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溺水坑塘护栏采购合同公告(郸城县民政局2023)
一、合同编号:2023-11-137-A
二、合同名称:郸城县民政局未成年人防溺水坑塘护栏项目
三、项目编号:2023-11-137
四、项目名称:郸城县民政局未成年人防溺水坑塘护栏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郸城县民政局
地址:民政局
联系人:韩伟
联系方式:13033953333
2.供应商(乙方):河南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毛庄镇水榭花都北门西侧8号
联系人:张腾腾
联系方式:18272811974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4082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吴台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见合同
30
李锐
豫24114160116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20231208155355.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协议书甲方:郸城县民政局乙方:河南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郸城县民政局未成年人防溺水坑塘护栏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郸城县民政局未成年人防溺水坑塘护栏项目工程地点:郸城县吴台镇宁平镇(甲方指定地点)承包方式:工程范围: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二、工期:1、开竣工时间:开工时间:2023年12月5日竣工时间:2024年1月4日自开工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2、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特殊原因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3、因不可抗拒因素(工作用电、地震、雷雨等)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工期18882armmnn随之顺延。4、工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宽限。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合同金额为(¥:408200.00元)(大写:肆拾万零捌仟贰佰元整)五、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7%,质保期一年,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付清剩余3%。六、工程移交工程竣工后,按分项分部工程等标准验收合格签字后,移交项目使用单位。七、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保证起连续供应。2、在施工中甲方负责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者返工,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二)乙方职责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性有工,确保工程质量要求。施工中如遇变更时,须经甲方同意。2、保证所用材料合格,主要材料要有厂家合格证和验收合格证明。3、施工中应接受甲方及使用单位的监督和管理。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5、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的工伤及其他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八、其他事项1、如有工程变更或预算外增加的工程项目内容,由乙方书面提出理由,经甲方认定,并要及时进行工程量签证,所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价格可由双方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协议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县乙方:(盖章)008232代表人:期:2071年12月5日日期:22年12月7日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防溺水坑塘护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