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 基础测绘监理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2023)



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第四包)昌吉州基础测绘监理项目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738364628202313802 

二、合同名称: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第四包)昌吉州基础测绘监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CJZFCG-GK-2023042-4 
四、项目名称:昌吉州基础测绘监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地      址:昌吉市建设路106号
   联系方式:0994-2348914 
   供应商(乙方):新疆疆海测绘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联系方式:0991-587703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第四包)昌吉州基础测绘监理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199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2199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第四包)昌吉州基础测绘监理项目.pdf

合同编号: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第四包)昌吉州基础测绘监理项目合同甲方(委托方):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方(受托方):新疆疆海测绘院乙昌吉市签订地点:签订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甲方:昌吉回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乙方:新疆疆海测绘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一、工作地点昌吉回族自治州辖区工作内容及提交成果(一)工作范围乙方依据专业技术设计书及有关测绘规范等要求,主要承担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第一包)新疆昌吉市基础测绘项目;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第二包)新疆阜康市、木垒县基础测绘项目;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第三包)新疆玛纳斯县、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基础测绘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二)项目监理环节1.项目质量监理(1)项目质量监理目标:通过采用旁站、巡视等方式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实现预定的工程质量目标,项目成果最终通过省级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2)项目质量监理内容:依据测绘规范等要求,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理并对质量进行确认。2.项目进度监理(1)监理工期目标:在昌吉州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共三个包)建设期内,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规定的工期完成任务。(2)项目进度监理内容:依据实施单位编制的项目实施计划,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进度计划监理、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项目进度计划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保证项目按期完工。3.项目安全生产监理(1)安全生产管理监理目标:杜绝重伤事故,保障项目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安全生产监理内容:依据实施单位编制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规定,对项目实施单位的人员安全、仪器设备安全、数据成果安全、保密安全、疫情防护安全、环境污染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等进行全方位监督促改,确保项目作业现场零事故。4.监理成果提交(一)监理实施方案。(二)监理工作报告。三、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一)根据中标结果,该项目合同价款(含税)为:2199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玖仟玖佰元整)。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2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50%的款项,即:10.995万元(大写:拾万玖仟玖佰伍拾元整)。2.乙方所监理的项目整体进度完成80%时,甲方向乙方再支付合同价款30%的款项,即:6.597万元(大写:陆万伍仟玖佰柒拾元整)3.乙方所监理的项目整体进度完成100%时,测绘成果全部通过省级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款项,即:4.398万元(肆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4.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前,依甲方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五、项目完成工期及质保期(一)2024年6月30日前,乙方按照甲方与施工方约定,督促完成全套验收合格的成果资料。(二)乙方保证监理项目的成果质量,项目质保期为3年,同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02六、甲方义务与责任(一)甲方应协调实施单位与乙方对接,并协调指定对接人3员。(二)甲方应在财政(或上级部门)款项拨付到位的情况下及时支付项目经费,以确保项目工作顺利进行。(三)在乙方提出书面监理意见或建议后,甲方及时组织审查,并2个工作日内反馈乙方。(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数据和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工作。(五)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监理工作情况,并根据监理情况对乙方的工作程序进行监督、指导、整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七、乙方义务与责任(一)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写,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二)根据实施单位进展情况,乙方选派具有专业全面、实践经验丰富、协调能力较强、工作态度认真的5-7名技术人员组成监理小组。监理小组人员名单需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无故更换人员。(三)乙方在项目监理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送甲方,且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四)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对甲方的密级业务需求、技术资料、数据、保密信息等严格保密,并承担泄密造成的后果。(五)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或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有关该项目的任何问题,有义务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六)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的行使监理职责,严禁“吃、拿、卡、要”,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每发现一次,将按合同价的10%支付甲方违约金。(七)乙方对现场的监理人员的安全负全责。(八)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项目验收并提交成果。八、对乙方监理资料的权属约定(一)乙方在监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二)乙方从事监理工作所获得的资料及成果,未经甲方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也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九、违约责任(一)甲方应在政府财政(或上级单位)款项拨付到位的情况下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进度款。(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如发生逾期情形,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价20%的违约金。(三)经双方协商,乙方可视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或不可抗力(如政府行为,疫情原因,气候条件,自然灾害)等因素可以向甲方书面申请延期,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对项目工期进行顺-5延。(四)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应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五)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出现政府财政(或上级单位)款项拨付不到位的情形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因自然灾害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任务延期,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根据具体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三)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四)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任务延期的,甲方应当对服务期限做出相应延长。(五)乙方所监理的项目通过验收,且监理费用全部付清后,本合同终止。-6-十、争议解决(一)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二)除另有约定外,诉讼(仲裁)费(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应由败诉方负担。(三)甲方应当有效协调乙方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配合,乙方与施工单位有争议时,可按甲方的书面意见实施。(四)双方确认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亦作为诉讼文书或行政文书送达地址)接收各类文书。通过EMS邮寄信函方式送达的,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送达。因本合同所列地址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十一、保密条款(一)乙方有义务将合同履行过程中自甲方、施工单位获取的信息作为保密资料对待,并采取不低于对其自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及具体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和不披露义务。(二)乙方仅得为执行本合同下义务的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采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10日内,将相应保密7资料原件退还甲方、施工单位,并销毁复印件。(三)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给甲方、施工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四)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通过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本保密条款效力独立于本合同,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效力:长期(十年)十二、其他条款(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应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8昌吉甲方(盖章)健昌吉回族自浴)乙方(盖章):新疆疆海测绘院自然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昌吉市建设路106号地址:乌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25号5楼联系人:联系人:李志富电话:电话:13659927771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黑龙江路支行行号:103881000252账号:30002501040006061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比例尺基础测绘建设项目 基础测绘监理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