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终端采购合同公告(溧阳市统计局2023)



HZ-CJC2023-082溧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终端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HZ-CJC2023-082

二、合同名称:

溧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终端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HZ-CJC2023-082

四、项目名称:

溧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终端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溧阳市统计局


址:
溧阳市南环路12号市政府东副楼5楼

联系方式:
87269865

供应商(乙方):
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址:
南京市虎踞路59号

联系方式:

139061137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溧阳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终端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463500元

合同金额(大写):
肆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

合同金额(小写):
46.3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90溧阳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12-14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12-15 14:45:01

九、其他补充事宜:

暂无

file_sep_start

附件:

3206130702614.pdf

file_sep_end

漂阳市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终端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签约地点:漂阳招标人(以下称甲方)漂阳市统计局住所地:漂阳市永定路65号北大楼西侧中标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江苏移动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虎路路5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1.项目编号:HZ-CJC2023-082。2.项目名称:漂阳市统计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终端采购。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4.合同金额:人民币463500元(大写:肆拾陆万叁仟伍佰元)。二、付款方式及期限1.项目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产品验收合格并交付后付至合同价的100%。三、交货时间、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交付方式: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到能正常使用。四、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n-1-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4.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产品在使用中出现任何问题,甲方与乙方联系,乙方在接到故障电话后8小时(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供现场服务。有关内容如下:1.产品质保期为1年。乙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产品)。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更换、维修。2.提供完整的培训计划,为甲方培训1至2名系统维护、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设备。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4.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3204811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如甲方逾期支付合同约定款项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乙方逾期付-2-款违约金,逾期达三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应按上述标准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仍应就不足部分予以全额赔偿。2.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选定仲裁机构为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2、提起诉讼。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十、产权归属、职责自项目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本合同范围全部采购内容的产权归属甲方,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业务资料、技术资料应严格保密,不得扩散,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乙方及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十一、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有关产品数量情况,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报经审批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服务或者如有发生设计变更时,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现场确认,按乙方中标骨-3-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但应注意追加增加的货物或者服务总价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如追加的货物或者服务总价超过本合同金额的10%,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其它1.如果招标人要求删除或增加功能,投标人应予合同金额中调整此部分差价,但是投标文件中的各项优惠条件保持不变。2.投标人如果有其他优惠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作专门说明。3.成交方应遵守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项目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由成交方自负。4.以上条款的内容如果需要修改或者有其他未涉及的事项,应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5.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完成项目并提交甲方送检。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7.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甲方(印章):乙方(印章):甲方法人(签字)乙方法人(或负责人)(签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漂阳市永定路65号北大楼西侧地址:南京市虎路59号日期:202年12月6日日期:223年/2月-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终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