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袋采购合同公告(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023)
一、合同编号:11N470421679202319401
二、合同名称: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合同
三、项目编号:HZYS[2023]095GK
四、项目名称: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
地 址:新安北路67号
联系方式:0571-64837832
供应商(乙方):杭州越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杭南路5号
联系方式:1330581518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40L八折连卷垃圾袋 数量:219000.00 单价(元):1.5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越洋规格型号:容量:240L八折连卷垃圾袋厚度: ≥ 0.025 丝规格:长≥1500mm,宽(折径)≥1300mm、绿色
2.合同金额(元):34602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5天交货并通过验收。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40L垃圾袋合同.pdf
240L垃圾袋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YS[2023]095GK甲方:(买方)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乙方:(卖方)杭州越洋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杭州永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淳安县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中心240L垃圾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一、产品名称、数量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颜色等数量(只)单价金额1240L八折连卷垃圾袋品牌:越洋厚度:W0.025丝规格:长≥1500mm,宽(折径)W1300mm、绿色2190001.58346020合计(小写):¥3460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零贰拾圆整合计(小写):¥3460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零贰拾圆整合计(小写):¥3460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零贰拾圆整合计(小写):¥3460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零贰拾圆整合计(小写):¥3460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零贰拾圆整合计(小写):¥34602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陆仟零贰拾圆整注:1、商品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交货并通过验收。2.交货方式和地点: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3.验收要求:验收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招标人保留邀请第三方机构或相关技术专家参与验收的权利。参与验收的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七、货款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50%(中标人可以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至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日内付清剩余货款。八、税费B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30127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的5%带纳金,但累计带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投标文件中供货清单的数量,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乙方所供的货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必要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相应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出现上述情况不受合同有关逾期责任制约;2、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续30天以上时,甲乙双方应及时解除合同;3、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克服及不能避免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地震、疫情等。十二、诉讼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2.如果检测结果证明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3.如果检测结果证明没有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接受货物,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4.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越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形成的资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羊科技有限公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杭司:7价n0供,比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人:联系人:8地址:地址:市电话、传卖:64836767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时间:2023年12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