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11N55225796320231201                     

二、合同名称: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FCZC2023-C2-50963-ZXYZ                         
四、项目名称: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      址:东兴市新华路260-6号                        
   联系方式:17707707157                         
   供应商(乙方):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东兴市金湖路89号(华隆·凤翔阁)1组团401号商场                         
   联系方式:151771058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    数量:1.00     单价(元):787656.5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新建入户道路总长 431 米;新建场地硬化面积 81平方米;新建波形防护栏长 24 米;新建φ300 混凝土排水管长 5 米;新建沉砂池 1 座;新建交叉路口 128.76 平方米;新建太阳能路灯 124 盏;新建项目标志牌 1 座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施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经理:宋为晚执业证书信息:桂245141652964  

    2.合同金额(元):787656.5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施工合同.pdf

合同编号:2023-079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编号:FCZC2023-C2-50963-ZXYZ)华隆HUALONG发包人: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承包人: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承包人(全称):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2.工程地点:马路镇冲榄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东发改投资[2023]139号。4.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新建道路长度431m,宽度3.5m;波形防护栏24m;场地硬化81㎡;Φ30cm混凝土圆管涵共5m;混凝土挡土墙17m;引流管17m;沉砂池1座;太阳能路灯安装124套。项目标志牌1座。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为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施工采购,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要求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3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4月1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柒仟陆佰伍拾陆元伍角伍分(¥787656.55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壹万零玖佰捌拾捌元捌角柒分(¥10988.87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宋为晚。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有);(2)磋商函及其附录(如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12月1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承包人:(公章)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5068155225796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600779144082L地址:东兴市新华路260号,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园湖路1号邮政编码:538100,邮政编码:,5381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70-7675869传真:,传真:0770-7675869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支行账号:,账号:613257494565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及其附件,采购文件(含补充通知和答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公路工程乙级,水利工程乙级;联系电话:1397707100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广场6栋1328号。1.1.2.5设计人:名称:中创宏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丙级,市政丙级,公路丙级;联系电话:1877703608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东兴市大坪路283号房屋二层。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工人宿舍、项目经理办公室、监理项目部、材料仓库等其他临时设施(详见施工平面图)。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工人宿舍、项目经理办公室、监理项目部、材料仓库等其他临时设施(详见施工平面图)。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工程所在地的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验收标准。13977071009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南宁安吉万达广场6栋1328号设计人:中创宏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丙级,市政丙级,公路丙级18777036086东兴市大坪路283号房屋二层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发包内容中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报建程序所需要的所有资料;开工前3天应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报建手续开始前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实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后14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约定;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约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筑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工现场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属发包人所有,承包人不得向其他人转借、出售或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上述文件资料情况。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使用于本项目的建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并经东兴市财政局审定后确定。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多列或重复列项的,按照投标人投标综合单价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以发包人签署予发包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的授权范围为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负责完成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审批、拆迁、安置、补偿、旧房拆除、管网迁改(通讯、电力等管线)等。施工所需电接点和水接点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协商,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电讯线路的开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承包人使用的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供电部门的原因造成停电,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施工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否。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应当同时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全额担保,也可以分阶段担保。分阶段担保的,除保修金以外的全部款项,完成一个阶段清算后再进入下一阶段,有效期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工程担保保证人需承担保责任。对政府投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供落实财政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aihcloud.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发包人提供的支付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9。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四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对开工的项目,须组建项目工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宋为晚,;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筑、市政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桂24514165296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桂建安B(2016)0003122,;联系电话:0770-2832839,;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园湖路1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仅限于本项目施工过程的施工管理和签署经过单位审核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不得代表单位借款和赊购材料,在末取得单位的书面授权时,不得代表单位签订任何文件资料。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响应文件有承诺高于此要求的,按响应文件执行。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2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开工日期)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附件10: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工程名称:,编号:序号名称申请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已签约合同价款金额致:(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12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应支付的预付款45合计应支付的预付款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应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复核意见:□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附件。□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附件。□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附件。□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附件。□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造价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造价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造价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造价工程师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附件1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工程名称:,编号:致:,(发包人全称)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付本期的合同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序号名称实际金额(元)实际金额(元)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其中:人工费3本周期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其中:人工费4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4.1本周期实际应抵扣的预付款4.2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5本周期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其中:人工费造价人员附:上述3、4详见附件清单。承包人代表日日承包人(章)期复核意见:程师复核。□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款为(大写)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周期已完成工程价元,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小写)造价工程师日期元。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附件12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工程名称:,编号:序号名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竣工结算合同价款总额2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3应预留的质量保证金4应支付的竣工结算款金额致:(发包人全称)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竣工结算的工程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竣工结算的工程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复核意见:□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支付申请经复核,竣工结算款总额为(大写)元,(小写)元,扣除前期支付以及质量保证金后应支付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造价工程师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附件13: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工程名称:,编号:序号名称申请金额(元)复核金额(元)备注1已预留的质量保证金2应增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缺陷的修复金额3应扣减承包人不修复缺陷、发包人组织修复的金额4最终应支付的合同价款致:(发包人全称)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缺陷修复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最终结清合同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致:(发包人全称)我方于至期间已完成了缺陷修复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最终结清合同款额为(大写)元,(小写)元,请予核准。承包人(章)造价人员承包人代表日期复核意见:□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监理工程师日期复核意见: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最终应支付金额为(大写)元,(小写)元。造价工程师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审核意见:□不同意。□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发包人(章)发包人代表日期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如监理人已退场,监理工程师栏可空缺。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附件14: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工程名称:进度款期次形象进度进度款付款金额(元)备注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发包人代表签字:发包人(盖公章)日期发包人代表签字:发包人(盖公章)日期承包人代表签字:承包人(盖公章)日期承包人代表签字:承包人(盖公章)日期三、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的通用条款。四、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法人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一、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三、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四、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六、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七、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承包人: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2日五、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马路镇冲榄村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东兴市生态移民发展中心承包人:广西华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库移民环境改善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