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 电子信箱采购合同公告(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2023)
一、合同编号:11N12695815X2023201
二、合同名称: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1022023CGK00104
四、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建设街66号
联系方式:18435859888
供应商(乙方):太原科技大学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66号
联系方式:1320981823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外业采样 数量:1.00 单价(元):10066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服务时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服务标准:执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和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规范技术规范》(修订版)。
2.合同金额(元):10066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离石土壤普查外业采样合同.pdf
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项目合同(11N12695815X2023201).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项目委托方(甲方):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受托方(乙方)太原科技大学签订时间:2023年11月11日签订地点: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有效期限:2023年11月11日—2024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住所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66号法定代表人:郭晋斌项目联系人:蔚灵强、侯跟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山西省吕梁市高石区建设街66号电话:13753851222、15203582332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太原科技大学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宏流路66号法定代表人:白培康项目联系人:张桂香、李宏艳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底流路66号电话:15834006808、13485368744传真0351-6962600电子信箱:zhanggxatyust.edu.cn、tyustlhyatyust.edu.cn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采购项目进行外业采样,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委托方(甲方):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住所地: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66号法定代表人:郭晋斌项目联系人:蔚灵强、侯跟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山西省吕梁市高石区建设街66号电话:13753851222、15203582332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太原科技大学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宏流路66号法定代表人:白培康项目联系人:张桂香、李宏艳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底流路66号电话:15834006808、13485368744传真0351-6962600电子信箱:zhanggxatyust.edu.cn、tyustlhyatyust.edu.cn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山西省、吕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验收。1.技术服务的内容: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外业采样任务,包括土壤性状、类型、立地条件、利用状况的调查,主要开展样点定位与代表性核查,进行成土环境与土壤利用调查、表层样点采样、拍摄照片、录入和上传数据等工作,妥善保存样品并送制备实验室进行样品制备2.技术服务的方式:技术人员现场服务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3技术服务地点:吕梁市离石区4技术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1日—2024年6月30日3.技术服务进度: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60%以上外业采样: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100%外业调查采样;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按期完成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提供技术资料:(1)吕梁市高石区土壤图,地形图,地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县域植被类型图,农用地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国土空间规划图等表层土壤外业采样所需的基本信息2.提供工作条件:(1)办公场所(2)选派农技骨千人员全程深度参与,对一线质控负责,协助与调查样点农户对接并完成调查任务:3.其他: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要求,在合理范围内属于普查服务工作的其他工作条件,甲方也应按要求提供6.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外业采样开始时间,协同作业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1006600.00元;大写:壹佰万陆仟陆佰元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签合同后预付款30%(金额:301980.00元;大写:叁拾万壹仟玖佰捌拾元整)按照工程进度最高付至80%金额:805280.00元:大写:拾万伍仟贰佰捌拾元整)外业采样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金额:201320.00元;大写:贰拾万壹仟参佰贰拾元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市西矿街支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30号帐号:14001836208050500200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于乙方出具的技术材料不得转送和借用给第三方(上级主管部门除外)2.涉密人员范围:里方所有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要求。4.泄密责任: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要求.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文件和图纸,乙方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任何成果不得泄漏给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参与人员3.保密期限: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要求4.泄密责任: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要求。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合同内容相关新任务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数据审核上报5.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山西省、吕梁市第三次全国土普查验收标准6.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山西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办验收7.验收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30日前,吕梁市离石区农业农村局。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山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1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合同额×10%)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10%(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合同额×10%)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蔚灵强、侯跟才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张桂香、李宏艳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配合完成吕梁市离石区第二次全国工壤普查合同内容所有工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21.提交无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木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友好沟通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5原设计和工艺文件:无8.其他:无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盖章)甲方:吕梁市高石区农业农村局(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项目联系人:2023年11月二日太原科技大学(盖章)乙方吉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300项目联系人:(签名)张科203年1月二日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 电子信箱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