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线路改造 电力工程施工承包采购合同公告(丰宁国有林场管理处2023)



 

 

 

基层林场老旧线路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08

一、合同编号:ZC130800202301992001001 二、合同名称:基层林场老旧线路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12090010001 四、项目名称:基层林场老旧线路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丰宁国有林场管理处本级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睿 供应商:河北烨阳合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丰宁经济开发区中小型企业总部基地 11-02( 联系方式:韩冰0314-8063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基层林场老旧线路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70000.00 合同金额:117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施工开始时间以领取答复单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施工完成(送电时间根据电力部门流程办理);地点: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原林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3-12-07 八、合同公告2023-12-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基层林场老旧线路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08      采购人:
丰宁国有林场管理处本级

电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基层林场老旧线路改造项目发包方(甲方):丰宁国有林场管理处承包方(乙方):河北烨阳合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将此项目工程丰宁满族自治县基层林场老旧线路改造项目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基层林场老旧线路改造项目(二)工程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草原林场第二条:承包方式和内容(一)承包方式: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配变电工程的施工以及组织申请(供电公司)验收工作,采取专业分包的承包方式;(二)承包内容及范围:1、主要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2、甲方在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积极进场组织施工。施工期间,由于甲方某种原因工程受阻,工期顺延。3、乙方按本工程设计文件及《电力建设验收规程》的有关要求施工,符合技术规范及本工程图纸技术参数,工程质量合格,并达到送电条件。4、乙方按照供电部门的供电,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若实际施工工程量与设计文件工程量不符,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价格调整。5、工程地点所在电力局所需要的一切施工、验收、送电等手续及工程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6、工程涉及土地征占、青苗、树木、道路、临时占地等赔偿费由甲方负责。第三条:提供资料(一)甲方提供文件资料:本工程的相关技术规范;(二)乙方提供文件资料:公司资质、材料合格证书、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报告及建设单位要求备案的所有资料等。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一)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五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优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二)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施工开始时间以领取答复单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施工完成(送电时间根据电力部门流程办理)。(三)由于甲方原因(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开工、竣工日期则相应顺延)要求及不可预见因素影响暂停施工,双方办理手续,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暂停施工,工期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五条:合同价款(一)计价方式:本工程施工在满足招投标相关文件、现场实际情况技术质量要求和工期要求的基础上,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计价.(二)工程价款可调整的情况:(1)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共同承担。(2)设计变更经甲方、设计、乙方、监理四方确认后。(3)甲方指令新增加的工作任务。(三)合同价款(含税)合计人民币¥1170000.00元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四)结算方式:固定单价。第六条:合同价款的支付及期限(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开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30%合同价款共计351000元整。设备、材料购置齐全甲方支付给乙方90%合同价款共计1053000元,施工完工程量的100%支付至合同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工程竣工一年后归还给乙方(注:乙方须开具普通税发票给甲方)。(二)全部款项支付至合同盖章单位开立的银行账户。乙方在甲方合同价款支付前,应首先按税务机关相关要求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自开票之日起5日内送至甲方。乙方公司发票开具的类型为普通税发票,适用税率:9%;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符合国家税务规定,不得使用假发票、套开发票,发票内容必须与合同以及真实承包内容一致,否则乙方无条件更换发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更换正规发票为止。第七条:甲方的责任(一)监督并审查乙方施工方案及施工全过程;(二)监督乙方对进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做三级教育;(三)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进度;(四)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五)负责协调工程的占地与地**府及地方上的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第八条:乙方的责任(一)甲方设立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服从甲方项目管理机构的管理;(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定,接受甲方指令,遵守甲方现场相关管理规定,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三)凡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完成或未能按期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属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四)乙方必须按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乙方管理人员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施工期间加强防火宣传,禁止野外用火。(五)劳动力组织、管理:5.1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及用工要求,乙方应合理组织劳务作业队伍,选派合格的作业人员和安排充足的劳动力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在遇农忙、节假日、劳动力紧缺等时期,要确保班组的稳定和足够的劳动力,保障施工进度。若乙方未按总承包人的要求保障劳动力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劳动力进场施工,乙方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2乙方应加强对自身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若出现,甲方有权令其停止工作并清退出场,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除必要的经济赔偿外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1)作业人员拉闸断电、蓄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等;(2)作业人员擅自动用施工机具、机械设备等;(3)作业人员盗窃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物资等;(4)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野蛮作业,违规用电等:(六)成品保护工作由甲方负责,若期间发生的损坏,甲方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七)乙方编制该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收集整理、编制工程档案资料;(八)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杂物、建渣多次清理清扫所需的人工、材料和机具等工作;(九)乙方负责在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参观、检查、评比时,对场容场貌和安全文明施工多次突击性现场整理整顿;(十)乙方不得雇用少数民族工人、18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及病残的工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十一)乙方必须为其施工所属人员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派专人负责民工权益卡和综合保险的办理,对进出场工人及时更新资料,如因乙方原因未及时办理,导致工资不能按时发放或保险无法报销,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第九条:质量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2013/DL5009.3-2013进行施工,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合格质量标准。第十条:安全责任(一)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范,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按照安全、文明、标准化要求进行现场管理;(二)乙方对施工人员必须做健康登记,严禁带病上岗(包括各种传染病、慢性病等),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以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侵权,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三)乙方所使用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私招乱雇,不得违法用工,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四)甲方为统一现场形象和加强安全管理,乙方所有进出现场的施工人佩戴安全帽、防护用具、保护措施及三级安全教育。(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导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文明施工(一)乙方必须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操作工艺程序、施工与验收规范、甲方相关生产、文明、安全、质量等现场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定期完成进度计划,执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四检制”,教育工人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严禁野蛮施工;(二)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和盗窃财物,若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给予乙方5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三)乙方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穿好工作服,违者甲方有权处以50元/人/次罚款。上高架、外架未正确佩戴安全带处以200元/人/次罚款;(四)工地严禁赌博、打骂和无理取闹,违者甲方有权处以5000元/次罚款,并有权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五)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不定期组织检查,若发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甲方将视情况给予乙方50~500元/次罚款;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乙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应返还甲方已付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二)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建设、监理等第三方处罚的,甲方有权按其罚金向乙方追加双倍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工程款的结算按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70%结算,剩余30%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三)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上访闹事、围堵甲方公司或项目部,若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乙方罚款1~3万元/次;(四)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合格工程款项的70%支付;(五)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六)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违约事项处理完毕,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为止。第十三条:其他事宜(一)分包商资质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一般纳税人主体资格证明(如供方为一般纳税人)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与其资质证书允许施工范围相符;(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内容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三)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或按法律规定提起诉讼;(四)本合同改写、涂画无效。合同一式叁份,甲执贰份,乙执壹份。本合同须加盖骑缝章。如印章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印章均以公安局备案的印鉴为准。本合同是否有效均不影响本合同约定乙方之义务及合同内约定乙方须恪守的法律责任;(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工程款项结清后自动失效。(六)双方往来资料应以双方有权人员签字确认,若无相关人员签字,则应以双方单位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若地址有变更,则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部分)发包方(甲方盖章):,承包方(乙方盖章):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地址:丰宁经济开发区中小型企业镇胜利街甲58号总部基地11-02(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承德农行丰宁支行开户行:承德银行丰宁县支行账号:50906001040025119,账号:5013418100010电话:13803147909,电话:0314-8063111邮编:068350,邮编:068350统一信用代码证:121308264021152579统一信用代码证:91130826MA0907H53H2023年12月7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老旧线路改造 电力工程施工承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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