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患排查工作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



一、合同编号:ZRD-2023XAZC402

二、合同名称:西咸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患排查工作

三、项目编号:ZRD-2023XAZC402

四、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患排查工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物局)
地址:西咸新区西咸大厦
联系方式:13028558000
供应商(乙方):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8号
联系方式:181923558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西咸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患排查工作
1(项)
¥716,000.00
¥716,000.00
满足甲方要求

合同金额: 716,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12月08日至2024年12月08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咸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患排查合同(2).pdf
陕西省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物局)
2023年12月16日

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编号(乙方):服务(咨询)合同书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患排查工作项目项目类别:服务咨询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委托方(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受托方(乙方):陕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本合同共9页-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西咸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患排查工作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西咸新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惠排查工作项目1.2编制背景: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工作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2)69w号)中全面加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开展西咸新区市政基础设施现状调查评估及近期实施方案研究工作。1.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西咸新区直管区。1.4项目内容:一是现场调查新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含互联互通道路和随路管线建设情况),梳理前期规划与建设现状关系,结合各新城(园办)实际,进一步提出近期建设计划,为新区高质量发展、西咸一体化建设和城建计划制定提供支撑;二是聚焦群众关切的“停车难”等民生问题,深入调查评估新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现状,结合实际提出三年建设实施方案。1.5编制要求:规划成果应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纸质文档包括文本和图纸,成果数量至少6份。电子文件为专项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关矢量成果,报告为doc格式,图纸为jpg格式,矢量文件为dwg或shp格式。第二条技术标准及要求2.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2丨2.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2.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2.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013年版);2.5西咸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6其他相关标准及文件。第三条项目实施进度及完成期限3.1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2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四条项目成果及验收4.1乙方依照西咸新区规划编制要求,最终规划方案需要纸质规划成果至少陆套,电子文件一份。4.2甲方应在审查结束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评审意见反馈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及交付的时间。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5.1依据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含税价款为人民币柒拾壹万陆仟元整(¥716000.00)。5.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214800.00)乙方提交《西咸新区公共停车场现状建设评估报告及三年建设计划(2024-2026)》成果经审议通过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贰拾壹万肆仟捌佰元整(¥214800.00)。-3—乙方提交《西咸新区市政基础设施现状建设评估报告及近期行动方案》成果审议通过后9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肆佰元整(¥268400.00)。5.3说明: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备注内标明项目及费用名称)。甲方凭发票支付乙方设计费;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合同总价包括:项目实施费用、资料收集整理费用、评估报告编制费用、验收及其它一切费用。(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含税费、现场勘察费用等全部项目完成所需的费用,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乙方为甲方提供本项目的后期跟踪服务(包括:规划解释、政策咨询、技术协调等)。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和协调本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如合同履行期间更换相应人员需书面告知乙方;6.1.2甲方应协助进行现状调研和相关资料收集,组织相关单位的座谈会,并为乙方在现场工作期间提供相应的便利条件;6.1.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组织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6.1.4甲方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对所提供资料作重大修改时,应于确定变更或修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之乙方,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4-重新明确有关条款;6.1.5在乙方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时间按期如数付款和提供资料。6.2乙方责任6.2.1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的深度要求,并以西咸新区相关部门出台文件规定的成果组成及内容深度为主要依据,按时、保质、保量提供规划成果,并对提交的成果质量负责(乙方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见第二条)。6.2.2乙方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经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若需要调整相关内容,乙方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以至满足甲方要求。6.2.3乙方对规划设计图纸资料及文件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至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侵权责任。6.2.4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研讨、公示及公众咨询等工作,并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问题。6.2.5乙方在本合同执行完成后,须为甲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后期跟踪服务,包括:规划解释、政策咨询、技术协调等服务。6.2.6乙方应对其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期间的一切行为负责,如安全事故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6.2.7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甲方未按合同第五条约定如期付款时,逾期在30天以内的,乙方予以充分理-5-解并承诺不予追究逾期付款责任。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按期付款,逾期超过6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外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甲方逾期付款期间,乙方不停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由于甲方为政府职能部门,双方一致同意因地**府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变化调整、财政支付程序性问题造成的甲方支付延迟的,乙方予以谅解,甲方不必承担违约责任。7.2可归责于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约定如期提供资料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7.3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成果未经过验收的,乙方除负责及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合同价款,并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若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7.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提交成果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合同总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足。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7.5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足。第八条保密责任8.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8.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或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16-合同外的其它项目;8.3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双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因本项目研究工作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它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任何有关项目的内容,或公开任何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8.4保密期限直至上述信息被社会公众所知悉为止。第九条成果权属9.1本合同项目成果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并享有获得本合同项目成果的相关荣誉和奖励的权利;9.2乙方享有使用本合同项目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和著作的权利,但不得违反保密业务。9.3甲方根据需要可自行决定成果的使用并进行修改,但成果署名不得包括乙方,乙方不对修改后的成果进行技术确认和承担技术责任。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它11.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认可来往的电子邮件、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任何一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本合同所载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项目信息或交付设计文件、送达往来函件及法律文件等,并电话通知对方后,接收方应在收到后10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本合同尾部所记载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以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的送达。因尾部地址和联系方式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或妥投的,自交邮后的第三日视为送达。一方拟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且在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后才发生变更效果,否则一方应按照原信息进行的送达一经送出即视为送达成功。11.2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解决;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内容后即终止。11.5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合同签订页,无合同正文)18-委托方(甲方)名称(盖章)受托方(乙方)名称(盖章)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8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029-83276341传真:传真:029-8327634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0075开户名称:开户名称: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西安互助路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37000235092000247702923年12月8日2022年12月8日99—委托方(甲方)名称(盖章)受托方(乙方)名称(盖章)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金花北路8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029-83276341传真:传真:029-8327634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0075开户名称:开户名称:陕西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西安互助路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37000235092000247702923年12月8日2022年12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停车场摸底研究及隐患排查工作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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