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环境整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2023)



一、合同编号:JSZC-320115-JSXN-C2023-0011001
二、合同名称:秣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115-JSXN-C2023-0011
四、项目名称:秣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凤仪街2号

联系方式:025-52752987
供应商(乙方):南京伟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凤凰村章山王39号
联系方式:158506455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秣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对无名路进行整治。
联系方式:15850645567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648715.57元
合同金额:64.871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3.06.30-2023.08.28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08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08 15:25:22
九、其他补充事宜:

秣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pdf

秋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合同文本项目编号:JSZC-320115-JSXN-C2023-0011使用单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林陵街道办事处供货单位:南京伟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6月27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秋陵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南京伟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赫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秋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2.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秋陵街道3.资金来源:4.工程内容:林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TTar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承包范围:林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8月2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仟柒佰壹拾伍元伍角柒分(¥648715.5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伍佰捌拾壹元捌角柒分(¥12581.87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戴明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6月27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袜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20115MA1MXF5K5Q地址: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秋陵街道凤凰村章山王39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南京秋陵支行账号:账天号:1013180104000924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3-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洽商的会议纪要或者补充协议。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施工场地周围道路。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行业、专业及南京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条例所阐明的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考核指标国家、行业、专业和南京市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其颁布的标准、规范较为严格者为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招标文件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4)专用条款;(5)通用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9)其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范围内各专业。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后7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贰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自收到文件后5日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无。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承包人项目组成员。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视项目现场情况另行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图纸属设计院、其他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此工程项目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此工程项目。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数量错误调整数量,综合单价不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职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订合同,签署开工令后3日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以现场为准;3、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管制点,按施工图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现场交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签订合同后7日内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竣工结算资料、设计变更、签证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县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_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一个月后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电子(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通用条款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戴明智;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苏232212149778;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苏建安B(2022)0000730;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乙方职责。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一周不少于六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_。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人员离开工地需经发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若无正当理由且未经发包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不在工地现场的,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若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未经同意连续5天不在工地或两个月内累计十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人员或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并报主管局备案。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出现以上情况或其他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调整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承包人拒绝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一周。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调整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承包人拒绝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人书面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投标文件中及合同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人员必须常驻现场,若出现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的主要人员更换的情况,则视为违约。如承包人违约,发包人将处罚承包人2000元/次的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施工内容_。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开工日至竣工日结束后30天。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监督、现场协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施工阶段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进行控制,以及合同、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管理,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等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费用计入总合同价中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3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通用条款;预付款支付期限:L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门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见12.4.1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完成工程量的100%支付合同价款的30%酸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按照要求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款(扣除全部应扣的相关费用后)的75%,留25%尾款(包括20%保证金租5%质保金,审计完成半年后支付20%保证金,1年后支付5%质保金)。竣工结算审减额超过承包方报审额15%以上的,所有结算审计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建设工程报结算审计时,结算送审价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超过10%的工程项目不予审计。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每滞后一天赔偿2000元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同20日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5天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15天内完成审批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根据进度款支付周期节点时间15日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5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进度款支付约定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通用条款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55%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附件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按通用条款。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_。(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工期延误、质量问题、技术文件未按约定时间提交、承包人擅自停要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等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A、工期延误:如承包人未能完成施工进度计划工作量的80%,发包人有权将其中部分工程委托其他人员进行施工或停止支付工程款,由此产生的费用加收10%的管理费后从承包人的合同款内扣除。B、质量问题: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若质量未达到要求,承包人应进行整改,二返工合格后,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由此而发给发包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C、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技术文件(包括竣工图纸、签证等)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交,每迟口一天,发包人在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内扣除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并不解除承包人继续交付上述技术文件的义务。D、若承包人擅自停工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或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在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给予结算,承包人并承担由此而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在本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必须在5天内无条件退场。发包人将按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给予结算,承包人并承担由此而给发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二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根据监理、审计出具的报告结算给承包人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省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责任。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自行考虑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林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648715.57元2023年6月30日2023年8月28日附件2:一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林陵街道办事处承包人(全称):南京伟腾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味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环境整治工程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秋陵街道东善桥工业集中区A环境整治工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期限年,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装修工程为2年;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3.市政工程为2年4.其他约定;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整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