吴兴五一大桥南堍
   联系方式:18367201679 
   供应商(乙方):浙江环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东浜路258号联东U谷7幢 
   联系方式:0572-206810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度埭溪排涝站及七里亭泵站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埭溪排涝站管理的水闸和泵站的运行、养护、日常维修以及管理区域内的绿化养护和保洁(垃圾清运)等。巡查运行、值班、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实行总价承包(如绿化养护等工作范围因政策原因减少或增加,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中标单位不得拒绝)。工程日常维修根据发包人指令实施,包括实施时间,实施数量,实施地点,工程量按实结算, 供应商不得拒绝)。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2.合同金额(元):4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埭溪排涝站合同.pdf

2024埭溪排涝站合同.pdf

2024年度域溪排涝站及七里亭泵站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采购人:湖州市吴兴区排涝站2023年12月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_2024年度溪排涝站及七里亭泵站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湖江采字2023-025采购人:湖州市吴兴区排涝站供应商:浙江环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双方根据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溪排涝站及七里亭泵站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财政局审批编号。2.合同项目与内容2024年度域溪排涝站及七里亭泵站部分运行维护服务项目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项目负责人及合同金额服务时间:2023年12月03日-2024年12月02日服务地点:湖州市吴兴区溪排涝站、七里亭闸站项目负责人:吴世浩合同金额:肆拾万元(¥400000.00元)4.签署合同的要求4.1、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2份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5.技术规范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6.知识产权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7.1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项目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不含预留金),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按实结算)。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约定。注:(1)巡查运行、值班、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项目付款及结算方法:实行总价承包,按季度结合考核后价款的100%进行支付。(2)本项目服务费按考核得分值按季结付:①半年度最终考核得分在90分及其以上(小数位精确到0.1)的,半年费用付款额=(该半年度巡查运行、值班+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100%+(工程日常维修×100%;②半年度最终A考核得分值在90分以下的,按每低0.1分(90分为基数)扣200元的标准实行,即半年度扣款额=(90-季度考核得分值×10×200,则半年度养护项目费用付款额=(该半年度巡查运行、值班+保洁(垃圾清运)+绿化养护)*100%+(工程N日常维修)×100%一半年度扣款额;③如提前中止合同的,中止月视为合同期满月。当年预付款扣回:在当年进度款支付中平均扣回。如出现半年度扣款额>半年度养护项目费用,则半年度养护项目费用为零,两者差值(即:扣款额-养护项目费用)进入下半年度在养护费用中扣除;如出现半年度内出现单月考核70分以下,则半年度养护费用为零;如累扣款额大于养护项目费用总额则维修养护项自费用总额为零。7.2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7.3合同预留金在末期经审计后按实结算。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9.技术服务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10.售后服务及承诺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11.1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4000元,提供由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或转账提交履约保证金。11.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11.3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月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1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1.5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11.6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11.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8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15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12.违约责任12.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12.2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2.3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月担赔偿责任。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4.争议解决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转让或分包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严禁转让或分包他人;15.2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16.适用法律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17.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一份;市(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采购人:湖州市吴兴区排涝站供应商:浙江环湖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区地址:地址:*法定(或授权)快家人,做关群法定(或授权)代表人20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2023年12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站及七里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