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操场修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古田县第二中学2023)



一、合同编号:[350922]YSCG[CS]2023004

二、合同名称:古田县第二中学塑胶操场修复工程

三、项目编号:[350922]YSCG[CS]2023004

四、项目名称:古田县第二中学塑胶操场修复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古田县第二中学
地址:福建省古田县大桥镇古新路2号
联系方式:18950515018
供应商(乙方):福建中夏坤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9号东兴花苑1幢C梯401室
联系方式:0593-28726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古田县第二中学塑胶操场修复工程
1(项)
¥668,520.37
¥668,520.37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合同金额: 668,520.37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捌仟伍佰贰拾元零叁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古田县第二中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古田县第二中学
2023年12月12日

合同编号:[350922]YSCG[CS]202300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古田县第二中学住所地:福建省古田县大桥镇古新路2号联系人:陈东联系电话:18950515018传真:/电子邮箱:343471340@qq.com乙方:福建中夏坤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宁川北路9号东兴花苑1幢C梯401室联系人:黄孝财联系电话:0593-2872699传真:/电子邮箱:1160057603@qq.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922]YSCG[CS]2023004的古田县第二中学塑胶操场修复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工程量清单等材料: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668,520.37-第1页-品目编码B99000000品目名称其他建筑工程采购标的古田县第二中学塑胶操场修复工程施工工期(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工程范围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项目经理林锴执业证书信息闽1352021202202135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捌仟伍佰贰拾元叁角柒分(¥668,520.37)三、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捌仟伍佰贰拾元叁角柒分(668,520.37)四、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五、合同标的应符合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根据各行业规范、标准等要求约定,具体如下:按磋商文件要求六、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1、期次1,说明: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验收规格合格标准。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七、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401,112.222023-12-21福建中夏坤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60%支付进度款,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2247,352.532023-12-25福建中夏坤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7%。320,055.622024-12-24福建中夏坤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1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结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八、履约保证金无九、合同有效期-第2页-按磋商文件要求十、违约责任按磋商文件要求十一、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磋商文件要求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十四、合同条款按磋商文件要求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5.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5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副本零份,/15.6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第3页-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7其他无十六、合同附件无甲方(采购人):古田县第二中学(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陈东纳税人识别号:12352227490533933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田县大桥支行账号:13250401040000025乙方(中标或成交人):福建中夏坤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黄孝财纳税人识别号:91350902MA8RQYR53U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账号:13210401040028215签订地点:古田县第二中学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1日-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胶操场修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