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 运维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淮北市生态环境局2023)
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BCG-F23173-1第-1次
二、合同名称: 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HBCG-F23173
四、项目名称: 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淮北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135号
联系方式: 0561-3025887
供应商(乙方): 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6号鼎峰中心2111室
联系方式: 0531-85972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1项
主要标的单价: 696400
合同金额: 696,4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安徽省淮北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12-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2小时5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21小时2分0秒
中标单位发起
提交人:
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3-12-14 14:04
提交用时:
0天2小时5分0秒
服务平台推送
办理状态:
不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14 14:3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1分0秒
中标单位发起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15 09:41
办理用时:
0天19小时8分0秒
服务平台推送
办理状态:
不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15 09:4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7分0秒
中标单位发起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15 10:2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6分0秒
服务平台推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15 10:2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分0秒
交易系统业主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15 10:4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2分0秒
服务平台推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12-15 11:0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7分0秒
附件: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采购合同.pdf 附件:履约保证金凭证.pdf 附件: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采购合同.docx
淮北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CG-F23173甲方(采购人):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省淮北市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5日第一部分合同书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1.2.2服务内容: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平台运维服务、路检路查服务、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挂牌、OBD通讯功能修复和OBD设备安装(包含1000张OBD设备流量卡)等内容;1.2.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696,4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肆佰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2337912运维服务2984573路检路查服务348204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挂牌198975OBD通讯功能修复795896OBD设备安装07其他服务29846总价总价696400元备注:1、以上费用包含专用检测车辆维修保养、保险、油费等;固定抓拍监测设备维修保养、专网费、电费,便携式监测设备维修、保养、升级费;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平台网费;非道路移动机械制牌费;OBD通讯卡网费;2、为全面掌控淮北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有效监测和管理车辆尾气排放。本项目须按照甲方要求对进入淮北城区的车辆提供设备安装、数据采集及上传服务。注:服务方按照1000元/台的价格与乙方进行单独结算。备注:1、以上费用包含专用检测车辆维修保养、保险、油费等;固定抓拍监测设备维修保养、专网费、电费,便携式监测设备维修、保养、升级费;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平台网费;非道路移动机械制牌费;OBD通讯卡网费;2、为全面掌控淮北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有效监测和管理车辆尾气排放。本项目须按照甲方要求对进入淮北城区的车辆提供设备安装、数据采集及上传服务。注:服务方按照1000元/台的价格与乙方进行单独结算。备注:1、以上费用包含专用检测车辆维修保养、保险、油费等;固定抓拍监测设备维修保养、专网费、电费,便携式监测设备维修、保养、升级费;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平台网费;非道路移动机械制牌费;OBD通讯卡网费;2、为全面掌控淮北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有效监测和管理车辆尾气排放。本项目须按照甲方要求对进入淮北城区的车辆提供设备安装、数据采集及上传服务。注:服务方按照1000元/台的价格与乙方进行单独结算。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按年支付,运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2023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3日,本项目一招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首年合同。每年度服务期满,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考核合格,且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次年合同;1.5.2服务地点:安徽省淮北市;1.5.3服务方式: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淮北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1741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肆佰壹拾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至见证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见证方一次性退还。1.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乙方: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3年12月15日时间:2023年12月15日见证方: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付款方式:运维服务期满,按年支付。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2.2本项目指派驻点运维人员为4人1.2.2为防止系统出现故障,数据丢失,提供每日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数据备份;若系统出现故障,需要进行故障业务数据的维护1.2.2每季度为服务器、垃圾数据进行一次优化1.2.2为保证系统运行速度保持良好,日志大小合理,提供定期数据库收缩优化、索引重整服务,保证索引碎片最高不超过20%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5运维服务期满,按年支付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个工作日的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5个工作日的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个工作日的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以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为准2.17.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2.5%,通过转账方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收到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2.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中国银行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BANKOFCHINA客户号:286387937日期:2023年12月14日付款人账号:207814646032收款人账号:1331201021000146498付款人名称: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槐荫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CNY17,10.00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壹拾元整报文种类:ibps.101-网银货记业务报文业务类型:C200-汇兑收支申报号:业务标识号:1041000000042023121425542991业务编号:0BSS001123308604GIR0000000000000发起行行号:10723接收行行号:319361000013发起行名称:中国银行济南槐荫支行营业部接收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扣账账号:扣账户名:用途: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附言: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您已通过银行网点最得相应纸质回单,请注意核对,勿重复记账!交易机构:10723交易渠道:网上银行交易流水号:120430941-362经办:回单编号:2023121431372667回单验证码:242R5TFHDNN打印时间:打印次数次中国银行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BANKOFCHINA客户号:286387937日期:2023年12月14日付款人账号:207814646032收款人账号:1331201021000146498付款人名称: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槐荫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CNY17,10.00人民币壹万柒仟肆佰壹拾元整业务类型:C200-汇兑收支申报号:业务标识号:1041000000042023121425542991业务编号:0BSS001123308604GIR0000000000000发起行行号:10723接收行行号:319361000013发起行名称:中国银行济南槐荫支行营业部接收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扣账账号:扣账户名:用途: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附言: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如您已通过银行网点最得相应纸质回单,请注意核对,勿重复记账!交易机构:10723交易渠道:网上银行交易流水号:120430941-362经办:回单验证码:回单编号:2023121431372667242R5TFHDNN打印时间:打印次数次淮北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BCG-F23173甲方(采购人):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成交供应商):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地:安徽省淮北市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5日第一部分合同书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淮北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1.2.2服务内容: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平台运维服务、路检路查服务、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挂牌、OBD通讯功能修复和OBD设备安装(包含1000张OBD设备流量卡)等内容;1.2.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的要求。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696,4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肆佰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2337912运维服务2984573路检路查服务348204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挂牌198975OBD通讯功能修复795896OBD设备安装07其他服务29846总价696400元备注:1、以上费用包含专用检测车辆维修保养、保险、油费等;固定抓拍监测设备维修保养、专网费、电费,便携式监测设备维修、保养、升级费;移动污染源综合管控平台网费;非道路移动机械制牌费;OBD通讯卡网费;2、为全面掌控淮北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有效监测和管理车辆尾气排放。本项目须按照甲方要求对进入淮北城区的车辆提供设备安装、数据采集及上传服务。注:服务方按照 1000元/台的价格与乙方进行单独结算。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按年支付,运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2023年12月14日-2024年12月13日,本项目一招三年,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首年合同。每年度服务期满,经甲方对乙方服务考核合格,且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次年合同;1.5.2服务地点:安徽省淮北市;1.5.3服务方式: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3%;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3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4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淮北市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1741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柒仟肆佰壹拾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至见证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见证方一次性退还。1.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淮北市生态环境局乙方:山东盛大高诚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2023年12月15日时间:2023年12月15日见证方: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付款方式:运维服务期满,按年支付。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2.2本项目指派驻点运维人员为4人1.2.2为防止系统出现故障,数据丢失,提供每日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的数据备份;若系统出现故障,需要进行故障业务数据的维护1.2.2每季度为服务器、垃圾数据进行一次优化1.2.2为保证系统运行速度保持良好,日志大小合理,提供定期数据库收缩优化、索引重整服务,保证索引碎片最高不超过20%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2.5运维服务期满,按年支付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个工作日的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5个工作日的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个工作日的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1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以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为准2.17.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2.5%,通过转账方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收到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2.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染源综合管控服务 运维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