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采购合同公告(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2023)



[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型)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320701-F-LWZC320700000202300258-1 
二、合同名称: 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型)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320701-F-LWZC320700000202300258-1 
四、项目名称: 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型)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6号 
联系方式: 0518-85516315 
供应商(乙方): 南京卡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号明发城市广场23幢1单元804室 
联系方式: 025-583136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Amicus 
主要标的数量: 2800 
主要标的单价: 892 
合同金额: 24976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一年。地点:甲方指定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型)采购项目.pdf

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型)采购项目合同采购人: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中标人:南京卡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日期:202年12月11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合同甲方: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乙方:南京卡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3年11月27日【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型)采购项目】项目(标段编号:【320706-F-LWZC320700000202300258】)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货物(标的)内容1.1货物(标的)名称: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1.2型号规格:AmicusC6R2316。1.3技术参数:详见技术参数表。1.4数量(单位):2800套。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玖万柒仟陆佰元(¥2497600)。(详见报价明细表)2.2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3乙方所投产品涉及到版权纠纷问题的,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六、履约保证金6.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质保期7.1质保期壹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一年8.2交货方式:分批次交付8.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九、合同款支付9.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甲方按批次付款,乙方接甲方通知供货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批次结清验收合格的供货款项,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0.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0.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0.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收。10.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0.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全部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测试要求:乙方安装后现场测试,提供测试报告。十二、调试和验收12.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并可立即要求退换。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在采购人将所有的货物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检测验收后,发现有其他非故意的损坏或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立即予以更换,不得拒绝和延误。12.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提交甲方。12.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安装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费用由乙方负责。12.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对技术复杂的项目,甲方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额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且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争议解决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市。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报价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6.4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采购人报一份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甲方:连云港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乙方:南京卡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号明发城市广场23-804室OA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苑捷明光学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18-85516315电话:025-58313658传真:/传真:025-58313658签订日期:702年12月11日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320706-F-LWZC320700000202300258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各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C6R2316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套2800892元/套2497600元2345总价合计十(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2497600元总价合计十(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2497600元总价合计十(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2497600元总价合计十(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2497600元总价合计十(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2497600元总价合计十(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2497600元总价合计十(即《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2497600元注:1、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且总价须与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一致。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4、本表可拓展,但应至少包含上述表格内条目。2供应商公公章)龙建明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3年11月27日产品技术参数Amicus单采血小板耗材技术参数Amicus单采血小板耗材技术参数一般原则1.1耗材外包装为密封防压包装1.2每个循环外周血量,单针耗材209ml,双针耗材1.3★采集单份或双份血小板时,具备采集过程中可进行盐水初始化及盐水补偿的功能,目的为在必要时补充献血者的血容量:1.4管路灭菌方式:辐照灭菌。避免环氧乙烷毒性2耗材要求:2.1耗材具备国际通用的条形码,可阅读识别2.2同一款耗材可实现采集单份或双份血小板;2.3管路上的血小板保存袋在20-24摄氏度、不间断震荡条件下,可保存血小板5天。2.4★17G穿刺针,针头部件可更换(非无菌接管机接驳);2.5★管路具有独立的全血留样袋,取样器;全血留样袋不需要颠倒即可顺利用真空管取样2.6管路上有细菌过滤器和血小板留样袋;3血小板终产品质量3.1采集保存末期的血小板产品质量参数要满足GB18469-2012《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其中:血小板含量:单份血小板:W2.5×10个/袋;双份血小板:W5×10个/袋;红细胞≤8×10/袋3.2★无需采用任何过滤技术,所采集的血小板产品白细胞含量低于1×10°(90%置信水平)3.3直接获得的终产品可为浓缩血小板,方便后续的PAS液(血小板专用悬浮液)技术保存血小板,为血小板病原体灭活提供平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