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2023)
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本级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31207
二、合同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项目编号:WHXY-WHS-FW-2023-353
四、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本级
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509号
3、联系方式:027-87406913
4、供应商(乙方):湖北菱湖尚品洪山菜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道青菱都市工业园白沙洲中小企业城第15号厂房
6、联系方式:138861232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C2314020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1652400.0000元
5、合同金额:165.24(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1-2023-0181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0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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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配送服务合同.pdf
合同文本已审核食材配送服务合同甲方: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乙方:湖北菱湖尚品洪山菜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就食材配送服务事宜经共同协商,本着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食材配送服务关系,为保证双方的权益,达成以下协定:第一条: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1、定价方式:参考市场价,折扣率87%。(国家政策要求扶持的采购产品除外)。2、所有产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保证食品安全,不得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产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3、甲方须在每日17:00时前,将次日需要采购的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通过微信、QQ、电话方式交给乙方。4、乙方必须在每天的06:30点之前将供应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负担。第二条:质量1、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保证安全、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2、乙方供应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乙方因送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3、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产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供应。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1、本合同预定采购金额为每年165.24万元,其中:洪山区财政局采购金额为138.24万元,洪山区国资局采购金额27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两家单位的货款一并结算,统一支付。2、甲方申购数量以市斤计量,不可多送或少送,误差以1%为限度,否则甲方有权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3、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乙方开具送货单,甲方验收、核对后签字。4、货款以对公转账方式结算,每月结算一次,即次月的15号为货款结算日,每次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5、乙方协助甲方采购832平台上扶贫产品不低于相关规定标准。6、乙方指定开户行和帐户:公司全称:湖北菱湖尚品洪山菜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武汉市农村商业银行武昌(解放桥)支行帐号:200769938610043第四条: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多次违反第一条1、2款之规定,或发生第二条二款的情况,甲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2、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单配送,甲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3、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五条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在2023年12月01日到2024年11月30日内生效。2、本协议书·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大/代理人签名代表人/代理人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2023、11:3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