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审核采购合同公告(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2023)
加固补强地下车库楼板项目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加固补强地下车库楼板项目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7040070665042309210665
项目业主: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服务机构:
广东建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加固补强地下车库楼板项目结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07040070665042309210665
合同总金额:
¥2,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11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
服务内容:
江门市江海区永康路38号,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加固补强地下车库楼板项目结算审核结算审核,该项目送审结算价约212269.46元,服务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结算审核。
合同附件
地下车库加固工程造价咨询合同.pdf
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 2023年12月08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委托人: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咨询人:广东建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广东建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提供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地下车库加固修售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委托人要求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要求提供咨询服务工程项目提供以下服务:1、项目名称:本合同为框架合同,具体委托项目以委托人书面通知为准;2、按委托人提供的工程文件资料,提供工程预算、结算造价咨询;3、其他业务。第二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三条委托人应负责与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四条委托人应向咨询人提供与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具体可包括:1、工程设计施工(竣工)图纸2、工程会审记录;3、工程变更通知书,现场工程签证(需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签字)4、施工日志记录、打桩记录;5、工程承、发包合同6、工程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等有关内容文件7、特殊设备订货合同或指定材料的价格8、工程地质勘察报告;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初步确认盖章的工程预算、结算书;10、其他相关资料。第五条委托人应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予协助。第六条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与第三人串通可能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责成履约、直接终止合同、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七条咨询人完成工程预算、结算造价咨询工作后,并作出书面答复。第八条咨询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并承担第三人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连带责任。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第九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第十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中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第十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合同约定服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在咨询时限内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承担委托人另行咨询的服务费用。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参与可能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接受约定以外的任何报酬。程发第十三条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用人民币支付咨询人的服务酬金:1、结算造价咨询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计算,具体标准如下:100万101收费基数以内500万元3.5%3%基本收费:审核价2、所有结算造价咨询收取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支付服务酬金,此金额已包含税金。双方约定的服务酬金计算标准是按照广东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粤价涵[2011]742号)协商后确定的。合同实施期间,如依据的收费标准变动,双方根据新标准协商调整之后的服务酬金计算标准。委托人对咨询结果确认后,自咨询人的支付通知到达委托人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服务酬金。第十四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十五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收费基数100万以内101500万元基本收费:审核价3.5%3%第十六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八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二十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十一条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以下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2、广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计价依据和办法;3、工程取费标准按广东省及江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取费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计算:4、其他由委托人指定的相关专业定额。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_月_日开始实施,至年月_日终结。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有咨询业务未完成的,咨询人仍应完成咨询业务,提供咨询成果。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咨询人:(盖章)委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票号:帐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平月日年月日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结算审核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