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办公场地租赁采购合同公告(石家庄市桥西区信访局2023)



 

 

 

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 2023-12-14

一、合同编号:DSZB-2023-171 二、合同名称:租赁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3112020010002 四、项目名称:区信访局新办公场地租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石家庄市桥西区信访局本级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祥瑞大厦 联系方式:张辉锋 供应商:石家庄金科嘉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 联系方式:任继征0311-839900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区信访局新办公场地租赁 规格型号:服务期限1年 主要标的数量:1年 主要标的单价:1361713 合同金额:1361713.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服务期限1年,地点: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商业第一层 (主楼第一层门厅以东和配楼第一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2023-12-13 八、合同公告2023-12-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租赁合同(祥瑞大厦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3-12-14      采购人:
石家庄市桥西区信访局本级

租赁合同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石家庄金科嘉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继征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石家庄市桥西区信访局法定代表人:李红超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及其他情况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槐安路与十中街交口东南角祥瑞大厦商业第一层(主楼第一层门厅以东和配楼第一层)。2、房屋的建筑面积1541.62平方米(附房屋结构图)。3、乙方租赁房屋的用途为办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并对租赁的房屋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充分的了解。4、乙方租赁房屋为精装房,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暖、消防等设施设备。第二条:房屋租赁的期限1、租赁期限为从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房屋租金为:¥2.42元/平米/天,年租金1361713元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100%房租。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保证上述出租房屋权属清楚。2、甲方有权按照管理公约对乙方进行管理、检查、监督、指导的权利。3、甲方按照收取租赁费用金额开具发票并交付乙方。(二)乙方权利义务1、租赁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出租房屋主体进行维护、修缓,但乙方装修装饰部分除外。由于非甲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损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公共部位等,维修及因维修所产生的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2、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应事先以书面材料形式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在不破坏该房屋承重结构和安全使用的情况下根据自身需要进行装修改造。3、搞好本单位门前三包工作,防止火灾、盗窃案件的发生,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4、有爱护房屋公共设施,并按规定合理使用的义务,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和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有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和义务。5、在本合同终止时,有将承租房屋完好无缺的交还甲方查收的义务(正常损耗除外)。6、乙方因使用不慎造成的一切事故和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7、乙方的经营活动不得对第三人及公共关系造成任何影响。8、经营期间涉及到的电力增容,油烟排放等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协助。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接近或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因电表负荷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行负责。9、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房间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如因乙方维护和使用不当所产生的的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同租赁房屋归还甲方。10、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办公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行为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违法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第五条:合同变更和终止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情形除外)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低于年租金总额10%。第六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西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0%。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0%,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门3(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转借承租房屋。(2)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及故意损坏设备设施的。(3)未经甲方同意,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4)乙方在承租地进行非法活动的。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如期交还租赁房屋。乙方逾期30日不搬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物品按乙方遗弃物品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行使抵押、出售等权利进行处分时,应争得乙方书面同意,并保证乙方的优先权利。第七条:免责条件1、因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损毁、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政府赔偿金归甲方所有。2、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双方损失自负,互不承担责任。3、因甲方违反建设规划被列入强制拆迁范围的。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1、租赁期满或本协议解除的,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乙方对房屋的装修不可移动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故意损毁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按乙方遗留的废弃物品处置。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公共场地、墙面。3、因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的二次装修而对房屋原有设施造成影响的,由乙方负责解决。4、如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再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章):H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3日5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章):H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办公场地租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石家庄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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