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杀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丹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23)
一、合同编号:TCC2023-0517Z
二、合同名称:丹凤县城区公共场所集中消杀和群防群治药品套餐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TCC2023-0517Z
四、项目名称:丹凤县城区公共场所集中消杀和群防群治药品套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丹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北新街22号县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18991440242
供应商(乙方):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兴盛园25号楼3单元2903室
联系方式:029-865959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对城区公共场所、机关单位、酒店宾馆开展专业病媒消杀,确保病媒单项考核顺利通过
2(次)
¥153,500.00
¥307,000.00
对县城区(东至鹿池社区收费站、西至高速路口、南至南岭坡跟、 北至冠山景区)内的农贸市场、公园绿地、水面水体、旅游景区、环卫公共设施、垃圾污水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广场、车站、酒店、餐饮、建筑工地、食品加工企业、 城区水源、医疗机构、学校幼托、超市商场、绿化苗木等场所和鼠、蚊、蝇、蟑螂孳生等场所和县委大院、县政府大院、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建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鼠、蚊、蝇、蟑螂的全年消杀服务,确保病媒生物防制单项考核顺利通过,发放病媒消杀群防群治药品套餐10000套,指导城区内经营性单位及六小行业强化三防设施达标。
合同金额: 30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零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丹凤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6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2023年病媒生物防制.pdf
丹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丹凤县城区公共场所集中消杀和群防群治药品套餐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2023年丹凤县城区公共场所集中消杀和群防群治药品套餐服务项目施工单位: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3年06月05日合同编号:kaan[2023]0605号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服务合同甲方:丹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持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按照《陕西省卫生城市检查标准》要求,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降低丹凤县“病媒生物”密度,做好现场消杀,将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2014年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水平标准规定,结合丹凤县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和履行。第一条:服务项目1.1服务名称:2023年丹凤县城区公共场所集中消杀和群防群治药品套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碳商采购项目1.2服务内容:(1)东至鹿池社区收费站、西至高速路口、南至南岭坡跟,北至冠山景区内的农贸市场、公园绿地、水面水体、旅游景区、环卫公共设施、垃圾污水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广场、车站、酒店、餐饮、建筑工地、食品加工企业、城区水源、医疗机构、学校幼托、超市商场、绿化苗木等场所的蚊、蝇、鼠、書蝶擎生地等场所的全面消杀服务。(2)县委大院、县政府大院、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建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蚊、蝇、鼠、翡蝶的全面消杀服务。(3)病媒消杀群防群治药品套餐10000套:12%高氯氰·氯氟醚菊酯(粉剂)50g/袋;0.005%澳敌隆灭鼠颗粒剂100g/袋。(4)指导城区内经营性单位及六小行业强化三防设施达标。1.3服务范围:(1)东至鹿池社区收费站、西至高速路口、南至南岭坡跟,北至冠山景区内的农贸市场、公园绿地、水面水体、旅游景区、环卫公共设施、垃圾污水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广场、车站、酒店、餐饮、建筑工地、食品加工企业、城区水源、医疗机构、学校幼托、超市商场、绿化苗木等场所。(2)县委大院、县政府大院、县卫健局、县财政局等建城区各行政事业单位。2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4服务依据:《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2014版)、《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和《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标准》。第二条:服务期限2.1病媒生物集中消杀服务时间自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10月31日。2.2消杀服务前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必要的施工条件。2.3乙方进行集中消杀作业,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可靠的科学的过程及管理资料。2.4在消杀服务中如遇下列情况可变更消杀时间: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被迫停工者;2)因甲方要求变更,致使不能继续施工者;3)因天气变化而不能继续施工者;第三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爱卫会颁布的卫生标准,符合《陕西省卫生县城检查标准》要求,顺利通过国卫病媒生物防制检查验收。第四条:合同服务费用及服务方式4.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柒仟元整(¥307000.00)第五条:付款方式5.1甲方以支票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消杀服务费。5.2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消杀服务费。5.2.1合同签订后,乙方于2023年6月15日前后完第一次集中消杀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服务期满,乙方完成全部消杀工作(病媒生物防制验收合格)后,甲方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50%。5.2.2乙方需提供给甲方此合同费用相应金额的发票。第六条: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6.1乙方负责消杀过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按进度交甲方。6.2.甲方负责消杀过程资料的科学建档工作,便于上级考核、检查。3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过程资料乙方按进度交付,若不能按时交付甲方,造成资料不全,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资料交付后甲方不能按时建档,造成资料不全或丢失,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7.1.2对乙方的消杀进度、质量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服务工公作提出整改要求。7.1.3甲方指导全县机关、单位所虫害的消杀防治工作。7.1.4甲方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集中消杀工作,以便于乙方顺利完成其技术操作工作,0011达到优质的服务消杀效果。7.1.5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由责任方支付对方服务总额20%的违约金。7.2乙方责任:7.2.1乙方使用的药品必须是爱卫会认定和推广产品,对人体,环境无毒无害,不会产生二次污染。7.2.2乙方必须按照要求组织消杀,接受甲方代表对效果的检查、监督。7.2.3协助爱卫办、疾控中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的培训、检查、指导工作。7.2.4负责对甲方公共区域进行监测、检查,并及时通知甲方测试的结果和改善的建议。7.2.5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要求施工管理,设立警示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八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一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另外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4陕西康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甲方(签章):丹凤县爱国卫生运动乙方(签章):陕西康安环境工程委员会办公室有限公司单位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丹凤县政府后四楼爱卫办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五路兴盛园25号楼3单元2903室电话:0914-3321359电话:13609264889传真:传真:029-89873196邮编:726200邮编:710019时间:2023年6月5日时间:2023年6月5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杀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