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活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商州监狱2023)



一、合同编号:HT-省本级-2023-05624

二、合同名称:商州监狱狱内及武警生活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省本级-2023-07255

四、项目名称:商州监狱狱内及武警生活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商州监狱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新乐路10号
联系方式:8060302
供应商(乙方):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民和路商洛设计大厦
联系方式:0914-23388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委托设计费
1(项)
¥20,000.00
¥20,000.00
符合工程质检标准。

合同金额: 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12日至2023年08月1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陕西省商州监狱狱内及武警生活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pdf
陕西省商州监狱
2023年12月08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市政行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商洛设计SHANGLUODESIGN工程名称:商州监狱狱内及武警生活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合同编号:HTZB-SZ2023049发包人陕西省商州监狱设计证书等级:市政乙级承包人: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签订日期:年月12日20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包方:陕西省商州监狱承包方:商洛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商州监狱狱内及武警生活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任务,工程地点为_商洛市商州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承包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承包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现行相关规范标准。2.设计应符合《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的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3.设计应考虑到委托方的要求。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项目名称:商州监狱狱内及武警生活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阶段: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本项目位于商州监狱院内,本次设计拟在现状监舍楼及武警营房周边分别新建供水设施一套及配套管网及控制系统,以解决该两栋楼在用水高峰期水量偏小,水压偏低等问题。第五条发包人须于月—日前向承包人提交相关资料、文件。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8份,超过份数,甲方另付加晒费。设计文件于年月_日前交付。第七条费用本工程设计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及建设部共同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二00二年修订本)收取设计费。经双方协商设计费实收计:2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预付30%设计费,计—整,作为定金。2、乙方提交设计文件时,甲方应结清设计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70%,计整。T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2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承包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承包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6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3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7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解决。9.2承包人责任9.2.1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的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_年。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审查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承包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设计资料版权为承包方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套用,一经发现追究法律责任。若需电子版设计资料须由发包方向承包方交纳设4计收费的15%费用。第十一条仲裁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承包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份。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5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6甲方:陕西省乙方:商洛市建筑勘察商州监狱设计院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26000电话:电话:0914-2336991传真:传真:0914-2336991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商洛秦韵教育城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610016742000525001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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