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 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武汉长江新区发展改革局2023)
武汉长江新区发展改革局本级2023年武汉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HBT-14323039-234564
二、合同名称: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HBT-14323039-234564
四、项目名称:2023年武汉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长江新区发展改革局本级
2、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长江新区管委会
3、联系方式:85998017
4、供应商(乙方):湖北维度统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
6、联系方式:134213889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武汉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4、主要标的单价:3299000.0000元
5、合同金额:329.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20-2023-00033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0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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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服务合同.pdf
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服务合同甲方:武汉长江新区发展改革局乙方:湖北维度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迎签订日期:2023年12月5日委托方(甲方):武汉长江新区发展改革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湖北维度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侯升健通讯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22号华南国际大厦A栋座单元20层17室电话:027-85253547传真:电子信箱:1340307605@qq.com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服务项目服务合同根据2023年武汉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社会服务项具(招标编号:HBT-14323039-234564)招标结果,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合作开展2023年武汉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一、委托项目名称2023年武汉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二、项目概况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摸清社会发展家底,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文件及省、市要求,武汉长江新区发展改革局启动了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鉴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长江新区统计部门人员紧缺,难以按时保质地独立完成此项调查,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公开招投标方式,将此项工作委托给湖北维度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进行系统的项目管理和执行。具体包括:普查前期准备工作、宣传的开展、普查员与指导员的选聘与培训、摸底调查、数据采集、研究分析,并确保每个环节按照进度实施。普查对象及数量:在长江新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预2计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乙方需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组织实施调查,全面调查辖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辖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等,为未来制定符合辖区实情的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登记时,时点指标填写2023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乙方应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所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普查范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8]号),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研发活动、数字经济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3三、服务内容乙方应为甲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提供全流程辅助服务,协助甲方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工作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协助长江新区完成各环节普查工作任务。概要如下:(1)前期准备阶段包括普查宣传、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专业能力提升培训;(2)清查阶段包括协助编制清查底册、协助实施单位清查、协助登记准备;(3)普查阶段包括协助普查登记、协助普查数据检查、协助审核与改错、协助普查数据汇总、协助普查数据质量抽查;(4)数据审核验收阶段包括协助普查数据的审核验收、协助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总结。详细如下:1.协助完成普查试点指导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协助做好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各阶段工作,为开展正式普查工作积累经验。2.协助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和普查物资准备工作。包括普查宣传横幅、宣传展板、普查告知书及相应宣传材料,相关材料需分发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3.协助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按照国家、省、市方案要求,乙方需协助甲方在上级普查机构的统筹指导下完成长江新区内所有普查小区的划分以及普查地图绘制工作。4.协助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乙方需严格按照国家方案相关要求,协助长江新区组织实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及培训工作,并做好“两员”管理。培训工作要求深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围绕专业能力提升相关内容以及普查工作重点进行讲解,夯实基层统计及普查工作基础。5.协助编制清查底册。乙方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协助长江新区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开展单位比对等,整理形成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6.协助开展单位清查指导。乙方要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的工作实施方案,按照要求的时限内,协助长江新区组织普查员根据普查区地图逐户清查;使用手持电子终端采集建筑物相关信息,填写清查表,并上传相关数据;协助做好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相关工作。7.协助开展普查登记。乙方需按照上级普查机构的工作要求和时间部署,协助长江新区组织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入户调查或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方式完成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的普查表数据采集工作。8.协助开展普查数据检查。乙方需在平台端做好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查询问题进行跟踪反馈,并做好与街道、社区普查人员的核实和沟通,确保普查数据质量。9.协助开展数据审核与验收。乙方需配合长江新区完成上级普查机构对长江新区各环节工作的验收与考核。10.协助开展普查数据汇总。乙方需对按照普查方案及上级普查机构要求,协助长江新区完成普查数据汇总,形成普查数据汇编。11.普查数据质量抽查。乙方需按照国家质量控制方案,组织开5展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抽取一定比例单位核实填报数据,保证数据差错率在国家允许误差范围内,并督促做好数据质量的整改和监督。12.协助开展数据的评估与发布。乙方通过对质量抽查结果的分析,评估普查基础数据质量。结合相关历史数据、部门行政记录,对主要指标和分行业、分地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评估普查综合数据质量。13.形成工作总结。乙方需在普查工作完成后,形成长江新区普查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14.协助普查资料开发工作。乙方在全部工作结束后,形成经济普查全流程资料汇编,形成普查公报,为后续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开展提供参考依据,并在上级普查机构下发普查数据后,利用普查资料形成课题研究报告1篇。除本合同约定外,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采购需求明确的服务内容也属于乙方应提供的服务内容。四、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遇国家、省、市时间调整,项目工作进度在甲方许可情况下可作相应调整。五、成果要求(1)提交长江新区单位清查名录数据资料;(2)提交长江新区普查登记数据及汇总数据资料;(3)提交长江新区普查工作总结资料;(4)数据定稿后提交1篇课题研究报告;相关项目成果所需份数和存储方式按甲方要求执行。65内第二条技术要求乙方应确保采用相关数据技术手段和方法促进本项目的开展,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和效能,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线上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应用等阶段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如线上数据采集系统或平台、数据质量审核辅助软件以及成果可视化应用展示等系统和技术),同时运用先进的理论模型加强数据分析,以保证为本项目提供优质数据信息技术支持和服务。第三条验收要求一、单位清查、普查的验收要求:依据甲方提供的清查底册协助甲方对所有的底册单位、个体户进行全面清查,累计采集的清查单位、个体户数量达到甲方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二、全流程的数据质量验收要求:普查工作质量须达到国家、省、市关于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经上级部门验收通过。三、乙方的普查工作质量须达到国家、省、市关于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经甲方及上级部门全部验收通过。四、具体验收方法和要求由甲方确定,乙方予以全部认可。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玖万玖仟元整(¥3,299,000,00)(含税)。该金额包括乙方为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场地租金,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集中办公场地租赁费及办公设备费、劳保费车辆租赁费,普查过程所需要的足量的平板电脑或手机设备,所有参与普查工作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及其他派驻人员的人身保险费,普7查指导员及普查员的劳动报酬、交通费用、餐饮费用等各项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二、付款方式(一)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第一期支付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5%,即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484,550,00);第二期支付于完成单位清查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5%,即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肆仟伍佰伍拾元整(¥1,484,550,00);第三期支付于形成经济普查全流程资料汇编并经甲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即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玖仟玖佰元整(¥329,900.00);若有各期未结清款项在本期统一结算。(二)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开票信息。乙方开具发票请款不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款项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乙方应保证该收款账户能够正常使用,因该收款账户异常导致1协议费用支付异常或支付不成功的,乙方自行承担迟延支付合同款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三、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湖北维度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8银行帐号:127914800110902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新华路支行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对本项目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检查,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二)甲方拥有调查资料的所有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为本合同外的其他目的使用调查资料和项目成果;(三)本合同履行期间,非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该阶段的款项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四)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开展此项目必要的配合或指导(如数据协调、行政协调、审批、审核等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进度推后,乙方工期顺延且不构成违约。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导失当的,则可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当认真对待和回复;(五)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乙方应对其提供服务的工作方法、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的科学性负全责。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能单方面对工作方向、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进行重大调整。若确因项目开展前无法估计或预料,在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需对对工作方向、工作内容及工作量进行调整,导致工作量增加在5%以内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合同且服务费用不增加:若工作量增加超过5%的,针对超过5%的部分,双方协商核增,并签订补充协议,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终止/终止合同的履行。具体上述工作量计算方法由9双方协商确定。(六)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各阶段项目成果1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签字确认验收或提出符合本项目要求及服务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提交最终项目成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未提出书面明确修改意见或其他书面异议的,视同成果符合合同要求。(七)甲方需指定专人对接协调本项目的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甲方指定工作人员信息如下:甲方指定联系人姓名:0手机:邮箱:若项目进行过程中,甲方指定联系人有变更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书面通知书或项目专函,指定联系人有权对项目各阶段开展情况按照协议约定提出要求、整改及项目成果验收。(八)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乙方服务费用,若因甲方的原因未能按时拨款,由甲方承担责任。(九)甲方因机构改革或政策变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可以立即提前终止本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按比例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十)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开展服务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复核,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抽查复核工作。10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湖北省武汉市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开展工作。(二)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要求按时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事项,并对其可靠性、准确性及由此产生的结果负责。言(三)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所承担工作未能通过阶段性验收或最终验收的,乙方除负责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本合同项目成果质量要求外,还需自行承担所有返工费用和逾期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如乙方已经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并已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支付该阶段成果的费用。日(四)乙方应配合甲方在项目开展中所进行的质量监督和核查,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的检查、取证、核实等要求。(五)乙方应向其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培训,严格告知保密范围和泄密责任,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承诺书,在履行合同期间和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后,均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业务活动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保密资料。(六)乙方需指定专人对接协调本项目的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乙方指定联系人信息如下:乙方指定联系人姓名:侯升健手机:13421388973邮箱:1340307605@qq.com若项目进行过程中指定联系人有变更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书或项目专函,另行指定专人进行项目对接。1(七)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税务法规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八)乙方所接受委托的权利仅限于完成本项目调查工作的相关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其他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行为。(九)乙方须保证项目数据的真实性,确保项目质量,不得弄虚作假,所有工作开展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所有项目数据均应提供来自被调查方的数据底稿并与该数据底稿保持一致。但因被调查对象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外的第三方提供虚假信息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十)乙方应严格执行和拥护甲方关于长江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管理工作,确保服务团队严格遵守纪律、保障服务水平和质量,自觉维护和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考核。(十一)在项目服务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调配,对不能胜任或不符合业务要求的服务人员乙方必须进行更换。(十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向第三方分包或转包。(十三)其他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文件约定的乙方义务和乙方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承诺或保证义务。第六条成果及知识产权一、本项目工作涉及的工作成果(包括源数据、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为甲方所有,该成果的知识产权亦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必12须为甲方资料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向第三方转让或公开引用(除非甲方资料已经公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能向任何单位及个人公开本工作的任何非公开资料。二、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三、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符合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行业规范之要求,符合合同目的。如果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四、如果甲方为主张以上相关权利或制止他人侵犯以上权利,需要乙方提供相关协助的,乙方应尽力、及时提供,且此提供义务不受合同期限限制。第七条保密条款对于合同所涉及的各种非公开资料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数据库、技术资料、图纸和其他经营信息及乙方因本次合作得到或知悉的任何项目数据、信息、资料,以及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未对外公开之任何资料与信息,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或用于履行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乙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13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并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终止。如发生乙方泄密情况,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采取妥当的保管保密措施,保护乙方的商业秘密或非公开信息的文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对乙方的保密资料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泄露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第八条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一)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实施项目与计划项目不相符,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二)除因财政部门未能及时拨付项目款项至甲方账户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拒绝或未在催告通知的期限内支付合同款项的,从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每逾期1天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应付未付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5%。(三)如因甲方原因(因甲方上级政府或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中止的除外),项目中止超过【3】个月的,双方有权协商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按比例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四)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工作内容,按比例支付相应合同款项,同时,还应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二、乙方的违约责任(一)如因乙方原因,项目中止或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1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在限期整改完成,或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对应阶段已付款项并拒绝继续支付未付合同款项,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二)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含双方协商后的时间)提交项目工作成果或验收合格的,每逾期1天,甲方可直接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来八(三)乙方在完成本合同工作过程中因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包括侵犯被访问者权益、第三人知识产权等)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的,还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影响、赔偿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四)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五)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他人伤害、工伤事故等不良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引发较大社会典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应予以赔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三、损失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直接利益和合理的间接利益、诉讼或者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5费及相关法律的费用。第九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政府政策、行政命令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的解除一、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如有):(一)发现乙方未落实普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二)发现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服务内容部分或全部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三)甲方就乙方的服务工作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三次以上(含三次),乙方整改仍不合格的。(四)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规章,不能妥善解决与普查人员之间劳资争议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五)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岗位配置人员、工具和设备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拒不改正的。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一个月内双方16协商不成的,应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第十一条其它一、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收件日次日视为送达。合同任意一方应通过邮政EMS方式按本合同约定的地址向对方邮寄书面文书,任意一方不得拒绝签收。接收方拒绝签收的,自退件之日起视为送达。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采购需求文件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以及双方指定联系人签署的书面文件均视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签章)及加盖公章(合同章)后生效,于甲、乙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终止。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17【本页无正文,仅为签章页】甲方(盖章):签约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盖章):湖北维度统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约代表(签字或盖章):质体年月日签约时间: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经济普查 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