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壤普查 土壤普查 土壤检测 全国土壤普查检测采购合同公告(丰城市农业农村局2023)
[合鸿--FC2023-007]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采购项目
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宜购2023B000998949
二、合同名称:
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合鸿--FC2023-007
四、项目名称:
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丰城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丰城市新城区龙光中大道335号(部门综合大楼)3楼
联系方式:18270524819
供应商(乙方):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3幢3层301室-310室
联系方式:189422182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采购项目
中标范围内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检测内容开展检测、数据处理和上报
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数据
在全部样品收样后90天内完成所有检测及数据填报工作
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要求
丰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300万元,丰府办抄字【2023】239号)
中标范围内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检测内容开展检测、数据处理和上报
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数据
在全部样品收样后90天内完成所有检测及数据填报工作
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要求
合同金额:14805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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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硫14全明15全硒16全铁17全锰18全铜19全锌20全铺21全铝22全硅23全钙24全镁25有效磷√26速效钾√27缓效钾√28有效硫√29有效硅√水田样品检测30有效铁√31有效√32有效铜√33有效锌√34有效研√35有效√36游离铁37总汞√38总神√39总铅√40总√41总铬√42总镍√合计合计28项注:以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为准。L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采购项目采购合同/1、乙方参加项目的全体人员有保守本合同所涉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其它信息)、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和资料秘密的义务;2、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成果,仅限工作团队及其他必要人员传阅、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保密范围以外的人传播;如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争议及仲裁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成果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第十三条诉讼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各争议方选择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十五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承诺书,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甲方: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乙方:绿城农科检测技开户名:丰城市农业农村局开户名:绿城农科检测技术开户行:丰城农村商业银行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湖滨支行33010802开户账号:150859308000104656开户账号:19036301040012858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宇电话:13970557869电话话:18942218224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1日签订日期:2023年11月21日采购合同甲方: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乙方: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江西合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对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合鸿-FC2023-007)公开招标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服务(货物),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合同服务一、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下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条款;(2)服务内容要求;(3)响应报价表:(4)响应过程答疑函。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一致。第二条合同总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零伍佰元整,即RMB_1480500元_。该合同总价是包含所有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相关的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第三条专利权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Y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四条合同进度与参加人员1、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在全部样品收样后90天内完成所有检测及数据填报工作。2、甲方项目负责人,乙方项目负责人王川否。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双方各自人员,通过协商解决项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履行合同。甲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需征得甲方同意。3、乙方应保证其实际从事本项目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及能力,经甲方确认的参与人员,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更换。如甲方认为乙方某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工作能力不符合合同需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换。第五条监管与验收1、合同履行监管与不定期抽查为保证乙方合同履行的过程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了解,甲方在抽查中所发现的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成交通知书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合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合鸿--FC2023-0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应量单数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宜购2023B000998949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采购项目批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480500.0000宜购2023B000998950丰城市第三次土壤普查(300万元,丰府办抄字【2023】239号)批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14805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标代理招标代理机构盖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江红鸿招标代理委委公司S丰城市农业农村局日期3023年11月日期:2023年11月20日T38098105(NY/T1121.14-2023)氯化钙浸提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检测第14部分:土壤有效硫的测定》(NY/T1121.14-2023)pHW7.5的样品29有效硅柠檬酸浸提一硅钼蓝比色法《土壤检测第15部分:土壤有效硅的测定》(NY/T1121.15-2006)30有效铁DTPA浸提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DTPA)浸提法》(NY/T890—2004)31有效锰DTPA浸提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890—2004)32有效铜DTPA浸提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890—2004)33有效锌DTPA浸提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土壤有效态锌、锰、铁、铜含量的测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890—2004)34有效研沸水提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培训教材35有效草酸一草酸铵浸提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土壤检测第9部分:土壤有效钼的测定》(NY/T1121.9-2023)36游离铁连二亚硫酸钠一柠檬酸钠一重碳酸钠浸提一邻菲罗琳比色法《土壤分析技术规范》(第二版),19.1游离铁(Fed)的测定(DCB法)37总汞原子荧光法:《土壤质量总汞、总神、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GB/T22105.1-2008)38总神原子荧光法:《土壤质量总汞、总神、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2部分:土壤中总神的测定》(GB/T22105.2-2008)39总铅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40总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41总铬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42总镍酸消解-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固体废物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66-2015)43水解性酸度乙酸钠水解一中和滴定法《森林土壤水解性总酸度的测定》(LY/T1241-1999)注:若指定方法发生变更,须按最新要求开展测试化验工作。附件:项目需求及服务内容项目需求: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表层样:耕地、园地质控样检测9个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表层样:耕地、园地样品检测432个丰城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检测品目二)表层样:耕地、园地密码平行样检测9个合计合计450个注:样点数为预估数,最终样点数量按实际需求量为准。二、技术要求: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对三普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指标进行测定。包括样品交接、样品保存、样品检测、数据校核、结果上报、质量控制等。各类型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如表2-1、2-2所示:表2-1耕地园地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序号参数表层样备注1机械组成剖面样品全部检测,表层样品选择50%检测2土壤水稳性大团聚体剖面样品第一层检测,表层样品选择10%检测3pH值4可交换酸度pH5阳离子交换量6交换性盐基及盐基总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交换性钾、交换性钠、盐基总量)7水溶性盐(水溶性盐总量、电导率、水溶性钠离子、钾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酸根、氯根)全部样品检测水溶性盐总量和电导率,当水溶性盐总量8有机质√9碳酸钙pH>7.0的样品检测10全氮√11全磷√12全钾√1、服务内容:中标范围内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检测内容开展检测、数据处理和上报。2、服务要求: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检测,并及时上报检测数据。3、服务标准: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要求。4、安全责任:为保障服务人员及财产安全,乙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应提前到现场勘察,并做出相应的防范和补救措施,在此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要求进行,在确保质量的同时,保证所有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乙方须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和不可预见的有可能出现影响人员、财产安全及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如在此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及影响项目进度,(含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5、服务技术单位须提供下列后期服务:(1)全方位技术支持;(2)7*24小时电话响应(3)出现问题时,接通知60分钟内响应,12小时赶到现场;(4)24小时内解决问题;(5)服务技术单位承诺的其他服务。6、中标方严格实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土壤三普技术机构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中标方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检测人员及质量检查人员(质量控制人员)等需参加过全国或省级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中标响应供应商上述人员只能在本技术机构且全过程参与第三次土壤普查作业,不得将合格证书借给其他机构,不得在其他技术机构兼职参与第三次土普查作业。7、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机构选定的通知》样品制备、样品检测两个环节实行制检分离,由不同机构分别担任,本次土壤普查项目中样品制备中标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8、样品检测机构负责到样品流转中心领取样品上机检测,样品运输相关费用由检测机构承担。9、中标方提供的成果达不到相关部门要求的,须负责无偿采取补救措施(包括重新采样、制样的费用),直至达到相关部门要求为止;造成后果时,中标方须对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投标人需入选过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可查询网址及截图加盖公章佐证,未提供作无效响应)。注:1、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2、本项目中未明确到或不一致的地方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及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三、商务要求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合同履行期限:在全部样品收样后90天内完成所有检测及数据填报工作。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合同检测数量5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合同检测数量8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完成所有数据填报至有关调查系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4、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及符合国家认定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要求。5、验收:成果资料交于采购人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成果资料进行评审、验收;1)验收标准:按照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收。2)服务商应对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应整理列出服务清单随服务交采购人,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3)采购人对服务商所交服务依照采购文件上的要求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达到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服务商负责。4)经采购人验收,如服务商提交的项目成果不符合验收要求的,服务商应当在采购人给予的延长期限内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验收。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投标人应负责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采取合理措施妥善处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其他要求:1)中标人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人员、产品质量事故,或因中标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2)参与本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具有保密义务,并在合同签订前签署保密协议。3)未尽事宜,由丰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2、监管标准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要求进行管理。3、验收(1)、验收标准:完成土壤调查样品检测工作,将调查样品检测数据上报国家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并通过审核。(2)、验收方式:以通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平台省级管理员审核和国家级管理员审核为验收标准。(3)、本项目成果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查。依据是国家和省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当中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工作要求。相关审查、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评审意见、上级批复作为支付费用的依据。(4)、成果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利用成果开展其他工作或谋取利益,不得将成果交于第三方使用。第七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合同检测数量5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完成合同检测数量80%,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完成所有数据填报至有关调查系统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金额。第八条售后服务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带纳金,累计带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乙方不能按规定交付服务成果,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付服务成果合同总额的5%的带纳金,逾期交付超过1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5、如经乙方两次售后,服务成果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款项,并按第九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第九条第3~4款执行。第十条安全责任为保障服务人员及财产安全,乙方的技术服务人员应提前到现场勘察,并做出相应的防范和补救措施,在此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要求进行,在确保质量的同时,保证所有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乙方须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和不可预见的有可能出现影响人员、财产安全及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如在此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及影响项目进度,(含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人员及财产安全)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第十一条保密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国土壤普查 土壤普查 土壤检测 全国土壤普查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