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息系统建设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



【山东省本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开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详细信息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9569D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302009569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
地    址:省府前街1号
联系方式:0531-51782572
供应商(乙方):山东德技零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255号102
联系方式:186152766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1.0
190.5
190.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12-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12-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D.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09569D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12000120230057采购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供应商:山东德技零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源德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一十二月一十八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供应商(全称):山东德技零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1、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2、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三、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详见合同清单。见附件一:同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905,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万伍仟元整。(分项价格详见最终报价后的修正的分项报价表、合同服务清单)。乙方开户名称:山东德技零碳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井支行银行账号:37050161620600000610五、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六、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预付款,即人民币¥1,333,5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叁仟伍佰元整;2.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571,500.00元,大写:伍拾柒万壹仟伍佰元整;3.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及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10%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190,5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伍佰元整。七、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及试运行。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免费维护期、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履约验收本合同为甲方或第三方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经甲方或第三方验收,服务达到合同要求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盖章确认;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十、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交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190,5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伍佰元整。2、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含网银转账)、保函等形式交纳。以电汇形式交纳的,应从乙方对公账户转入甲方专用存款账户,用途(备注)填写“履约保证金”,并注明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甲方专用存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开户银行:工行济南历下支行省府分理处开户单位: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账号:16020230090264039894、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及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10%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90,5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伍佰元整。十一、甲方责任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方案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2、落实有关资金并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3、对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4、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和提交的工作成果进行审核验收。十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如期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第4章服务需求中所列的各项工作。2、组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服务团队,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甲方就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专业团队,制定详细的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如甲方认为乙方项目负责人不能胜任本项目项下之工作,乙方应充分考虑甲方的需求及时更换或补充相应的工作人员。3、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汇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提交服务方案和各阶段相关工作成果由甲方进行审核验收,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修正其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工作成果;按照甲方审定的服务方案执行,确保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和标准完成全部服务工作。4、乙方应独立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和完成相应的工作成果,并确保其提供的服务和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其他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应对由此对甲方或其他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服务和完成的工作成果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和违反公序良俗的不当内容。6、乙方在本项目项下完成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7、因客观原因导致活动时间或内容改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相应工作调整。十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按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约定。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提供任一项服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低按本合同价款的1‰计算;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费用,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除不可抗力及乙方违约导致的情形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3、除不可抗力外,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项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乙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甲方均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4、甲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如甲方按照前述约定解除本合同,则乙方应退还甲方预付合同款、支付违约金和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主张权利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和差旅费等)。甲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四、不可抗力1、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十五、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八、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山东源德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份。十九、合同送达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乙方联系人:刘成龙,联系电话:15628958085,电子邮箱:15628958085@163.com,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中区南辛庄西路255号102。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255号住所:省府前街1号,10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1-51782572,电话:1861527662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井开户银行:,支行账号:,账号:3705016162060000061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号255住所:省府前街1号10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1-51782572电话:1861527662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井支行账号:账号:37050161620600000610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建设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